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标志性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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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利津县经济发展,财力不断壮大,在城市建设中,规划和建
设了利津县博物馆、利津一中体育场、凤凰广场、东津生态园等标志性工程。
利津县博物馆 工程于2007年3月立项,5月开工建设,2008年完成主体工程。
该馆位于津八路以东,大桥路以南。工程概算总投资3610万元,建筑面积7168平
方米。
该工程由上海同济大学设计院设计,造型寓意为凤凰展翅,主体二层,局部
三层,中间圆厅为凤冠,两侧大厅为双翼,其中一层面积3153平方米,层高6米;
二层面积3163平方米,层高6米。主体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和钢架结构相结合,
中间部分是33米高的凤尾造型钢架结构中厅,东侧和西侧分别为跨度30米和20米
宽的钢架结构屋顶。主建筑与周边水系、人工湖、雕塑、绿化等人工景观相辉映,
形成一道新颖、大方、美观的风景线,是利津县城的标志性公共建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