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市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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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供水规划
一、城市供水水源规划
规划确定黄河水源和再生水源为城市供水水源,每年向城市提供水量3600万
立方米,其中黄河水2000万立方米,再生水1600万立方米。
二、供水水厂规划
(一)利津水厂
调整利津水厂服务方向,改为向县城供水,并对其扩建,将其供水能力扩大
到7万立方米/日。
(二)再生水厂
在污水场西侧建设再生水厂,供水能力4万立方米/日,占地2公顷。
三、供水水质
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标准;再生水必须满足《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的规定。
四、供水水压
管网供水水压按满足5层楼考虑,最不利点的自由水压为0.24MPa,消防时不
小于0.1MPa,再生水供水管网的水压最不利点的自由水压为16米,消防时不小于
0.1MPa。
五、供水管网
城区供水管网采用生活供水系统和再生水供水系统两套供水系统。消防用水
与城市供水采用同一管线系统供水,两套管网系统都要满足消防需要。
六、水源保护
凡确定为城市供水的资源,严格控制其它行业的开采,统一管理,严禁超采。
在城市给水水源和取水构筑物周围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在水库引水和上游水
域及其沿岸不得使用污水灌溉和施用有持久性、剧毒性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
所、渗水坑和渗水渠。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创造条件进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