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村庄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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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按照国家颁布的《村镇规划原则》和省两次农村建房工作会议提出
的要求,东营市开始村庄粗线条规划的编制工作。至1985年,已完成村庄粗线条
规划599个,占总数的32%。
1993年9月, 建设部发布国家强制性标准《村镇规划标准》。1997年10月,
山东省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要求村庄建设规划成果应包
括说明书和图纸两部分,图纸主要有村庄位置图、村庄现状图、村庄总体布局图、
村庄建设规划图、村庄道路竖向规划图、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住宅院落与群体
设计图、住宅单体选型图等。1999年12月,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村庄规划也要由有资质的专业规
划设计单位编制,经县区政府批复后实施,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走向正
规。
1983~2002年, 全市累计编制第一轮村庄建设规划1036个, 占总数(村庄
1567个, 不含镇驻地内的村庄)的66.11%。其中东营区152个,完成率100%;河
口区72个,完成率40.4%;垦利县300个,完成率86%;利津县21个,完成率4.47%;
广饶县491个,完成率100%。但编制这些规划聘请的规划设计单位大多没有资质,
规划水平低, 不能较好地指导村庄建设。 2003年,村庄规划编制力度加大。至
2009年, 编制完成全市所有300人以上的村庄规划1252个,规划设计单位都在丙
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