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农村居住点整治挖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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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内加大农村居民点挖潜力度,大力实施农村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工程,
通过拆旧建新实现农村居民点整治等挖潜指标6033公顷,优先用于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剩余指标主要用于补充县、区城镇驻地未来发展用地规划指标。具体安
排如下:
东营区 实现农村居民点整治等挖潜指标1245公顷,主要用于补充城镇以及
部分工矿发展必需用地。
河口区 实现农村居民点整治等挖潜指标1129公顷,主要用于补充河口区驻
地东部和南部,以及备乡镇驻地城镇发展用地。
垦利县 实现农村居民点整治等挖潜指标1253公顷,主要用于补充县城驻地
垦利镇未来发展用地规划指标以及永安镇、黄河口镇、郝家镇、董集乡、胜坨镇
等5个乡镇驻地的城镇发展必需用地。
利津县 实现农村居民点整治等挖潜指标1006公顷,主要用于补充利津县城
镇未来发展用地规划指标以及陈庄镇、盐窝镇、汀罗镇、北岭乡等政府驻地的城
镇发展必需用地。
广饶县 实现农村居民点整治等挖潜指标1400公顷,主要用于补充县城驻地
未来发展用地规划指标以及大王镇、 稻庄镇、石村镇、李鹊镇、陈官乡等7个乡
镇驻地的城镇发展必需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