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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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9日,河口区人民政府印发《东营市河口区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该规划明确河口区城镇化目标为:
一、经济跨上新台阶。到2010年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24%左右,
5年接近翻两番。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88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比2005年翻一
番。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左右,确保实现翻番。
二、 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提高。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
以上, 单位生产总值水耗比“十五”末降低1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达到88%以上,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左右;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
0.5;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生产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
三、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0%左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
放强度年均降低15%以上,城乡环境卫生普遍达标,普及安全饮用水,形成天蓝、
水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美环境。力争到2007年,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国
家节水城市,2010年夺取“中国人居环境奖”。
四、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年
均增长8%; 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8000元,年均增长12%。城乡就业环境明显
改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居住条件更加宽敞舒适,文化娱乐生活更加丰
富。
五、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健全科技进步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构建
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实现人口和计
划生育、老龄、妇女儿童、防灾减灾等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社会秩序优良,
群众安居乐业。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区,作为市辖区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
六、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政务公
开、透明,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