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防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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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洪防潮工程规划
(一)第二轮总规中的防洪、防潮工程规划(1996~2010年)
防洪、防潮标准:根据国家现行地《防洪标准》(GB50201-94)和东营市中
心城的发展人口规模及城市经济地位,东营市中心城防洪、防潮标准确定为百年
一遇。
1.防洪河道规划:黄河、广蒲沟、广顺河和溢洪河为东营市中心城防洪河道。
黄河,百年一遇防洪标准。东营市政府要配合黄河管理部门,按标准搞好堤防建
设,确保城市安全。广顺河,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梯形断面,土质河床。在广利
河和广顺河的交汇处下游将广利河截断,把广利河上游的水全部引入广顺河,向
东进入溢洪河,以减轻城区广利河的排水压力。广蒲沟,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梯
形断面,土质河床。将城区内的五干排向南引入广蒲沟,强化南部城区雨水的排
泄。溢洪河,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梯形断面,土质河床。下游接入广利河。城区
其他河道均为城市排涝河道,应按水利部门提出的五年一遇泄涝标准治理,河底
宽不得小于15米。为了美化城市,城区河道均采用石砌河槽。
为防止洪、潮同时发生,影响城区泄洪排涝,在防潮闸前设排洪泵站一座,
确保城市安全泄洪。
2.防潮工程规划:为防止风暴海潮危害城市安全,在原有防潮堤的基础上修
建防潮堤,经广利港北,北接永丰河堤防,南连支脉河大堤。据初步计算,防潮
堤堤顶高程约7.50米。标准为百年一遇,防潮水位4.31米。为防止海潮沿河上溯,
结合防潮堤在广利河建防潮闸一座,闸顶高程约6.00米。
(二)第三轮总规中的防洪、防潮工程规划(2005~2020年)
1.本规划提出继续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防
洪减灾方针。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与流域规划相协调,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
加强防洪减灾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健全蓄滞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保证城市防洪
安全。
2.中心城防洪按照百年一遇标准设防。一般地区海挡达到50年一遇标准,港
口、油田等重点地段达到百年一遇的防风暴潮标准。
二、抗震规划
(一)第二轮总规中的抗震规划(1996~2010年)
东营市地震烈度为7度。 城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一般性质的建筑、
构筑物按7度设防; 特殊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如供水、供电、通信、桥梁、
油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和重点防护工程,必须提高设防标准。城市道路、广场、
公共绿地及其它空旷场地为城市重要的避灾通道和场所,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许可,严禁建设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居住区和重要公共场
所,均应设相应的避灾通道与场地。工程地质中的严重液化地区必须严格控制发
展,严禁建设高层建筑。
(二)第三轮总规中的抗震规划(2005~2020年)
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统一指挥、部门分工”的原则,不
断完善防震减灾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和社会稳定。 城市生命线工程需按8度地震烈度设防;新建、改建、扩建及
一般建设工程, 必须按7度地震烈度设防。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将城市绿地、公
园、 学校操场、广场作为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的有效人均用地标准为1.5~
2.0平方米,长期避难场所人均用地标准为2.0~3.0平方米。
三、消防规划
(一)第二轮总规中的消防规划(1996~2010年)
贯彻“防消结合, 以防为主”的消防原则,确保“消防车接到报警5分钟内
到达灭火责任区边缘”。根据东营市中心城消防规划,结合本次总体规划调整,
规划设12个消防站责任区和12个消防站。
消防水源主要由中心城给水管网供给, 给水管管径不小于100毫米,中心城
主要道路设消火栓, 间距120米。中心城的河流水面为天然消防水源。消防通讯
设备、消防车辆等装备,按照《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配备标准》执行。消防通
道的间距应不大于150米, 宽度不小于6米,长度超过120米的尽端路应设相应的
回车场。
(二)第三轮总规中的消防规划(2005~2020年)
本着“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市消防体系,整合报警和通讯网络,均匀
设置消防站点,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消防能力。扩大消防队站的综
合救援服务职能,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控
制在4~7平方千米内,接警5分钟内到达火场边缘。新建站址选择应尽可能适中,
有利交通,方便出动。规划确定东营市中心城共建成30个消防站,在新建25个消
防站中应有14个标准普通型消防站、11个小型普通消防站。公安消防三中队及油
田消防支队现有的特勤消防站分别作为城市东部和西部特勤消防站。东营市公安
消防支队作为消防指挥中心。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城间道路,均作为城市的主
要消防通道,应严格按照控制道路红线宽度实施,严禁侵占道路红线建设任何建
筑物或构筑物。
规划城区按2.0千米的防护半径来设立避难场所, 避难场所为广场、绿地或
学校操场等空场地,城市边缘区的居民向郊区疏散。规划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
线路为东外环路、东青高速公路、永青路、东济高速公路。城市加油站、加气站、
燃气调压站、燃气储配站等具有危险性的重点保护单位,与周围居住区及公共建
筑物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有关规划的规定,对于不满足的必须限期拆除,严禁再
新建、改建和扩建。
四、人防规划
(一)第二轮总规中的人防规划(1996~2010年)
遵循“平战结合、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人防建设
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确定城市总体防护措施。铁路、公路、
城市主次干路为城市主要疏散通道,城市广场、绿地、空地为城市重要疏散场所,
各地下防空空间为主要的避难场所,油田“首站”油库必须作为首要防护目标,
重要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及供水、供电、煤气、通讯等生命线工程为主要的防
护目标,人防警报器的布局和选点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加强城市人防工程建设
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对已建人防工程和现有的地下空间进行加固改造,满足平时
利用与战时利用的双向要求;对新建项目的人防工程,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二)第三轮总规中的人防规划(2005~2020年)
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完善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和
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城市防空防灾能力,形成结构合理、
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符合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人民防空特点的控制与管理体系。
中心城防空报警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热、
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立
城市生命线运行监控系统,提高科技含量,加强政府管理。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
设施和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截止2008年底,东营市城市地方人口
人均占有人防工程面积0.48平方米,人员掩蔽工程面积中心城44.5公顷。完成市
安居工程安兴北区广场人员掩蔽及物资库工程和东营银座广场人员掩蔽及物资库
工程,并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