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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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依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政办发〔2006〕49号)、《关于设立东
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局的批复》(东编办发〔2009〕
7号),批准设立7个局室。
1.办公室(加挂党委办公室牌子)。协助管委会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协调各派驻机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调研、保密、档案、党群、组织
人事、宣传、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考核考评、检查评比、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内
的干部管理工作,承办干部考核、任免、聘任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会务、接待、
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2.财政局(加挂审计局牌子)。编制开发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管理开发区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开发区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
政府性基金;负责开发区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开发区预算安排,确定财政
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契税的征收和管理;参与区内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
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负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
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
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助市财政、审计部门做好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
3.经济发展局(加挂科学技术局、统计局牌子)。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向市发改委申报开发区建设进度拨款计划;草拟开发区
鼓励和扶持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办法;审批和管理市级限额以内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发放《投资许可证》《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协助有关部门审查报批市级限
额以上项目;负责开发区内省级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初审;负责开发
区内企业申报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初审;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管
理服务工作和信用建设工作;负责开发区内各类统计、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企业
宏观管理工作。
4.建设局(加挂房产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牌子)。负责组织编
制开发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
程施工图的审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建筑企
业养老保障金的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开发区内各项
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发区内房屋产权、产籍
及房地产市场管理。
5.招商局。草拟开发区鼓励投资优惠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年度招商计划并组
织实施;负责外来投资者的接待和项目洽谈工作;负责招商会议活动的组织、项
目的引进;负责开发区局域网和信息处理中心的建设管理;负责开发区各类科技、
经济和项目信息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指导管理进出口业务;负责开发区招商引
资奖惩措施的拟定和兑现。
6.社会事务管理局(加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与辖区内有
关部门、单位的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内的群众信访问题;负责辖区内维
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辖区内的打私、外事侨务、
旅游及精神文明、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社会管理事务工作;负责协助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工作;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区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协助建设部门,负责维护区内建筑市场
秩序。
7.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1.依据《关于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东编发〔2008〕10号),
调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东
营港经济开发区大队)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大队,挂市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为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实行双重
管理,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为主。
2. 依据 《关于成立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机构的批复》 (东编办发
〔2006〕71号),设立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东营港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直属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负责编制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政公用事
业发展计划;负责开发区内市政工程、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开发区内市
容环境卫生管理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维护;负责开发区内给排水、污水处理设
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开发区内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开发区内公
共物业的管理工作。
3.依据《关于设立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批复》(东编办发
〔2008〕13号),设立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东营港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直属的准公益类事业单位。负责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管理,
为投资者提供各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