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划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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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历史悠久, 文化底蕴深厚,自金明昌三年(1193)建县,已历800多
年。利津古城,古代即为鲁北名城。清代改土城为砖城,将其外形轮廓建设为凤
凰之状,以凤凰城名闻天下。县城虽经历代统治者规划修葺,但因水患、战乱等
原因,到清代光绪年间,县城只有“周七百二十步”。从史志资料看出,清代利
津县城的城墙、街道、功能区域、水系规划的布局基本合理,结构紧凑,街道整
齐,既符合利津县城东依黄河,陆路交通相对闭塞,水路畅通的特点,又照顾到
县城商业繁华、出行方便的要求。
建市前, 利津县没有编制县城总体规划。 1983年底,在贯彻上级相关部门
“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方针指导下,利津县政府开始编制《利津县城镇总体规划》,
于1984年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此后,按照利津县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需要, 在1984年《利津县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先后4次修订,分别编制
完成《1989年利津县县城总体规划》、《1995年利津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
年利津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利津县城市总体规划》。在实施中,城市规
模不断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建设规模和档次、品位不断提高,
居民工作、 居住、生活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县属2街道办事处,4镇2乡,除县
城驻地的利津街道办事处以外,都编制了与利津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一致的、
包括村规划和农村社区规划的独立规划,并且得到了充分的贯彻实施。
1988年利津县城区建成面积2.5平方千米,1997年为4.8平方千米,2009年已
达20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