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一轮环境保护规划(1989~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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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环境保护规划根据东营市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基础及发展目标、环境
质量现状、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及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编制;主要内容如
下:
一、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与规划
正在建设的胜利电厂,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其燃料为煤,废气排放量大。
从气象条件上分析, 胜利电厂位于城市(西城)的夏季主导风向上。另外,100
万吨稠油炼油厂等产生的废气,都会对附近的居民有影响。对这些厂区要求其绿
化率达到25%, 多种植乔灌木、草坪等,建议厂区与生活区间绿化带宽度不少于
800米。其次,加强环境监测,做好厂内预处理。
二、地面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规划
黄河作为东营市唯一的饮用水源, 在其取水口的上游1000米及下游100米范
围内,应按国家规定的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保护,沿岸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一
切工程项目,禁止直接、间接向水体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堆存固体废弃物,
禁止洗刷车辆、洗涤衣物等。
广利河将成为东营市唯一的景观河道,须对现状进行改造,彻底治理污染,
所排入的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达到有关规定后方可排入。
三、降低噪声污染规划
进入市区的有关车辆,不得随意鸣笛,在特殊居住区、文教区、政府办公区
一律禁止使用喇叭。市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驶入市区车辆的管理,制定出合理、严
格的交通法规,监督执行。
道路两旁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路宽的25%, 主要对外交通干线两侧的绿化
隔离带不应小于1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