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合同定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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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4月1日起,国家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这一政策是在粮食连
年丰收情况下进行的。粮食收购制度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允许
自由购销,全国为期32年的粮食统购体制宣告结束,粮食收购进入计划调控与市
场调节的“双轨制”时期。定购品种为小麦、玉米、谷子。合同定购内的粮食,
按“倒三七”比例价格收购(30%按原收购价,70%按原超购价),并继续实行奖
售化肥、柴油的政策。每50公斤比例收购价分别为小麦22.60元、玉米15.60元、
谷子15.60元。 超过合同定购的粮食,如市场价格低于原统购价格,国家按原统
购价格敞开收购。当年国家与农民签定合同,只强调协商签定,定多少算多少,
由于农民群众当时对合同定购还缺乏认识,担心国家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因
而影响了合同定购任务的完成。
当年,全市粮食定购任务5000万公斤(实际分配给各县区定购任务3750万公
斤) ,实际完成3889万公斤,占定购任务的77.78%。其中:广饶县任务2255万
公斤,完成2245.5万公斤;利津县任务600万公斤,完成692万公斤,超额92万公
斤;垦利县任务500万公斤,完成474.5万公斤;东营区任务45万公斤,完成48.5
万公斤; 牛庄区任务300万公斤, 完成351万公斤;河口区任务50万公斤,完成
77.5万公斤。
1986年,山东省政府适当调整了东营市合同定购任务,增加国家委托代购任
务。农民每交售100元钱的粮食,奖售平价柴油4公斤。国家委托代购的粮食,省
对市地按超购价结算,对农民随行就市收购,一般不低于比例价,最高不超过超
购价。省政府分配东营市定购任务3500万公斤,分解落实3238万公斤,实际完成
3233.7万公斤,占任务的92.4%。其中广饶县任务2013万公斤,完成2044.8万公
斤; 利津县任务500万公斤, 完成509.5万公斤; 垦利县任务370万公斤,完成
320.7万公斤;东营区任务35万公斤,完成38.9万公斤;牛庄区任务275万公斤,
完成275.8万公斤;河口区任务45万公斤,完成44万公斤。
1987年,山东省对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再次进行调减,取消国家委托代购任务,
增加粮食“议转平”(即国家议价收购,平价供应,差价由各级政府负担)任务。
定购粮食的奖售政策改为每交售100公斤粮食, 奖售平价优质化肥13公斤,平价
柴油3公斤, 并在签订定购合同时预发50%的票证。玉米、粳稻的定购价格每公
斤分别提高0.02元、 0.035元。全市定购任务3250万公斤,实际完成4014.4万公
斤,占任务的123.52%。其中:广饶县任务2000万公斤,完成2425.1万公斤;利
津县任务500万公斤,完成582.8万公斤;垦利县任务370万公斤,完成431.4万公
斤;东营区任务35万公斤,完成46.3万公斤;牛庄区任务275万公斤,完成332万
公斤;河口区任务45万公斤,完成96.8万公斤;市购储公司任务25万公斤,完成
100万公斤。 全市议转平任务1900万公斤,实际完成1899.1万公斤。其中:广饶
县任务550万公斤,完成549.5万公斤;利津县任务425万公斤,完成425万公斤;
垦利县任务300万公斤, 完成250万公斤;东营区任务100万公斤,完成70.5万公
斤; 牛庄区任务200万公斤,完成206万公斤;河口区任务175万公斤,完成83.1
万公斤;市购储公司任务150万公斤,完成315万公斤。
1988年起,省核定各市地合同定购任务一包三年不变,继续实行粮食收购同
供应化肥、柴油及发放预购定金挂钩的“三挂钩”政策。1988年粮油合同定购中
的小麦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24.13元。 1989年每50公斤小麦、玉米、粳稻、籼
稻、谷子的价格分别提高1.70元、1.00元、6.05元、5.00元、1.00元。
1988~1990年,全市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共9750万公斤,议转平任务8500万公
斤。 全市3年实际完成合同定购10109万公斤, 超额359万公斤; 完成议转平
9121.7万公斤,超额621.7万公斤。
1991年,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5月1日起,调整粮油统购价格:面粉、
大米、玉米每500克,提高0.1元,实行购销同价。
1991~1992年,全市国家定购任务共6770万公斤,实际完成6907.9万公斤,
超额137.9万公斤;议转平任务4200万公斤,实际完成10326.7万公斤。其中:广
饶县粮食定购任务4160万公斤,议转平任务1200万公斤,实际完成国家定购4212
万公斤,超购52万公斤,完成议转平收购3550万公斤。利津县粮食定购任务1040
万公斤,议转平任务900万公斤,实际完成国家定购1063万公斤,超购23万公斤,
完成议转平收购1150万公斤。垦利县粮食定购任务740万公斤,议转平任务650万
公斤,实际完成国家定购830.3万公斤,超购90.3万公斤,完成议转平收购858.9
万公斤。东营区粮食定购任务645万公斤,议转平任务700万公斤,实际完成国家
定购671.7万公斤, 超购26.7万公斤,完成议转平收购1347.5万公斤。河口区粮
食定购任务90万公斤,议转平任务450万公斤,实际完成国家定购100.9万公斤,
超购10.9万公斤, 完成议转平收购600万公斤。市粮油储运公司定购任务30万公
斤, 议转平任务300万公斤, 实际完成国家定购30万公斤, 完成议转平收购
1970.3万公斤。市直属企业完成议转平收购850万公斤。
1993年,全市粮食销售价格全面放开,议转平任务取消。国家将用于扶持粮
食生产而平价供应的化肥、柴油,改为以货币兑付。在收购价之外,将平议差付
给农民,即为价外加价。在定购价的基础上,每收购50公斤小麦、玉米分别拨补
价外加价4.2元,大米拨补5.2元。山东省确定,除继续奖售部分化肥外,每50公
斤小麦保护收购价为32.5元, 价外加价2.85元, 预付定金利息0.30元, 共计
35.65元。 全市国家定购任务3250万公斤,实际完成3250万公斤。其中广饶县国
家定购任务2000万公斤,实际完成2000万公斤;垦利县国家定购任务370万公斤,
实际完成370万公斤; 利津县国家定购任务500万公斤,实际完成500万公斤;东
营区国家定购任务335万公斤,实际完成335万公斤;河口区国家定购任务45万公
斤,实际完成45万公斤。
1994年,国务院要求国有粮食部门,必须掌握社会粮源的70%~80%,对定
购计划仍作为国家任务,农民应尽的义务,由各级政府落实到生产单位和农户,
确保完成,并对国家定购的粮食实行国家定价,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小麦
(三等冬小麦)定购价由每公斤0.65元提高到1.08元,玉米(中等)由每公斤0.42元
提高到0.82元,粳稻(中等)每公斤提高到1.12元。国家定购粮食价格的提高,调
动了全市农民交售国家定购粮食的积极性,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全面落实相关收购
政策,公开粮食收购政策及“三挂钩”物资标准,公开定购任务,公开粮食等级
质量标准及论价办法,公开定购粮食收购价格,公开粮食收购结算办法,公开为
售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内容,加快了定购粮食的收购进度,保证了定购粮食的入
库质量,确保了定购任务完成。
6月7日,市政府发出东政发〔1994〕46号文件《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
知》,要求收购中要坚持户交粮户结算,谁交粮谁得款,不准由粮食部门代扣任
何款项,决不能给农民“打白条”。
全市国家定购任务3250万公斤,实际完成3250万公斤。其中广饶县国家定购
任务2000万公斤, 实际完成2000万公斤;垦利县国家定购任务370万公斤,实际
完成370万公斤; 利津县国家定购任务500万公斤,实际完成500万公斤;东营区
国家定购任务310万公斤,实际完成310万公斤;河口区国家定购任务45万公斤,
实际完成45万公斤。
1995年,省政府确定对东营市停止粮食调入,由市政府安排粮食供需平衡。
省政府将东营市的定购任务由3250万公斤调整到4750万公斤。为确保全市城镇居
民的粮食供应,市政府将定购任务调整为4800万公斤,议转平2100万公斤。由于
利津县遭受雹灾等原因,全市实际完成定购任务4112.1万公斤,占计划的85.7%;
完成议转平1035.6万公斤,占计划的49.3%。其中:广饶县国家定购任务由2000
万公斤调整为2378万公斤, 当年实际收购2378万公斤; 垦利县国家定购任务由
370万公斤调整为583万公斤, 当年实际收购558万公斤;利津县国家定购任务由
500万公斤调整为864万公斤, 当年实际收购664.4万公斤;东营区国家定购任务
由310万公斤调整为834万公斤(其中:胜利油田400万公斤),当年实际收购434
万公斤;河口区国家定购任务由145万公斤调整为141万公斤(其中:济军生产基
地63.3万公斤),当年实际收购77.7万公斤。
1996年, 全市国家定购任务4800万公斤, 实际完成4336.7万公斤;议转平
2100万公斤,实际完成2100万公斤。其中:广饶县国家定购任务2378万公斤,实
际收购2378万公斤,议转平任务1000万公斤,实际完成1000万公斤;垦利县国家
定购任务583万公斤,实际收购583万公斤,无议转平收购任务;利津县国家定购
任务864万公斤,实际收购864万公斤,议转平任务200万公斤,实际完成200万公
斤; 东营区国家定购任务834万公斤(其中: 胜利油田400万公斤),实际收购
434万公斤, 议转平任务250万公斤,实际完成250万公斤;河口区国家定购任务
141万公斤(其中: 济军生产基地63.3万公斤),当年实际收购77.7万公斤,议
转平任务150万公斤,实际完成150万公斤;市直粮食企业议转平任务545万公斤,
实际完成545万公斤。
2003年6月1日,东营市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消粮食定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