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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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总体目标
东营市建市后, 进行过三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一轮自1991年9月开始,
1993年8月完成, 规划编制了总体规划说明,绘制了东营市土地利用规划图,后
几经修改形成了规划送审稿,1995年由省政府批复实施。1997年10月,根据国务
院、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东营市政府进行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
制, 2000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对《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复;同
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对东营区、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予以批复。2008年,第三轮《东营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完成,主要内容如
下:
根据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东营市经济社会
发展和上级规划对土地利用提出的目标任务,耕地资源和土地生态环境得到切实
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达到沿海同类地区发展水平,着力推进东营
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石油基地和山东省主要的工业城市”建设,为东营市全面实
现现代化和发展具有特色鲜明、运行高效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提供土地资
源保障。
二、规划具体目标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全市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达到213261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确保184409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按照省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
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现建设用地
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的转变,不断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到2020年,
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在20096公顷以内,其中油田用地规模控制在2000公顷以内。
(三)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按照省级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科学调整城乡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到2020年,城乡建设
用地规模控制在69767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9373公顷以内,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34平方米以内。
(四)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保障交
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期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到2020年
为59405公顷。
(五)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期间,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
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到2020年,开发复垦增加耕地面积在7918公顷以上。
(六)加强土地生态保护。重点实施农田林网、路网、水网“三网”绿化工
程和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加快国土整治和区域生态廊道建设。到规划期末,实现
农田林网化、路域林荫化、水系风景化,打造黄河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