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委员会体制
2002年2月3日,中共东营区委四届第89次常委会议确定组建东营胜利工业园
管委会领导班子, 管委会下设四部一室,内设机构为副科级单位。2月27日,区
政府以东区政任〔2002〕 2号文件批准成立东营胜利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下设综合办公室、经发部、计财部、土地管理部和规划建设部,规格副科级,主
要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协调提供包括资金、开发条件等综合服务。
1. 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搞好上传下
达,协调各分支机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保密、督查、调研、档案、综合性
文稿起草和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纪检、宣传、人大、
政协、统战、侨务和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会
务及有关接待工作。
2. 经发部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发展计划、物价、经济贸易、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交通、外经外贸、统计工作;编制中长期工业经济和年度计划;负责拟
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企业生产的指导、监督和服务;负责有关经济发展情况
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负责对外招商引资,投资信息的搜集、汇总、筛选,
投资说明会、项目合作等信息的发布,客商的联络,项目的咨询、洽谈、推进等。
3.计财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编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税收征管工作;管理国
有资产和政府性基金;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
款,审查工程预(结)算,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进行审计监督。
4. 土地管理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
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的权属纠纷处理和土地权属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油区工
农关系。
5. 规划建设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编制工业园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负
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组织企业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发放有关
证件,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建委授权负责辖区内规划监察
工作。
二、园区、街道合署体制
为加快工业园建设步伐,促进工业园内村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3年11
月11日,经鲁政函民字〔2003〕30号文件批准,东营区正式设立胜园街道。办事
处与工业园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赋予其
完整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实现了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高效、快捷。管委会
和街道办事处下设党政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3个行政性
综合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 规划建设部、高新技术部、招商联络部、开发部等5
个事业性单位,均为副科级规格,核定编制总额60人。
1. 党政办公室 核定编制7人。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搞好上传
下达,协调各分支机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保密、督查、调研、档案、综合
性文稿起草和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纪检、宣传、人
大、政协、统战、侨务和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负
责街道民兵组织建设,全民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负责会务及有关接待工作。
2. 经济发展办公室 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发展计划、物价、经济贸易、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外经外贸、统计、农村和农业工作;编制中长期工业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企业生产的指
导、监督和服务;负责有关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
3. 社会事务办公室 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民
政、残联、社区建设管理、广播、计划生育、劳动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普法教育宣传和司法调解等工作。
4. 计划财务部 核定事业编制6人。主要负责编制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
期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税收征管工作;管理国
有资产和政府性基金;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
款,审查工程预(结)算,并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国税、地税部门,监督财税政
策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为各部门、单位及村居提供会计集中结算、
核算服务,并监督其收支活动,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负责对辖区行
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集体企业
及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辖区部门、单位、企业、
村居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5. 规划建设部 核定事业编制8人。主要负责编制工业园专业规划和详细规
划,并负责上报;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组织企业投资项目的
招标投标,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建委授权负责辖区内规
划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房屋产权、产籍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定土地
征用方案;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的权
属纠纷处理和土地权属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油区工农关系,为辖区内的建设提
供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维护保障;负责城市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对公共绿化进
行组织施工和后期管理;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负
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监督与管理。
6. 高新技术发展部 核定事业编制5人。主要负责对市级和市级以上高新技
术项目、火炬计划项目进行初审;拟定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并组
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负责大学科技园区和高
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提供服
务;负责本辖区内专利的申请、组织转化实施、查处假冒及冒充专利、知识产权
的综合管理工作。
7. 招商联络部 核定事业编制7人。主要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投资信息的
搜集、汇总、筛选,投资说明会、项目合作等信息的发布,客商的联络,项目的
咨询、洽谈、推进等。
8.开发部 核定事业编制4人。主要负责东营胜利工业园资产的运营开发。
三、三园合一体制
2006年7月, 东编发〔2006〕20号文件批准东营区成立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
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为区政府直属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正县级,负责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
园、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和东营商贸园的建设和管理。东编办发〔2006〕67号
文件批准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管理
委员会内设综合部、规划建设部、经济发展部、科技发展部、商贸区管理部、招
商联络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物业管理部,规格均为正科级,编制控制
在40人以内,但至2008年未正式实施,仍沿用园区、街道合署体制。
(胜利工业园办公室)
第六节 内设机构
一、管理委员会体制
2002年2月3日,中共东营区委四届第89次常委会议确定组建东营胜利工业园
管委会领导班子, 管委会下设四部一室,内设机构为副科级单位。2月27日,区
政府以东区政任〔2002〕 2号文件批准成立东营胜利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下设综合办公室、经发部、计财部、土地管理部和规划建设部,规格副科级,主
要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协调提供包括资金、开发条件等综合服务。
1. 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搞好上传下
达,协调各分支机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保密、督查、调研、档案、综合性
文稿起草和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纪检、宣传、人大、
政协、统战、侨务和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会
务及有关接待工作。
2. 经发部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发展计划、物价、经济贸易、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交通、外经外贸、统计工作;编制中长期工业经济和年度计划;负责拟
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企业生产的指导、监督和服务;负责有关经济发展情况
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负责对外招商引资,投资信息的搜集、汇总、筛选,
投资说明会、项目合作等信息的发布,客商的联络,项目的咨询、洽谈、推进等。
3.计财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编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税收征管工作;管理国
有资产和政府性基金;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
款,审查工程预(结)算,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进行审计监督。
4. 土地管理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
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的权属纠纷处理和土地权属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油区工
农关系。
5. 规划建设部核定编制4人。主要负责编制工业园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负
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组织企业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发放有关
证件,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建委授权负责辖区内规划监察
工作。
二、园区、街道合署体制
为加快工业园建设步伐,促进工业园内村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3年11
月11日,经鲁政函民字〔2003〕30号文件批准,东营区正式设立胜园街道。办事
处与工业园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赋予其
完整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实现了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高效、快捷。管委会
和街道办事处下设党政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3个行政性
综合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 规划建设部、高新技术部、招商联络部、开发部等5
个事业性单位,均为副科级规格,核定编制总额60人。
1. 党政办公室 核定编制7人。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搞好上传
下达,协调各分支机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保密、督查、调研、档案、综合
性文稿起草和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纪检、宣传、人
大、政协、统战、侨务和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负
责街道民兵组织建设,全民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负责会务及有关接待工作。
2. 经济发展办公室 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发展计划、物价、经济贸易、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外经外贸、统计、农村和农业工作;编制中长期工业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企业生产的指
导、监督和服务;负责有关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
3. 社会事务办公室 核定编制5人。主要负责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民
政、残联、社区建设管理、广播、计划生育、劳动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普法教育宣传和司法调解等工作。
4. 计划财务部 核定事业编制6人。主要负责编制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
期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税收征管工作;管理国
有资产和政府性基金;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
款,审查工程预(结)算,并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国税、地税部门,监督财税政
策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为各部门、单位及村居提供会计集中结算、
核算服务,并监督其收支活动,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负责对辖区行
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集体企业
及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辖区部门、单位、企业、
村居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5. 规划建设部 核定事业编制8人。主要负责编制工业园专业规划和详细规
划,并负责上报;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组织企业投资项目的
招标投标,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建委授权负责辖区内规
划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房屋产权、产籍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定土地
征用方案;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的权
属纠纷处理和土地权属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油区工农关系,为辖区内的建设提
供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维护保障;负责城市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对公共绿化进
行组织施工和后期管理;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负
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监督与管理。
6. 高新技术发展部 核定事业编制5人。主要负责对市级和市级以上高新技
术项目、火炬计划项目进行初审;拟定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并组
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负责大学科技园区和高
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提供服
务;负责本辖区内专利的申请、组织转化实施、查处假冒及冒充专利、知识产权
的综合管理工作。
7. 招商联络部 核定事业编制7人。主要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投资信息的
搜集、汇总、筛选,投资说明会、项目合作等信息的发布,客商的联络,项目的
咨询、洽谈、推进等。
8.开发部 核定事业编制4人。主要负责东营胜利工业园资产的运营开发。
三、三园合一体制
2006年7月, 东编发〔2006〕20号文件批准东营区成立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
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为区政府直属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正县级,负责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
园、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和东营商贸园的建设和管理。东编办发〔2006〕67号
文件批准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管理
委员会内设综合部、规划建设部、经济发展部、科技发展部、商贸区管理部、招
商联络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物业管理部,规格均为正科级,编制控制
在40人以内,但至2008年未正式实施,仍沿用园区、街道合署体制。
(胜利工业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