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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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加快城市化进程,市政府于2001年印发《关于深化土
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五统一”管理的意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
地实行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为确保土地“五
统一”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土地“五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长
刘国信任组长,副市长张秀香任副组长,成员共13人,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
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郝吉虎任办公室主任。同年,东营市土
地储备中心成立,为全额预算管理的法人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委
托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施统一征用、收回、置换等形式储备并进行前期
开发利用。土地置换即建立土地调整机制,进城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其原有
宅基地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镇建设用地,置换到城镇,降低进城成本。
2002年,成立副县级土地储备中心,完善土地征用和储备办法,推行经营性
土地招标、 拍卖和挂牌交易。至年底,全市储备土地1133.33万公顷;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土地33宗(其中中心城11宗),面积40.12公顷,获出让价款1.45亿元。
2003年,完善土地“五统一”管理政策。拟订《东营市中心城规划区土地经
营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土地储备、供应、抵押、资金使用和安置用地管理。同
时,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财政局成立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收购、储备、
供给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共储备土地3800公顷。
2004年,制定印发《东营市土地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
土地供应、土地抵押、安置用地的确定等办法。采取正式储备、预储备和规划控
制储备三种方式,将具备条件的土地一律纳入储备。
2005年中心城共签订土地储备协议44个, 储备土地333公顷,其中存量土地
占30%以上, 确定安置用地30.67公顷,支付土地储备资金1.4亿元。2005年,全
市储备土地达到2866.67公顷,储备补偿资金9.2亿元。建立了储备土地开发运营
机制,投资2000多万元实施耿井居住区基础设施的开发。组织实施胶州路农贸市
场、 物资局大院、商河路西延、明潭公园等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投资概算1亿
元。
2006全市共储备土地(库存) 2066.67公顷。 全市共出让土地258宗,面积
941.2公顷, 出让总价款12.5亿元,其中招拍挂61宗,面积149公顷,总价款4.1
亿元。
2007年全市落实建设用地指标1457.67公顷。 制定《东营市土地利用管理办
法》 ,全市共出让土地232宗,面积931公顷,出让总价款23.22亿元。全市共招
拍挂工业用地12宗,出让总价款9538万元。
2008年, 在全市开展国有土地清理工作,全市清查农用地31.55万公顷。市
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管理的决议》,印发《关于加强改变土
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的意见》,
出让土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