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合作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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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对外合作区域总面积为213平方千米, 合作项目地质储量为9640万
吨。2007年,胜利油田与外国石油公司签订的石油合同为勘探、开发、生产一体
化的产品分成合同,是国家对外公布的标准石油合作合同。单井改造增产项目是
技术服务合同,合作双方从增产油中按比例分成,但从2004年以来该项目逐渐演
变为单纯的技术服务模式。
一、埕岛西石油合同
埕岛西区块石油合同于1996年7月签订, 1997年开始执行,合同期最长不超
过30年, 勘探期为5年,生产期最长不超过15年。勘探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
段为两个合同年,在此阶段,A区块为开发评价期,B区块为第一勘探阶段。第一
阶段结束后外方可以选择进入第二阶段, 对A区块来说即进行评价并制定开发方
案,若有商业性开采价值,经批准即可进入开发和商业性生产。生产期外方参股
比例为57%,中方为43%。
二、桩西古潜山提高采收率石油合同
该合同于1999年7月2日签订, 199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规定合同期最长不
超过25年, 其中,评价期为2.5年,生产期为评价期之后的20个合同年,生产期
延长不超过2.5年。 云顶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作为作业者正式接管油田。石
油合同评价期原定为2.5年,后延期半年至2002年9月30日结束。
三、单井增产改造项目
该合同于1996年5月签订,1997年4月开始生效。合同到2007年4月25日结束。
在10年合同期内, 合作完成720口井的增产改造或侧钻任务。最低义务工作量为
增产措施井380口,侧钻井160口。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双方于2000年11月协
商采用技术服务方式运作。该合同2007年4月25日终止,双方在原合作的基础上,
2006年12月签订延期5年的《石油技术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