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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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月2日, 广饶县编委以广编发〔1997〕1号文件,批准开发区管委会
内设机构:办公室、劳动人事局、计划财务部、规划建设部、工业工作办公室。
2002年9月,县编委以广编发〔2002〕7号文件批准,开发区管委会编制人数
增加为29人,内设机构调整为“五部一室”,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部、招商
部、规划建设部、计划财务部、市政管理部。
2005年7月1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调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加快开
发区发展的意见》(广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广饶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
委会分别为县委、县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
按照县委、县政府授权,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和
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决议,并结
合实际开展工作。
2.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做好人民武装和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工作。
3.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
施。
5.按照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开发区规划建设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开发区内土地规划、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
6.负责区内企业宏观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管理。
8.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区内涉外事务,指导、管理区内进出口业务。
9.会同有关部门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10. 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财政、国有资产、税收、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环
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 负责全区民政、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
工作。
12.负责区内各项统计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7个职能局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劳动人事局、建设局、
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招商局。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编制总额为60名。其中,
行政编制20名, 事业编制36名, 工勤人员编制4名。 2007年4月, 根据广编发
〔2007〕16号文件,设立广饶经济开发区宣传教育中心、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人
力资源服务中心、投资者服务中心、财务结算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市政绿化
管理处等7个单位,均为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股级,财政拨款,各配备主任站长1名。(广饶开发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