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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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84年~1989年规划实施
1983年编制县城总体规划以后,县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通过多种行政手
段实施规划,县城面貌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新建扩建了利一路、利二路、利
三路、津二路、津三路,并使滨港路改线,形成了县城的道路基本骨架。在县城
的西南部和东北部新建了一些部门单位办公场所;县委和县府毗邻并列于利一路
南;在津二路南段西侧新建了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等文化设施,在利二
路中段南侧新建了商业贸易大楼;在利二路西段北侧修建了东津商场。市政建设、
基础设施、给排水、电力供给、园林绿化等均按规划完成。
1988年底, 利津县城总人口为16008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为6190人,
占38.7%;非农业人口为9818人,占61.3%。
利津县城居住用地124.7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51.22%。
二、1989年~1995年规划实施
1989年山东建工学院对利津县城规划作了修订,提出了县城向西、北、南发
展,工业向西北发展的设想。为了保证规划实施,县政府、县城建委发布了一系
列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保证规划全面实施。通过规划实施,证明该规划城市布
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
1993年县城人口22128人,总用地322.14公顷,人均占地154.64平方米。
三、1995年~2004年规划实施
利津县1995年版城市总体规划是1994年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利津
县建委共同编制完成,于1995年由市政府正式批准后公布实施的。该规划从宏观
上分析了城市发展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阐述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对
区域城镇体系提出了合理的规划方案。县城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设施完善、
建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滨河小城市的目标,确定城市性质以轻工、食品、石化工
业和外向型工业为主。城市发展方向,规划生活区主要向南和东北方向扩展,生
产区向西北发展,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于城市中心地段,城市道路绿化系统形成,
并形成良好的景观风貌特色。
2001年,津五路、津六路、津三路北段、利三路、利四路、利一路改造、利
二路西延相继完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1995年版的规划已不适应利津县城市发展的要求,因
此, 在2001年启动了新一轮规划修订工作,于同年7月完成。但由于受当时特定
的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和城市规划理论方法等方面的影响,该规划对于人口规模
的预测、城市性质的拟定和以城市基础设施为主的投资环境的改善尚缺乏一定的
超前性,已不适应现阶段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以及城市建设
的要求,东营市规划委员会建议重新修订。
此后进入一边修订规划、一边实施规划阶段。
四、2004年~2009年规划实施
2003年启动《利津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新一轮修订,2004年市政府批复。该
规划已全面实施, 宽阔平坦的利津县城6纵十横的道路,构成了城市建设框架网
络。给排水、电力、通讯等沿路配套工程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人均占有公共绿
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3平方米、 36%;城区人均居住面积达30平方米;
城区集中供暖达150万平方米。 利津县城已基本建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设
施配套、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特色突出”的黄河三角洲地区现代化滨河生态城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