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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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委员会体制
2002年2月3日,中共东营区委四届第89次常委会议确定组建东营胜利工业园
管委会领导班子, 管委会下设四部一室,内设机构为副科级单位。2月27日,区
政府以东区政任〔2002〕 2号文件批准成立东营胜利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下设综合办公室、经发部、计财部、土地管理部和规划建设部,规格副科级,主
要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协调提供包括资金、开发条件等综合服务。
1. 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搞好上传下
达,协调各分支机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保密、督查、调研、档案、综合性
文稿起草和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纪检、宣传、人大、
政协、统战、侨务和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会
务及有关接待工作。
2. 经发部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发展计划、物价、经济贸易、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交通、外经外贸、统计工作;编制中长期工业经济和年度计划;负责拟
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企业生产的指导、监督和服务;负责有关经济发展情况
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负责对外招商引资,投资信息的搜集、汇总、筛选,
投资说明会、项目合作等信息的发布,客商的联络,项目的咨询、洽谈、推进等。
3.计财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编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税收征管工作;管理国
有资产和政府性基金;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
款,审查工程预(结)算,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进行审计监督。
4. 土地管理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
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的权属纠纷处理和土地权属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油区工
农关系。
5. 规划建设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编制工业园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负
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组织企业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发放有关
证件,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建委授权负责辖区内规划监察
工作。
二、园区、街道合署体制
为加快工业园建设步伐,促进工业园内村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3年11
月11日,经鲁政函民字〔2003〕30号文件批准,东营区正式设立胜园街道。办事
处与工业园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赋予其
完整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实现了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高效、快捷。管委会
和街道办事处下设党政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3个行政性
综合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 规划建设部、高新技术部、招商联络部、开发部等5
个事业性单位,均为副科级规格,核定编制总额60人。
1. 党政办公室 核定编制7人。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搞好上传
下达,协调各分支机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保密、督查、调研、档案、综合
性文稿起草和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纪检、宣传、人
大、政协、统战、侨务和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负
责街道民兵组织建设,全民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负责会务及有关接待工作。
2. 经济发展办公室 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发展计划、物价、经济贸易、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外经外贸、统计、农村和农业工作;编制中长期工业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企业生产的指
导、监督和服务;负责有关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
3. 社会事务办公室 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民
政、残联、社区建设管理、广播、计划生育、劳动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普法教育宣传和司法调解等工作。
4. 计划财务部 核定事业编制6人。主要负责编制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
期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税收征管工作;管理国
有资产和政府性基金;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
款,审查工程预(结)算,并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国税、地税部门,监督财税政
策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为各部门、单位及村居提供会计集中结算、
核算服务,并监督其收支活动,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负责对辖区行
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集体企业
及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辖区部门、单位、企业、
村居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5. 规划建设部 核定事业编制8人。主要负责编制工业园专业规划和详细规
划,并负责上报;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组织企业投资项目的
招标投标,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建委授权负责辖区内规
划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房屋产权、产籍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定土地
征用方案;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的权
属纠纷处理和土地权属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油区工农关系,为辖区内的建设提
供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维护保障;负责城市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对公共绿化进
行组织施工和后期管理;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负
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监督与管理。
6. 高新技术发展部 核定事业编制5人。主要负责对市级和市级以上高新技
术项目、火炬计划项目进行初审;拟定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并组
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负责大学科技园区和高
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提供服
务;负责本辖区内专利的申请、组织转化实施、查处假冒及冒充专利、知识产权
的综合管理工作。
7. 招商联络部 核定事业编制7人。主要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投资信息的
搜集、汇总、筛选,投资说明会、项目合作等信息的发布,客商的联络,项目的
咨询、洽谈、推进等。
8.开发部 核定事业编制4人。主要负责东营胜利工业园资产的运营开发。
三、三园合一体制
2006年7月, 东编发〔2006〕20号文件批准东营区成立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
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为区政府直属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正县级,负责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
园、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和东营商贸园的建设和管理。东编办发〔2006〕67号
文件批准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管理
委员会内设综合部、规划建设部、经济发展部、科技发展部、商贸区管理部、招
商联络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物业管理部,规格均为正科级,编制控制
在40人以内,但至2008年未正式实施,仍沿用园区、街道合署体制。
(胜利工业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