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中心城广告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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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03年3月完成。主要内容为:
考虑到户外广告主要是以城市道路及其邻近的场地、建筑物为阵地,规划从
城市景观角度出发,将中心城的主次干道分为六类,按照控制的严格程度依次为:
迎宾大道、景观大道、文化街、交通大道、商业街、其它道路,分别提出户外广
告设置导则。
在不同的道路上,户外广告的目标受众有所不同。在交通性道路上,其目标
受众为乘车旅行者,广告内容以给人们留下印象为主;在商业街中,受众为步行
购物者,是购物前“最后的提示”,应具诱惑力,内容相对详尽;在广场绿地中、
城市景观轴线上,受众则为观光旅游者,人们在接收广告信息的同时还对城市的
环境景观产生印象。目标受众的不同,导致对户外广告的尺寸、地点、形式与冲
击力有不同的要求。
迎宾大道 在城市风貌规划中,府前街东段、胜利大街属于重点街道景观区,
以行政办公设施为主,建筑、绿化景观要求很高。胜利大街宽阔笔直,两侧有开
敞的绿化带,正对新世纪广场和市政府大楼。这两条道路是集中体现城市精神风
貌和经济水平的窗口,它们的背景区域同样为重要景观区,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控
制。本次规划将府前街东段、胜利大街归类为迎宾大道,将其与新世纪广场、胜
利广场划为一类,体现最高的景观要求。其景观目标受众定位为城市来宾、节日
中的市民和旅游观光者,景观要求庄重大方,突出建筑物、绿化、雕塑的效果,
广告冲击力为零。禁设各类户外广告,临街建筑物(包括河东侧的临河建筑物)
禁设广告,单位字牌的大小、形式、色彩与光线要严格控制。
景观大道 北一路中东段、黄河路中东段是连接东、西两城的主轴线,庐山
路是未来中心城南北主轴线,东二路是东城与水系绿化带密切结合的城市干路。
这4条道路是人们对中心城整体感受很重要的一部分, 都有形成良好城市景观的
条件。规划将它们划为景观大道,在户外广告的设置上从严控制。景观大道的目
标为城市来宾、驾车旅行者、旅游观光者,景观要求视野开阔,线型流畅,突出
绿化、街灯效果,广告冲击力弱。景观大道可设高杆灯箱或附着于灯杆的灯箱广
告,红线以外可在局部地段设置大型独立式广告,要求有较高的艺术性和灯光效
果,提倡公益内容,临街(河)建筑物禁设墙面广告。由于该类道路是联系城市
各部分的主要道路,可设置附带广告的休息亭,为过往行人服务。
文化街 南一路东段是全市的文化中心,集中了各种类型的文化设施,太行
山路是石油大学所在。广告设置要显示清净文雅、整洁文明之感。景观目标受众
定位为城市来宾、参加文化休闲活动的市民和旅游观光者。规划文化街人行道上
可设韵律感较强、尺度宜人的灯箱广告。广告以蓝、绿等冷色调为主,体现清新、
淡雅的整体风格。临街建筑物不设广告,单位字牌要严格控制大小、形式、色彩
与光线。
交通大道 北三路、北二路、黄河路西段、府前街西段、潍河路、南二路、
西四路、西二路、西一路、东一路、东三路、登州路是中心城的主要交通道路。
这些道路的目标受众为驾、乘车旅行者和行进中的市民,景观要求视野开阔,线
型流畅,突出绿化、建筑物、街灯效果,广告冲击力中等。户外广告设置以驱车
旅行者为主要对象,人行道上可设较大高杆灯箱,两侧建筑物不设墙面广告。该
类道路是城市公交线路的主要途径,可结合公交站亭设置广告。
生活路 淄博路、北一路西段、运河路、云门山路为中心城的主要生活干道,
广告目标受众为日常生活、上下班的市民。景观要求安宁、舒适,可放置适量的
生活类路面广告,采用艺术灯箱形式,尺度要小,位置低矮,广告冲击力要较弱。
商业街 济南路、北一路西段、西三路为商业街,广告目标受众为步行购物
者和过路市民。景观要反映经济繁荣景象,体现精神文明风貌,显示浓郁的现代
商业文化气息。广告在这里的角色是“购物前最后的提示”,冲击力为强。广告
设置位置可在建筑物墙面、楼顶或不影响道路交通、绿化的人行道、城市立交桥
(天桥)或独立用地上。广告形式可采用灯箱、霓虹灯及其它新形式,采用中等
尺度和高品质,设计力求创新。人行道上高杆灯箱与低矮灯箱相结合;护栏广告
应与护栏统一设计,融为一体,且要间隔布置;两侧建筑物上可设广告,墙体广
告以平行于墙面为主,并符合统一规定。
步行商业街 商河路步行商业街,规划为具有独特风貌的全天候不夜城,广
告目标受众为步行购物者。广告冲击力要强,宜采用中小尺度,高品质,全部亮
化,表现细腻。采用低矮型灯箱广告,大量使用与庭院灯、垃圾桶、店铺招牌、
指示牌、电话亭等建筑小品结合的小型广告。墙体广告伸出型与平行型相结合,
建筑物顶广告与跨路广告要符合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