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机构
1972年11月23日,利津县革命委员会以利革发〔1972〕66号文件,决定成立
利津县对外贸易公司,为股级单位,隶属惠民地区外贸局,归口利津县供销社管
理。设立行政、财会、土产、畜产、粮油食品、工艺等6个股室。
1984年11月,中共利津县委以利发〔1984〕66号文件,公布县级对外贸易公
司属县局一级独立企业,隶属东营市外贸局,归县经济委员会。内设工会、行政、
财务、工艺、土产、畜产、粮油食品、储运、综合商店、陈庄外贸收购站。
1992年3月,根据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91〕127号文件《批转省经贸委关于
深化地县外贸体制改革的请示的通知》精神,自1992年1月1日起利津县外贸公司
划归利津县政府管理,由省属企业改为县属企业。内设工会、人事行政、计划财
务、粮油、食品、工艺、土产、畜产、储运科、陈庄外贸收购站、劳动服务公司。
1995年, 利津县人民政府以利政发〔1995〕8号文件,批准成立利津县对外
贸易总公司。 内设工会、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下设4个专业公司:东营三
利食品有限公司、外贸粮油食品公司、外贸工艺品公司、外贸纺织土产公司。
行政机构
1989年8月, 适应对外经济贸易新形势,县政府决定成立利津县对外经济贸
易办公室,属正科级机构,与县经济协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1993年10月,县级机构改革,县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撤销,其职能并入县商
业贸易委员会,下设外经外贸股。
1999年2月, 县政府决定设立利津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属正科级单位,
为县政府综合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职能部门, 内设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
人。 同年5月22日,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利津县外贸总公司。原总公司
离退休、内退人员划归东营三利食品有限公司和外贸粮油食品公司管理。2000年
12月,东营三利食品有限公司和外贸粮油食品公司相继破产。
2002年3月, 县级机构改革,县政府决定利津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
利津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内设办公室,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
2006年2月, 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国国际商会利津县商会,与利津县外经贸局
合署办公,定编2人。
2007年12月,成立利津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为县外经贸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定编2人。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关编制总额5名, 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
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员、办事员2名,工勤人员1名。
第一节 机构沿革
视图
经营机构
1972年11月23日,利津县革命委员会以利革发〔1972〕66号文件,决定成立
利津县对外贸易公司,为股级单位,隶属惠民地区外贸局,归口利津县供销社管
理。设立行政、财会、土产、畜产、粮油食品、工艺等6个股室。
1984年11月,中共利津县委以利发〔1984〕66号文件,公布县级对外贸易公
司属县局一级独立企业,隶属东营市外贸局,归县经济委员会。内设工会、行政、
财务、工艺、土产、畜产、粮油食品、储运、综合商店、陈庄外贸收购站。
1992年3月,根据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91〕127号文件《批转省经贸委关于
深化地县外贸体制改革的请示的通知》精神,自1992年1月1日起利津县外贸公司
划归利津县政府管理,由省属企业改为县属企业。内设工会、人事行政、计划财
务、粮油、食品、工艺、土产、畜产、储运科、陈庄外贸收购站、劳动服务公司。
1995年, 利津县人民政府以利政发〔1995〕8号文件,批准成立利津县对外
贸易总公司。 内设工会、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下设4个专业公司:东营三
利食品有限公司、外贸粮油食品公司、外贸工艺品公司、外贸纺织土产公司。
行政机构
1989年8月, 适应对外经济贸易新形势,县政府决定成立利津县对外经济贸
易办公室,属正科级机构,与县经济协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1993年10月,县级机构改革,县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撤销,其职能并入县商
业贸易委员会,下设外经外贸股。
1999年2月, 县政府决定设立利津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属正科级单位,
为县政府综合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职能部门, 内设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
人。 同年5月22日,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利津县外贸总公司。原总公司
离退休、内退人员划归东营三利食品有限公司和外贸粮油食品公司管理。2000年
12月,东营三利食品有限公司和外贸粮油食品公司相继破产。
2002年3月, 县级机构改革,县政府决定利津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
利津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内设办公室,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
2006年2月, 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国国际商会利津县商会,与利津县外经贸局
合署办公,定编2人。
2007年12月,成立利津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为县外经贸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定编2人。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关编制总额5名, 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
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员、办事员2名,工勤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