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农场位于东营市垦利县境内,北至黄河尾闾南岸,东临渤海莱州湾,南
接畜禽良种场,西连垦利县新安乡、建林乡(今黄河口镇)。
黄河农场始建于1956午1月, 对外称山东省地方国营黄河农场,对内称山东
省第六劳改总队,县级编制,隶属省公安厅。1958年,实行“场社合一”,建立
山东省第一个县级人民公社——孤岛人民公社,同时仍保留农场之名,隶属省农
业厅。 1960年1月,取消孤岛人民公社建制,场名不变,划归山东省渤海农垦局
领导。1965年1月,农场划归省公安厅。1969年1月,接收安置城市知识青年5000
人,由于大部分知青来自济南市,农场改名为济南市五七黄河农场,隶属济南市。
1970年7月,组建为山东省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农场全面实行军管。1975年1
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农场划归惠民地区,称山东省惠民地区国营黄河农场。
1983年10月,划归东营市,更名为东营市国营黄河农场,为县级单位。1994年,
经市政府批准改制,称东营市黄河农工商实业总公司,为中一型农垦企业,原场
名保留使用。
1995年,规划面积8500公顷。多年来,农场区划面积变动很大,先后划出部
分土地给济南军区生产基地、渤海农场、畜禽良种场,以及黄河改道造成隔河土
地难以管理而放弃部分土地,使场区面积逐步缩小,耕地面积亦随之缩小。由于
多种原因造成农场现有可耕地1467公顷。
2009年,总场辖属5个农业分场,10个生产及服务公司,是一个农、林、牧、
副、渔、工商、建筑、服务业并举的综合企业。种植全面实现了机械化。
2009年,农场实现国民生产总值9500万元,职工人均收入2.8万元。
第二节 黄河农场
黄河农场位于东营市垦利县境内,北至黄河尾闾南岸,东临渤海莱州湾,南
接畜禽良种场,西连垦利县新安乡、建林乡(今黄河口镇)。
黄河农场始建于1956午1月, 对外称山东省地方国营黄河农场,对内称山东
省第六劳改总队,县级编制,隶属省公安厅。1958年,实行“场社合一”,建立
山东省第一个县级人民公社——孤岛人民公社,同时仍保留农场之名,隶属省农
业厅。 1960年1月,取消孤岛人民公社建制,场名不变,划归山东省渤海农垦局
领导。1965年1月,农场划归省公安厅。1969年1月,接收安置城市知识青年5000
人,由于大部分知青来自济南市,农场改名为济南市五七黄河农场,隶属济南市。
1970年7月,组建为山东省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农场全面实行军管。1975年1
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农场划归惠民地区,称山东省惠民地区国营黄河农场。
1983年10月,划归东营市,更名为东营市国营黄河农场,为县级单位。1994年,
经市政府批准改制,称东营市黄河农工商实业总公司,为中一型农垦企业,原场
名保留使用。
1995年,规划面积8500公顷。多年来,农场区划面积变动很大,先后划出部
分土地给济南军区生产基地、渤海农场、畜禽良种场,以及黄河改道造成隔河土
地难以管理而放弃部分土地,使场区面积逐步缩小,耕地面积亦随之缩小。由于
多种原因造成农场现有可耕地1467公顷。
2009年,总场辖属5个农业分场,10个生产及服务公司,是一个农、林、牧、
副、渔、工商、建筑、服务业并举的综合企业。种植全面实现了机械化。
2009年,农场实现国民生产总值9500万元,职工人均收入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