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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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共设施规划除包括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商业、文化、教育、
卫生、体育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规划外,还包括居住用地中的中学用
地。
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布置在黄河路与海宁路上,黄河广场周围为全区的行政
中心。
商业金融服务:完善各级商业服务设施,形成网络化商业服务体系。
区级商业服务中心:改造完善步行商场街,引导海河路两侧商业服务设施的
建设,在渤海路与河兴路之间的海河路两侧形成全区的商业服务中心。
商贸城:黄河路与海盛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占地12公顷的商贸城。
大型批发市场:主要布置在河兴路以北,海盛路东侧,包括工业品、蔬菜、
家具、五金建材四大批发市场。河滨路与海宁路交叉口西北角设置一处综合市场,
占地14.43公顷。
文化娱乐:改造完善现有的文化娱乐设施,同时结合海河路的建设,在河兴
路与海盛路交叉口西南角,集中设置文化娱乐设施,如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
影剧院、展览馆等,形成全区的文化娱乐中心。黄河广场的西北角,规划设置青
少年及老年活动中心。
体育设施:在河兴路与海盛路交叉口东南角,搬迁化肥厂,设置区级体育中
心,占地26.0公顷。
医疗卫生:配套完善现状医院,提高医疗设施水平与服务质量。规划新设一
处医院,位于河兴路与海康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11公顷。
教育科研:规划在河兴路以南,文化中心的西侧以及海河路与河庆路交叉口
西北角,结合油田社区就业中心和土地置换,设置两处教育科研用地,在经济技
术开发区中心设置一处科研用地,直接服务于开发区企业。对城区中学按合理的
服务半径与服务人口确定其数量与规模,规划共设中学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