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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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前的用地规划管理:1984年,市城建委
设立城乡建设科,负责乡镇规划与城市建设布点的管理。1988年,成立市规划管
理处,隶属市城建委,副县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管理科、城市建筑管
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下辖城建档案馆、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1993年,为加
强西城规划管理工作,成立市规划管理处西城分处。同年,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
改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发以后的用地规划管理:1996年东营市机
构改革,在规划管理处基础上成立东营市规划局,同时撤销东营市规划管理处西
城分处,中心城用地及工程规划管理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为方便服务西城的建
设单位, 1997年6月规划局派员进驻西城,办公地点在原公路局办公院内,负责
受理西城的报建项目。2001年4月,市规划局行政职能划归市建委(保留市规划局
牌子) ,下设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负责中心城建设用地规划及工程规划初审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003年3月21日,市编
委印发《关于市规划局机构调整的通知》(东编发〔2003〕5号) ,将市建委加挂
市规划局牌子调整为市规划局与市建委合署办公。
二、管理程序
1985年,依据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市政府制定了《东营市城市建筑工
程规划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到市城建委办理工
程规划手续。当时的建筑工程规划手续较为简单,建设单位只需向规划管理单位
提供用地批准文件和申请报告,经审查无误后发给《建筑工程许可证》,规划管
理单位留有《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存根。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颁布实施后,开始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09年办理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须持有关资料到市行
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经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初审后报局办公会审批 (重大项目
报市政府),局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须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有关资
料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审查,经初审后送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复核,审核
无误后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然后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
同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须提
供总平面布置图、基础施工图和底层平面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放线(测绘)
资料,由工程规划管理科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放线、验线、验槽
通知单》,经实地放线验线,验收合格后,由市规划局局长签署意见,发放《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一)用地规划管理
1.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规划窗口受理;经办人员现场踏勘、初审;科长、
分管局长审查;局长签批(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审查);规划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审查,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意见。
2.各种建设项目用地管理
(1)规划区用地管理:严格按照用地规划管理的审批程序办理。
(2)油田矿区用地管理。
在审批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时,经过细致的现场踏勘,
与相关单位结合,深入了解拟选址,用地周边油井、输油输气管线等与油田建设
息息相关的现状情况。在审批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
案时,根据前期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环节所掌握的情况,在总
平面图中严格控制油井用地及进井道路用地不被侵占,确保输油输气管线沿线无
建筑物占压和油田生产不受影响。
(3)临时用地规划管理:
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规划窗口受理;经办人员现场踏勘、初审;科长、分
管局长审查;局长签批(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审查);规划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审查,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意见。
(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1.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规划窗口受理;经办人员现场踏勘、初审;科长、
分管局长审查;局长签批(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审查);规划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审查,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意见。
2.油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在审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申报材料时,经过细致的现场踏勘,
与相关单位结合,深入了解前期办理用地规划手续的用地周边油井、输油输气管
线等与油田建设息息相关的现状情况。
在审批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时,根据前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审批环节
所掌握的情况,在所申报的施工图总平面图中严格控制油井用地及进井道路用地
不被侵占,确保输油输气管线沿线无建筑物占压和油田生产不受影响。
四、道路管理
中心城的道路工程由以下部门负责建设:市政府成立西城改造指挥部负责西
城道路项目的建设;东城道路项目的规划管理由城管局负责;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部分支道路项目的建设工作;市公路局负责国道和省道部分。审查依据是中心城
道路竖向规划、总体规划和各地块控规、修规以及水系规划、防洪排涝规划等。
道路、桥梁工程规划审查内容:(一)中心线位置;(二)横断面位置;(三)
道路结构;(四)路面标高及桥梁净空;(五)其他相关内容。
五、管线管理
2004年进行了中心城管网普查,形成了中心城区内包括油田生产管线在内的
管线现状图, 并形成了CAD成果。2005年在管网普查的基础上,又编制了给水规
划、 排水规划、 热力规划、燃气规划、电力专业规划、弱电规划、消防规划。
2007年成立了广利河工程指挥部,并于当年实施了广利河和老广蒲沟截污工程。
2008年成立了黄河水城指挥部,下设规划计划部,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主要
内容是三园一区一岸线的建设。 2009年主要是绿化工作。201 0年重点工作是水
质改善。审查依据是管线综合规划、各专业规划。主要审查内容是管线位置、管
线是否与各专业规划相符合。管线工程规划审查内容:(一)中心线位置;(二)
管线尺寸及电缆总数;(三)埋置深度及架空线的架空高度;(四)其他相关内
容。
六、临时建设管理
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规划窗口受理;经办人员现场踏勘、初审;科长、分
管局长审查;局长签批(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审查);规划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审查,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