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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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以液化石油气为辅。天然气气源引自东营市天然气
管网,自东营市压气站输送至垦利县城区西南部的门站,再向垦利县城区供气。
规划近远期居民气化率均为100%, 其中管道天然气气化率为95%,瓶装液化
石油气气化率为5%。
规划确定远期居民、 公共建筑、工业用户供气比例为35%∶15%∶40%,汽车
加气量、未预见量5%。
人均耗热指标3140兆焦/人·年(75万千卡/人·年) ,约为天然气0.240立
方米/人·日、液化石油气0.187公斤/人·日。
预测2010年城区天然气年用气量为2994.19万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年用气量
为409.53吨; 2020年城区天然气年用气量为4515.05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年用
气量为682.55吨。
供气方式:东营市压气站—垦利县城区门站—城区中压管道—中低压调压柜
(箱)或用户调压器—用户(低压)。
供气设施: 保留现状垦利城区门站和调压站,近期规模扩建为10万立方米/
日,远期规模扩建为15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1.1公顷;保留现状的垦利县石化
总厂对液化石油气的生产经营,保留垦利县城区液化气站、垦利县城东液化气站
和垦利胜龙石油有限公司;保留现状加气站,适度天然气加气站可与加油站合建,
用地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座。
天然气管网的输配系统按中低压两级管网供气。城市供气管网采用中压系统,
压力0.4MPa,在城区主要道路敷设中压管道,成环联网供气。在居住区和公建密
集区设置区域调压站或用户专用调压器调压至低压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