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阳光规划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5&A=16&rec=231&run=13

“阳光规划”,就是把规划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放在“阳光”下操作。通过实
施“阳光规划”,让规划与市民之间“零距离”接触,充分倾听市民心声,了解
市民意愿,同时让群众了解规划、支持规划。将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
审批项目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将各项技术规范和依法批准的各类社会规划向
社会公开;将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及重要典型案例的处理结果向
社会公开,充分尊重和满足社会公众对规划工作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批前和批后公示制度,对重大项目和相邻关系比较复杂的项目,在作出规划
许可之前,均在项目建设现场进行批前公示,给社会公众和项目申请人、利害关
系人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
2002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制定了《东营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办法》。
城市规划公示实施范围包括城市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示,城市规划变更、
调整公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规划公示的项目和内容须符合国家
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军事秘密的,须经保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
可公示。规划的图文资料应隐去不宜公开的内容,有关电密、电讯、给排水、供
热、供气、防洪、人防等地下管线的现状图、规划图不得公开。试行办法对上述
公示内容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2002年以来,在规划区各个建设项目工地的醒目位置,都树立一块规划公示
牌,详细标识着项目名称、规模、布局等信息,让人们一目了然,加大规划公示
力度。市规划局把规划公示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规范化管理
中。制定了《东营市规划局规划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规划制定公示、规划
实施公示、规划政务公示,涵盖了规划工作的各个环节。为确保公示范围和效果,
除在建设现场设置规划公示牌外,还采用规划网站专栏、便民服务大厅、报纸、
模型等方式向群众公示或展示规划内容。规划公示有效增强了社会各界参与规划
的程度,增强了规划审批透明度,促进了“人人关心规划、自觉遵守规划、监督
规划执行”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
2009年,广利河综合治理与改造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通过报纸公示、宣传
进社区、 征集水系桥梁命名等活动方式,共收到各类反馈信息600多条,其中包
括许多中肯的建议,使规划得以进一步完善。市规划局还聘请了15名城乡规划社
会监督员;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轮流到市行政审批大厅与群众
“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决存在问题,这一举措被市行政审批中心作
为典型在全市推广。 切实抓好信访、12319热线、网上便民答复工作,及时解决
群众反映的问题。 美达灯具公司因对占地补偿条件不满意,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
多次上访。局领导了解情况后,带着政策、带着感情、带着办法与上访人沟通,
最终达成了补偿协议。通过领导包案、心理疏导、联合会办等方式,市规划局对
小区楼群间距不足、建筑周边油田设施扰民等问题逐一解决,努力化解各类矛盾,
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