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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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开始于2003年。
2003年5月14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东政发
〔2003〕9号)。确定全市自2003年6月1日起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改革的基
本内容是:放开粮食收购,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价格,实行随行就市;放开
粮食购销市场,实行经营主体多元化;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东营市成为继青岛、 烟台、威海之后第4个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市,也是
省政府确定本年度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6个地级市中第一个进行市场化改
革的市。
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秀香任组长,发改委、财政、粮食、审
计、国资办、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商、国税、地税、农发行等部门负责人参
加的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
调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对全市购销企业改革进行督导。三
县两区也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县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县区的粮食购
销企业改革工作。
当年,全市粮食系统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
安全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强化储粮安全管理,大力培育扶持粮食龙头企业,做到
“让群众满意, 让政府放心”。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全年收购粮食21.77万吨,销
售粮食28.22万吨, 实现销售收入51564万元,实现利润601万元,经济运行质量
评比位列全省第二。
2004年,市粮食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东
政发〔2003〕 9号)精神,按照省政府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整体部署,
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按照“产权制度改革到位、经营
机制转换到位、人员身份置换到位”的要求,及时确定了“尊重历史、正视现实,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利益,消化历史包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
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国有资本全部退出,企业全面步入市场,真正
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总体
改革思路,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市属和两区的粮食购销企业实施整体改制;
广饶县实行分体改制,解除国有企业职工身份,退出国有资本,组建新的有限责
任公司;垦利、利津两县粮食购销企业,由于企业资不抵债,依法实施破产,同
时妥善安置了职工。
至年底,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计6家,涉及54个基层粮食收储站点和1个
市属粮食直属库。 职工1505人,退休职工318人,遗属173人;企业总资产46350
万元, 总负债50405万元。 企业欠发职工生活费及工资851万元,欠缴“三金”
(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1615万元。经审计认定:全市国有粮
食购销企业需挂账总额为15271.74万元。
2005年1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鲁政办发〔2005〕7号文件《关
于印发山东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市政府于2005年4月28日、11月12
日先后召开2次政府常务会议, 专题研究购销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方案审定及其
他相关问题。自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10月,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先后召开5次改革调度会议, 听取各县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汇报,针对
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政府相关部门,本着有利于推进企业改制进程,有
利于维护改革整体稳定,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不流
失的原则,特事特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快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
伐。
在改革程序上,坚持做到一个环节不能缺,一步程序不能乱,一项规范不能
少。在具体操作上,凡是涉及职工经济利益、改革方案及职工安置意见等重要事
项,都依法形成大会决议,做到公开、透明。积极落实经济补偿金政策,切实维
护职工利益。根据对购销企业解除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金测算情况和省政府的有
关要求,全市经济补偿金的筹集采取用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划拨转出让解决一块,
省政府补贴资金解决一块,市、县财政扶持一块,再不足的用返还增值税和所得
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解决一块的办法。对于实施破产的垦利、利津购销企业,职
工安置费低于每人5000元的,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破产财产按法定序列清偿,
充分兼顾全市购销企业职工利益的相对平衡,维护稳定。妥善解决政策性亏损挂
账,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按上级要求实行政策性挂账集中管理,将新老政策性挂
账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划归市、县(区)粮食局集中管理,妥善解决挂账问题。
以上政策的落实,为顺利实施改革、保障职工利益、维护稳定奠定了基础。
至2006年5月底, 全市购销企业改革基本完成。政策性财务挂账全部得到解
决, 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剥离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15953.74万元, 已剥离
15664.84万元, 已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288.9万元,按照政策规定做到了应
挂尽挂。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由市、县区粮食局集中管理。职工经济补偿金筹措
到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改革中累计筹措改革资金588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
付400万元, 市、县财政补助1796万元,资产变现3687万元),其中支付职工经
济补偿金3906万元, 为1495名购销企业职工实行身份置换,对部分退休不足5年
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其中市直属和两区购销企业,共筹措经济补偿金801万元,
给434名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兑付经济补偿金。 垦利、利津县共计筹措职工安置资
金332万元(其中省拨176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56万元),置换职工身份653人。
广饶县由政府收回国有资产筹措资金3505万元, 对408名职工进行身份置换和安
置,支付经济补偿金2773万元。
在市政府对各县区进行全面验收的基础上,省政府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
导小组于2006年6月29日至6月30日对东营市改革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汇报,查
看有关资料,与部分职工进行座谈,验收组认为东营市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国有
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有关规定,改革过程平稳,操作程序规范,职工身份置换和
政策性亏损挂账剥离等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基本达到省政府验收标准,验收予以
通过。
虽然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已全面完成,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部
分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下步还要认真贯彻国务院〔2006〕
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购销企业改革扫尾工作,认真解决改革遗留问题。
第五节 职工安置
在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中,市粮食局始终坚持无情改革、有情操作、
以人为本、合理分流的原则,根据每个职工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分流安置
职工。 一是内部退养安置一批。给已内退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办
理内部退养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市政府规定的标准领取最低
生活费。二是领取经济补偿金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后自谋职业1495人,其中:
市直属单位和两区434人,垦利、利津两县653人,广饶县4 08人。三是改制企业
以竞争上岗的形式公开招聘、 重新安置原职工151人,通过创办粮油服务社等经
济实体安置152人。 四是有1192名下岗职工采取经商、务工、外出劳务等形式实
现了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