第一节 市级粮食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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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1983年6月24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鲁办发〔1983〕29号文件《关于
批复东营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批准建立东营市粮食局,为市
政府工作部门,编制包括在市党政群机关编制总额1300人之内。
东营市粮食局局址位于东营市西城泰山路550号。
1984年4月16日, 市政府办公室东政办发〔1984〕28号文件《关于设立三个
粮食分局的批复》 ,经市政府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建立东营市粮食局
东营区分局(以下简称东营区粮食分局)、东营市粮食局牛庄区分局(以下简称
牛庄区粮食分局)、东营市粮食局河口区分局(以下简称河口区粮食分局),均
为科级行政部门,业务上由市粮食局直接领导,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统
一管理,行政归当地区政府领导。
7月7日, 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编委)东编发〔1984〕第023
号文件核定市粮食局行政编制20人。9月,经市编委批复,市粮食局内设7个科室: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基层教育科、财务基建科、市镇供应科、计划统计科和生
活服务站,其中生活服务站列事业编制。
9月13日, 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4〕16号文件批复市粮
食局成立机关党支部。
1985年3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东发〔1985〕19号文件批复市粮食局成立党组
和纪律检查组。
1987年1月12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7〕5号文件批复
成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机关委员会。
12月,东营市粮食局机关由西城泰山路550号迁至泰山路如意街4号。
1988年3月18日,市编委东编发〔1988〕第010号文件批复同意市粮食局调整
内设科室,撤销市镇供应科、计划统计科、基层教育科,设立计划业务科、企业
管理科、审计科。
1990年1月, 市粮食局成立局直治安联防办公室。局直治安联防办公室全面
负责局直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业务接受公安部门指导。
1992年4月30日, 市政府对《市粮食局关于组建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
有关问题请示》 进行批复,同意组建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总公司下设6
个专业性公司及广饶、垦利、利津三县粮油总公司,专业公司有东营市粮油供应
公司、东营市粮油储运公司、东营市粮油工业公司、东营市粮油贸易公司、东营
市饲料公司和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河口粮油公司。市粮食局与市粮油集团
总公司实行“一套人马挂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5月20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2〕21号文件《关于建立市粮食局(粮油
企业集团总公司)党委、纪委的通知》,决定建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
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和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
会,同时撤销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纪律检查组。
1996年, 东营市市直机构进行改革。8月1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阎启
俊主持召开市编委会议,确定市粮食局与市粮油集团总公司,仍实行“一套人马
挂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12月25日, 市政府办公室东政办发〔1996〕139号文件《关于东营市粮食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确定市粮食局为正处级单位,是
市政府主管全市粮食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接受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协调,内
设5个科室: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储运科、财务审计科、行业指导科。核
定编制20人, 其中行政18人,工勤2人。设正局长1人,副局长3人,科级领导职
数6人。 东营区粮食分局、河口区粮食分局为市粮食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
同时接受当地区委、 区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东营区粮食分局核定编制8人,其中
行政7人, 工勤1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河口区粮食分局核定编制7人,其
中行政6人,工勤1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
12月26日,市人事局东人发〔1996〕第101号文件核准东营市粮食局设置1个
主任科员职位, 2个副主任科员职位,5个科员职位,其中:人事教育科2个科员
职位; 计划储运科设置1个副主任科员职位,1个科员职位;财务审计科设置1个
副主任科员职位, 1个科员职位;行业指导科设置1个主任科员职位,1个科员职
位。
1999年1月29日,东营市粮食局机关由西城泰山路如意街4号迁至东城曹州路
78号新址办公。
2001年, 东营市市直机构再次进行改革。7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东政办发
〔2001〕62号文件《关于东营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确定市粮食局为主管全市粮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科室:办
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人事教育科、调控监督科(挂储运基建科牌子)、
财务审计科、产业发展科。机关编制总额17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离退休工作
人员编制1名, 工勤编制2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5名。财务审
计科的主要工作人员由市财政局委派,工作运行和机构管理按照会计委派制试点
的有关规定执行。东营区粮食分局、河口区粮食分局为市粮食局的派出机构(正
科级),负责派驻区的粮食工作,同时接受当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东
营区粮食分局机关编制总额7名, 其中行政编制5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
工勤编制1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河口区粮食分局机关编制总额7名,其
中行政编制5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工勤编制1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
2名。
2001年8月15日, 市人事局东人发〔2001〕38号文件核准市粮食局非领导职
务设置1个主任科员, 4个副主任科员,6个科员。主任科员以下各层次非领导职
务设置: 调控监督科设置1个副主任科员职位,1个科员职位;产业发展科设置1
个主任科员职;人事教育科设置1个副主任科员职位,1个科员职位;东营粮食分
局设置1个副主任科员职位, 2个科员职位;河口粮食分局设置1个副主任科员职
位,2个科员职位。
2004年12月30日,市编委东编发〔2004〕96号文件《东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
革实施意见》,确定市粮食局由市政府工作部门改为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单位,
正县级规格不变。
2005年5月13日, 市编委东编发〔2005〕16号文件《关于调整东营市粮食局
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的通知》,增加市粮食局对粮食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格认证
职能,确定市粮食局设立监督检查科,调控监督科更名为调控储备科,不再加挂
储运基建科牌子,市粮食局科级领导职数由5名调整为6名。其他未及事项仍按东
政办发〔2001〕62号文件执行。
2007年8月29日, 市编委东编发〔2007〕48号文件《关于调整市粮食局机关
编制的通知》 ,核销市粮食局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人,机关编制调整为17人,
其中行政编制15人, 工勤人员编制2人;核销东营区粮食分局离退休工作人员编
制1人,机关编制调整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核销河口区
粮食分局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人, 机关编制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
员编制1人。
二、主要职责
(一)东营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及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全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
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行为。
3.负责全市粮食供求平衡。拟定全市粮食调控、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
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收支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余缺调剂和平抑粮
油价格,协调、指导产销区之间粮油购销,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协调发展。
4.负责地方储备粮油行政管理。按照《东营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协调、
指导全市粮油储备工作及粮油仓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对全市储备设施建设进
行规划布局,提报市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计划,审核下达市级储备粮的轮换计
划。
5.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确定的粮食购销政策,制定粮食建议收购计划,提
出粮食收购数量、品种和价格意见,特殊情况下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最低保护价组
织实施粮食收购。
6.负责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购资格的审核认证及监督
管理,对中央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查报送,对全社会粮食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指
导和规范。
7.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全面掌握社会粮食供给、消费和库存等情
况,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执
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
秩序。
8.负责全市粮食预警、应急预报体系建设。搜集国内外粮食生产、消费信息,
加强对主要粮食品种价格走势和粮食总量平衡的分析预测,定期发布分析预报及
预警信息,组织实施《东营市粮食应急预案》。
9.负责军供粮油的调拨、储存和供应工作,保障全市灾区、水库移民、贫困
地区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10. 培育、扶持粮食龙头企业;组织、协调粮油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
鉴定、推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油质量、计量标准;组织指导粮食企
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1. 指导、协调全市粮食财务、审计工作,参与粮油储备费用的核定和粮食
风险基金的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二)东营市粮食局各科室主要职责
2007年底,市粮食局各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
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保卫、会务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研究草拟
全市粮食工作政策和粮食储备的政策措施,起草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
监督实施;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负
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科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
职工教育、人才培训工作,承办全市粮食系统人事、工资和机构网点统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群团、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
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科
承办粮食收购资格的认证和定期审核;负责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
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负责检查粮食仓储设施、
运输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调控储备科
编制并组织落实全市粮油供求平衡计划、购销存计划及全市粮食流通、粮食
储备的中长期规划;承办特殊情况下按最低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工作;承办军
队、灾区、水库移民、贫困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组织实施市际粮油
调拨,指导协调各县区间余缺调剂;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和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资格认证工作;承担紧急状态下的粮油运输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粮油仓储设
施建设规划布局,指导行业安全储粮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协调指
导全市粮油储运工作及粮油仓储体系建设。
5.财务审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粮食财务、会计、税收、信贷制度,管理市财政
和省有关部门下拨资金及直属单位上缴的各项资金,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金的预
测、筹措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对粮食风险基金和资金封闭运行
的管理,编报全市粮油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汇总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局直属单
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制定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承
办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6.产业发展科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成果的
鉴定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粮办工业规划布局,
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评估,提出立项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监督管理
粮油商品质量、计量标准,指导、协调全市粮食系统企业改革,负责安全生产工
作。
三、领导干部
(一)局领导干部
东营市粮食局自1983年成立, 至2008年1月,先后有21人任局级、副局级领
导干部,详见表1-3(以职务和任职时间为序)。
2007年3月5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印发东组普发〔2007〕53号文件《关于
市粮食局李福杰等10名公务员登记的批复》,经审核,市粮食局在职人员李福杰、
燕立志、缪钦然、杨忠起、许钦勇、胥和堂、刘兴文、彭刚、韩秀梅,离岗人员
戴长生等县处级人员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同意予以登记。
(二)科级干部
东营市粮食局自1983年成立, 至2008年1月,先后有30余人任局机关科级、
副科级干部,详见表1-4。
2007年2月9日,东营市人事局印发东人发〔2007〕38号文件《关于同意市粮
食局李善俊等18名公务员登记的批复》,经审核,市粮食局李善俊、刘文敏、崔
建军、付兴芬、孙冠祥、韩俊三,市粮食局东营区分局刘兴武、黄国庆、王在起、
李树理、邱金玲,市粮食局河口区分局王效振、付兆来、吴洪贵、王成峰等15名
科以下机关工作人员, 李承贵、孙继忠、田和祥等3名提前离岗人员符合公务员
登记条件,同意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