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监管与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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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营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1994年5月,东营市以东政字〔1994〕101
号文件向省政府申报《关于东营港口岸对外开放的请示》 。1995年3月,省政府
以鲁政〔1995〕30号文件向国务院申报《关于山东省东营港口岸开放的请求》。
国务院批转国家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 1995年6月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东营
港进行全面考察论证,一致认为“东营港占据重要的区位优势,是晋、冀、鲁、
豫周边十几个地区的主要出海口,外贸腹地广阔,货源充足,又有国家大型企业
胜利油田坐落在东营境内,东营港开发有巨大的发展潜力。”1995年12月22日,
国务院以国函〔1995〕 131号文件批准东营港为一类开放口岸。同时,中央编委
批复设立武警东营边防检查站、东营海关、东营卫生检疫局、东营动植物检疫局、
东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东营港务监督等6个查验单位。1996年4月,成立东营市
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为正县级行政单位,其职能:代表政府对东营港口岸查验
单位及附属服务机构进行综合协调管理。10月,市政府批复口岸办公室内设综合
科(办公室)、涉外管理科、计划管理科;市编委相继批复设立仓储管理站和熏
蒸管理所2个科级事业单位。 东营港口岸开放分别于1997年10月和11月通过了省
和国家的验收。 同年12月28日,国家向世界宣布东营港正式对外开放。2001年8
月,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
见》 (东发〔2001〕7号文件),不再保留市口岸办公室,其行政管理职能划归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立市口岸办公室。
二、 海关。1995年12月22日,国务院以国函〔1995〕131号文件批准设立东
营海关。 1996年3月20日,东营市长阎启俊与青岛海关关长李庆祝签订《关于设
立东营海关若干事宜的协议书》。4月13日,海关总署以署人〔1996〕300号文件
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营海关,规格为正县级,隶属于青岛海关。4月15日,
东营市政府以东政办发〔1996〕29号文件成立东营海关筹建处,由市外经贸委牵
头负责海关的基建工作。 5月3日,青岛海关以青关人〔199 6〕61号文件批准成
立东营海关筹备处,具体抓好业务调研、人员培训和规章制度建立,督促基建资
金及开办费的落实,协助青岛海关做好人员选调和招考录用工作。1997年12月28
日, 海关总署以署人〔1997〕1019号文件批准东营海关开关。1998年1月24日,
东营海关正式对外开展业务。 东营海关建立初期,内设4个科级机构:办公室、
监管一科、监管二科和行政科,配备关员19人。2006年调整为:办公室(综合业
务科) 、通关科、监管技术和加工贸易监管4个科室,2006年有关员20人。主要
工作职能:负责对东营市进出境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进行监管,征税,查缉走
私和编制海关统计。业务管辖范围: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东营港,直通式监管场站
和东营市所属县区。
三、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11月26日前,东营商检、动植检和卫检
各自独立。 1978年前, 东营境内地方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由青岛商检局管理;
1978—1985年10月, 由昌潍进出口商品检验处管理;1985年11月—1994年9月,
由潍坊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管理。 胜利油田出入境物资的商检业务1964—1994年9
月由青岛商检局、山东商检局(1984年由青岛商检局改称)直管。为适应东营市
和胜利油田对外经贸事业发展的需要,1992年7月8日,国家商检局批准筹建东营
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市政府决定由市外经贸委负责筹建。1994年9月13日,国家
商检局正式批准设立东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东营商检局) 。9月28日,东
营商检局正式挂牌。 自1994年10月1日起,东营市和胜利油田的商检业务统一归
东营商检局接管。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和机关服务中心,编制30人。
1995年底,实有工作人员18人。主要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
验法》及《实施条例》,对东营市及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鉴定和监
督管理;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进出口商品的动态和信息;为黄河三角洲外向
型经济的发展当好参谋助手;为胜利油田及省属各企业、三资企业和外贸企业的
进出口业务做好把关和服务工作。 卫生检疫,根据国务院国函〔1995〕131号文
件,批准东营设立卫生检疫机构。1996年4月,成立东营卫检局筹建处。1997年3
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局以卫检工务字〔1997〕第33号文件,正式批
准成立东营卫生检疫局。同年12月27日,正式挂牌对外办公。动植物检疫,东营
市动植物检疫局是青岛动植物检疫局的分支机构, 正县级单位。 1996年筹建,
1997年12月18日正式对外办公。1999年11月26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
进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口岸管理体制改革
的总体目标,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通行
规则相适应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新体制。经中编办和国家检验检疫局批准,原
商检局、动植检和卫检合一,成立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设在东营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东营地区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
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及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内设机构:
办公室、检务和综合业务科、卫生检验检疫科、动物检验检疫科、轻纺机电检验
鉴定科、华泰场站办事处和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08年底有工作人员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