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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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要措施,是建立廉政型政府的
重要保障。1983年建局后,市外经贸局及时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并不断修
改完善,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
工作基本程序
(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局长外出由副局长主持)。副
局长要协助局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并向局长负责。各自分管的工作应自行研
究处理,涉及两人以上分管的工作,应主动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和难以确定的问
题应向局长汇报或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各科(室)长应对分管领导负责,工作
人员应对科室长负责。属于各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负责,大胆处
理。需其它科室共同完成的,主办科(室)与协办科(室)要互相配合,不推不
拖。
(二)实行全方位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
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和全体人员,年底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组织考核,根据完成情况决定奖惩。
(三)实行科(室)季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各科(室)依据年度工作目标
和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季度工作
计划。 季度计划要明确主要任务、目标和责任人,并于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将计
划送办公室。同时各科(室)对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办公室负责汇总,
并送呈局领导阅示。计划执行情况由局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
执行情况作为年终总结评比依据。
(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1.对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 重要问题,凡超出科室职权范围的,应及时
向分管领导或局长请示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由局领导确定解决意见;
局内解决不了的,应由局长或分管领导直接向分管市长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
请示报告,由市领导研究决定。对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不请示、不汇报或处理不
及时而对工作造成影响的,给予严肃处理。
2.各分管领导分工范围内的重要问题, 要及时向局长汇报;紧急重大情况
可直接向分管市长或市委、市政府汇报。
3.市委、 市政府及市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经局长批准后,转分管局长由
承办科室负责办理,办理结果应及时上报。
4.外经贸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实行一个“窗口” 对外,主要通过《外经贸
工作信息》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及省外经贸厅等上级领
导机关报告反映情况,为企业提供经贸信息。
(五)定期搞好总结评比。各科(室)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半
年进行一次阶段总结,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要形成书面
材料, 分别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汇总,写出
全局工作总结。送局领导审阅后按规定上报、分发和存档。
(六)转变机关作风,讲求工作效率。对基层和企业的请示报告,按限时办
结制度办理;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必须立即处理,并在规
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部门之间需要协调、衔接的有关问题,要顾大局,识大
体,积极主动配合完成。
(七) 实行请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时间在1日以内由本
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1日以上由分管局长批准;因事、因病请假或出差超过3日
以上的,需经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报局长批准;分管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
(八)建立非常规性工作处理制度。对随机性、应急性和非正常性工作按以
下原则办理:
1.立即向局长或分管领导汇报,由局领导批示交有关科室处理。
2.对紧急事项来不及向局长汇报或无法与领导取得联系时, 由办公室负责
安排有关科室办理,随后向局领导汇报。
3.对职能交叉, 涉及两个科室以上办理的事项,分管局长均可签批或提出
办理意见。
4.对不明显属于任何科室办理的事项, 经请示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批示后,
由办公室交有关科室办理。
会议制度
市外经贸局实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和工作调度会议制
度。
(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
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一般研究讨论外经贸中长期规划、人事及其他重大事项。
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 局长办公会议。每周一上午8:30,由局长召集并主持,领导干部参
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员列席。简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本
周的重要工作事项,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或专题工作。
(三)专题办公会议。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由局长或副局长
召集并主持,局领导班子有关成员、有关科室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研究部署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四)工作调度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各县区外经贸局、有关
外经贸企业经理和本局有关科(室)长参加,调度各单位、各县区外经贸工作进
展情况,安排部署计划任务。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有关人员)做好会议纪录,必要时印发会议纪要,并
督查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学习制度
为实现理论学习的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
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时间安排:每周五下午为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日。
(二)凡机关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学习
活动。
(三)学习计划、内容、组织由办公室负责。
(四)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前1个半小时内以集中学习
为主,其余时间以自学为主。
(五)局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建立《学习笔记》,个人学习笔记每季度检查一
次。
(六)学习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向分管领
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一律给予通报批评。
考勤制度
本局干部职工一律使用指纹考勤系统考勤,按照指定考勤时间和人员的连续
性签到签退为考勤依据。
(一)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签到
签退。(每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二)实行公务出差报告制度。市内公务出差,由本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市外公务出差,须填写《出差报告单》,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旷工对待。
县级干部、科室长出差,工作人员出差超过三天,须报主要领导批准,统筹做出
安排。
(三)局领导外出,要将时间、地点、任务、新联络方式等通知办公室,工
作人员出差须将时间、地点、新联络方式等告知分管领导和本科室。
(四)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须填写请假条,
按相应权限报批,假条存档。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超过一天
的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三天的报主要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律报主要领
导审批。请假人员上班后,需到办公室销假。
(五)产、婚、丧与年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休假天数要按时续假,未
按时续假的视为旷工。
(六)病假要提前请假(急病除外),并附有病例或医生证明,否则视为旷
工。
(七)办公室将考勤情况每月一通报,年底将考勤情况进行累计,作为年度
公务员、职员和科室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考勤必须客观公正,各科室提供的有关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准弄虚
作假。经认定为弄虚作假的,取消个人和科室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九)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于通报之日起3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复核意见,
并提供相关证据。
印章管理制度
(一)局公章、党组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
(二)日常工作使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特殊情况使用公章须经局长或
分管局长批准,使用党组章须经党组书记批准。
(三)管理印章的同志要作好印章使用登记手续。
(四)一般不准开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下,因到外地出差确需持空白介绍
信的,须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签字,办公室做好编号、登记工作;出差回来
立即交回剩余介绍信,并对介绍信的使用情况作好登记。
(五)严禁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下,确需带印章出外使用,须
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指定人员带印随从。
(六)各科室印章由各科室保管使用,并承担一切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调配及管理
1.局机关的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派。
2.主要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固定,其他领导用车每月固定轮换。驾驶员接到出
车任务后,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出车。局领导外出考察学习期间,其联系的车辆
作机动车统一调用。
3.机关各科室公务用车,应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用车范围和工作
需要给予合理安排调派。
4.中心城区内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遣;到市属各县、区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
由办公室派遣,到外地区(含出省)需经局长同意后方可派遣。
5.实行节假日、双休日封车、轮流值班制度。特殊情况用车,须经主要领导
批准。
(二)车辆安全管理
1.非特殊情况,下班后车辆一律停在办公区,特殊情况(出车和收车超过下
班时间)需停放在专门停车场点;车辆出差在外需要过夜停放时,需停放在专门
停车场点,因停车不当导致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
2.驾驶员行车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
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车,严禁超速行驶和开“英雄
车”等,因违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发生责任事故的,视事故
损失情况和影响程度,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1万元。
3.车辆管理实行路单制。每次出车由司机认真填写路单,用车人签字(谁签
字谁负责)。每月最后一天将当月路单行驶千米数、车辆行驶千米数和油耗一并
报办公室分管领导核定,并张榜公布。
(三)车辆保养维修
1.所有车辆保养维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
2.车辆维修实行“派修单”制。车辆需添置、更新设备或大修,须请示局长
同意后方能进行,不准擅自办理。
3.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
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4. 车辆保养维修必须到指定修理场(厂、 点)进行,若指定的汽车维修场
(厂、点)保养维修达不到要求的,则由办公室临时指定修理场(厂、点)进行
保养修理。
5.实行定点加油。由办公室购买油卡,统一发放。每月都充入定额基数,确
保正常工作。因公不足部分另行申请。
(四)罚则
驾驶员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工作
岗位或辞退。
1.酒后驾车的;
2.出私车的;
3.不服从领导统一安排调度的;
4.擅自将车辆外借或交于他人驾驶的。
文件管理制度
(一)凡上级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上级外经贸部门的电报文稿,市
直各部门、基层各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等的收签、传阅、领导批示、督查、保管
由办公室分管档案工作的人员负责,并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开展工作。
(二)收文后要立即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要及
时交文档人员统一管理。
(三)机要件不过夜,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机要件要及时交文
档人员按保密规定办理。
(四)对领导批示要立即交付有关科室或人员进行落实,并按时催办、查办,
办理完毕应在阅办单上注明并存档。
(五)档案员要坚持传阅文件登记手续;按密级控制借阅范围,并及时收缴。
(六)档案室要做好清洁卫生、安全保密、防火防盗工作。节假日贴好封条,
节后启封,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七)凡以本局名义印发的文件,需填写发文签批单,经办人签字,分管领
导签批,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印发,底稿及三份正式文稿交办公室存档。
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准确地为机关工作提供服务,为国
家积累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山东省档案局关于
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件、资料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机关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 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
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 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机关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
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l)机关召开的各种全局性会议的全套文件材料,以及有关音像材料;
(2) 本机关印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机关联合印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
签发稿、印刷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 本机关党组、团组织、工会、妇委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
重要文件材料。
(4)本机关党组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记录、纪要。
(5) 机关领导人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及有参考价
值的资料。
(6) 本机关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局领导重要活动的印象材料,荣誉
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印象材料等。
(7)本机关处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处理意见。
(8)本机关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
(9) 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
复文件。
(10)反映本机关业务活动和科学研究的专业文件材料。
(11)本机关检查下级机关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2)本机关或本机关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13)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批示和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
来访形成的记录、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资料等。
(14)本机关及本机关批准的征用土地及基建工程的文件材料,本机关直接
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5)本机关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人员编制等文件。
(16)本机关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党员、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
退休、调动等有关文件材料。
(18)本机关及本机关办理的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
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9)本机关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账薄、审计等文件材料。
(20)本机关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1)本机关编印的各种简报、刊物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2)本机关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
3.兄弟单位与本机关来往的文件、传真电报。
4.下级机关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1.下级机关报送的请示。
2.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工作报告。
3.下级机关报送的法规性备案文件。
(二)归档材料的接收
上述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档案室统一接收,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办理
完毕的上级兄弟单位文件应予次年三月底前交档案室,归档材料应完整齐全。全
局性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记录、纪要和音像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十天之内,由
主办科室整理齐全移交档案室。
(三)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凡属归档文件,必须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并一律使用钢笔或打印。
2.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件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组织
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并登记造册,有两人监督销毁。
二、机关档案收集制度
(一) 档案人员要及时收集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录
音、录像、照片、磁盘)。
(二)及时收集本单位在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接受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
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三)征集社会上散存的历史档案资料。
(四)接收档案要保质保量,进室档案在立卷、编目、编制检索工具等方面,
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接收和移出档案时,交接双方手续要完备,要经手人签字盖章。
三、机关档案利用制度
(一)室藏档案要科学管理,按门类规范,排列有序、整齐、合理。
(二)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室藏,查找档案资料及时、准确、迅速。
(三)严格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主动填报利用效果。
(四)机关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借阅与其业务有关的文书档案,由借阅人到档案
室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即可借阅。时限一般不超过七天,如需延长,应向档案
管理人员预先说明。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个人需要借阅有关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查阅,
档案文件不得带出档案室。
(六)外单位人员来查阅本机关文书档案,一般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办公室
主任许可,方可查阅。
(七)借阅者对所借文件、案卷,要保持完整、清洁、安全,不得抽拆、涂写,
污损,不得擅自复印和转借。
(八)档案室在借阅者归还文件、案卷时要进行查找,确认无误后方可注销。
(九)档案室每周检查一次借阅登记薄,及时催归拖欠超期的文件、案卷。
四、局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坚持查库制度,健全档案登记,保持室藏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二)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工作。
(三)按时做好库内温湿度记录。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管理和提供
利用工作。
五、机关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一)档案室为机要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由于工作需要或参观需要
进入档案库房时,须经批准,并有档案室工作人员陪同。
(二)档案工作人员及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得传播档案中的机密
内容及有关干部评价、个人隐私、检举举报等不宜公开的材料。
(三)密级文件,按规定一般不予复印。复印密级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四)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不得携带文件、案卷回家或擅自拿给外人看,对
所管文件、案卷的内容要注意保密。
(五)利用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抄录、复制。从档案中抄录、复制的档
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出版。
(六)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做到人走灯灭,人
走上锁。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虫蛀鼠咬等设施,加强档案
的技术保护,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七)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丢失档案或泄密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机关档案鉴定制度
(一)档案鉴定时要成立鉴定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
行。
(二)以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依据,定期对室藏超过保管
期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从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出发,并严格遵守档案
鉴定原则和有关政策。
(三)鉴定时要采用直接鉴定法,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全面分析档案材料
的价值,准确划定保管期限。
(四)鉴定领导小组应熟悉鉴定原则和办法,在鉴定本机关档案时应由熟悉该
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
(五)鉴定档案必须严肃认真,要逐卷逐份文件进行鉴定,从各方面分析,
判断其价值,决定取舍。
(六)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工作报告,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
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七、机关档案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必须经过严格鉴定,确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才能销毁。
(二)销毁档案,应认真按门类编制销毁清册,写出销毁档案报告,报经领导
批准,未经鉴定和领导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三)为慎重起见,应销毁的档案可再保存一段时间,再行销毁。
(四)销毁档案,有两人以上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五)销毁档案,要送交指定工厂进行监销,严禁出卖或改做他用。
(六)“销毁清册”及批准手续,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考核定。
八、机关档案统计制度
(一)对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统计。
(二) 统计的范围主要包括:档案机构、人员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状况、档
案、资料收进和移出数量、利用情况、档案库房、设备、经费等内容。
(三)档案统计工作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系统。
(四)档案统计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五)上级机关要求报送的各种统计资料,必须按要求统计、填写,经办公室
主任审查同意后及时上报。
(六)统计资料均应存档。
九、机关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
(一)机关重大活动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定期向档案
室移交记录。
(二)档案工作人员根据记录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存档。
十、现代化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一)档案现代化设备是档案室拥有的服务于档案管理的设备。具体有:微机、
复印机、摄像机、扫描刻录仪等现代化设备。
(二)机房内的设备、器械要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
房和开动机器。
(三)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机器操作技能,并定
期对机器进行检修、保养。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外复印机密文件,出具档案资料证明,必须按照
保密规定,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做好登记、注明出处。
(五)机房内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打扫。做到防光、防潮、防霉、防止有害
气体进入室内,禁止将易燃易爆及有害设备、胶片的物质带入室内。
十一、档案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定期对室内环境和设备进行检查,杜绝一切隐患,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工作人员熟悉防火防盗设备操作技能,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正
确操作和使用。
(三)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档案库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
带入库内及库房附近。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防火防盗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时对库房进行
检查,离开库房要随时关灯、锁门。
信息报送制度
一、报送内容
(1) 各科室工作要围绕本科室职能,及时宣传国家、省、市的政策法规。
(2)及时、准确地反映外经贸发展现状和本单位工作情况。信息内容务求真实、
全面、 客观,具有典型性并能反映工作的动态发展。(3)各科室业务工作召开
的本级、上级会议精神以及企业动态。(4)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
二、报送要求
(1) 各科室要切实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报送专人负责制,每科室确定
一名联系人。(2)严格执行信息的上报审批程序。所有信息先由分管局长签字。
(3) 保证信息质量。要求文字精练、数字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
要。(4)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编报;计财科30条;人教科5条;综合科20条 (深
度综合信息) ;贸发科40条;科技科30条;招商办40条;外资科(开发区科)40
条;外经科40条。
三、信息报送奖励
为增强对信息报送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定期对
各科室报送信息和采用信息的数量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评比,对信息报送先进单
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
(1) 经费报销时,经办人将票据粘贴整齐签字后由计财科长对报销单据的
规范性及合理性进行初审,然后依次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局长签字方可到计
财科报销。重大支出事项,必须经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报销实行一次一报。报销出差单据时要注明出差详细事由及出差时间、
地点。司机报销的过路、桥费、停车费、出差燃油费执行一次一结算的办法,不
能累计结算。每一张费用单据要注明出差地点。否则,计财科不予受理。
二、严格借款审批手续
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所有借款
单据必须作为原始凭证入账,报销冲账时不得抽回,计财科每月底向局主要领导
汇报个人借款情况,并通知本人欠款数额提醒尽快结账,如对欠款数额有异议,
应及时到计财科查对核实。出差归来后务必在一周内将所有单据报销完毕,余款
及时交回计财科。借款未结算者,不再办理借款。
三、严格规范报销单据
报销单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办理有关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原始凭证;
(2) 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财务规范,且真实合法,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齐全,所购买物品应附有明细表。(4)根据原始发票
的用途分类粘贴。对发票开具不合理、单据粘贴不规范和未按制度签字的,计财
科一律不予受理。
四、严格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暂时离开东营区(不含东营区内)到外地办理公务
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
干。
规范出差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出差均需由局领导审批。除上级规定必须参加的会
议或重要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参加,领导出差原则上不带随从人员。尽量减
少出差次数和会务费支出。
1.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
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
机关正副处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
余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
(2) 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乘坐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
批准。
(3) 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其中设有一、二等软座的,符
合乘坐软席条件的人员可乘一等软座,符合乘坐硬席条件的人员可乘二等软座。
(4)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
车超过12小时的,可按规定等级购买火车硬、软卧铺票。其中符合乘坐硬席条件
的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可购软卧票。
(5)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
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2.住宿费
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 县处级以下每人每天150元。如
果单人出差或男、 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住宿费可在每人每天300元标
准内凭据报销。
3.伙食补助费
(1)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
法。具体包干标准为:市外省内每人每天30元;省外每人每天50元。
(2) 工作人员出差,一律不报销餐费(正常公务接待除外)。对于多人集
体出差,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可以集中使用,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范围内
的餐费,出差人员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4.公杂费
(1)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市
外每人每天20元,用于补助出差期间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东营市内出差,乘
坐公交车辆的凭据报销,但一律不准报销出租车票。
(2) 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
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5.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1)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规定统一开支,个人不再享受会议
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会议规定食宿自理又不交纳会务费的,会议期间的食宿、公
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会议规定交纳会务费的,伙食补助费不再报销,住宿费、
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外出参加会议在途期间的交通、食宿、公杂费,按差
旅费规定执行。
(2) 凡经单位批准脱产带薪参加市内外(不含东营区)各类非学历培训、
进修人员,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
规定执行(期间只报销国家规定的寒、暑假的往返);在培训、进修期间,培训、
进修单位不给予伙食补助的,按实际培训、进修天数,每人每天发给补助费10元,
培训、进修单位给予伙食补助的,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向培训、进修单位交纳
培训、进修费的,也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培训、进修期间不发给公杂费。
(3) 到市外或市内县区(不含东营区)及以下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
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的人员(不含援藏、援疆人员),在途期间
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在市外或市内县、
区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按实际在外天数,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0元,
工作单位免费安排伙食的,不发给伙食补助费。工作期间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给
公杂费。在当地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执行驻地规定,费用由驻地单位承担。
对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到国家部委挂职的干部和省直部门、单位及其
他地区挂职的干部,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
费规定执行;在单位挂职期间,按实际在外工作天数,在国家部委挂职的,每人
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20元;省直部门、单位及其他地区挂职的,每人每天发给伙
食补助费15元;在市内的下派干部,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0元,费用由派出
单位承担。挂职或下派期间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给公杂费。在当地工作期
间的差旅费执行驻地规定,费用由驻地单位承担。
6.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1)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按
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 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千米1元内凭
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2) 工作人员的同住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
家属),如果随同工作人员调动同行的,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
以及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
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同住
家属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同意,其以后迁移时的费用,仍
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7.其他规定
(1)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
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
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发给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2)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
个人自理。
(3) 工作人员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只报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不发给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五、切实加强对专项业务经费的管理
1.外出参加交易会、展销会需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的,由财务科确保经费
的拨付。未列入预算的,由主办科室提前做出预算报告经领导审核后交财务科,
由财务科和主办科室共同到市财政争取协调资金;财政资金未落实的,一般不安
排参加。
2.外出参加招商活动,只报销路费、住宿费及组会单位收取的会议费。特殊
情况,确需支出招待费及礼品费时,必须向主要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可本着量
力而行、节省开支的原则酌情处理。
3.随团出国费用的报销按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
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一律不报销。
4.组团赴国外招商、考察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要少花钱,
多办事。出国费用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按开支标准包干使用。确需宴请的,要
按照所在国家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六、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的使用和管理
公务接待按照“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尽量减少
陪同人员。实行公务派餐单制度。接待人员将接待的规格、对象、人数报办公室,
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安排接待地点、标准,并出具派餐单。接待人员凭派餐单接
待,并负责即时签名结算。任何人不能擅自安排接待。办公室要按月汇结接待情
况,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出差到外地因工作需要宴请上级领导、业务
客户及馈赠礼品,需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杜绝宴请的随意性。
七、严格车辆维修报审制度
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的各种情况,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写
出维修意见。汽车行驶里程满6万千米或行驶时间满2年,为保证行驶安全,可更
换轮胎。汽车所需装饰用品,由办公室集中统一购置、配发。办公室根据车辆实
际情况,调查所需费用,批复报修申请,做好登记备案,报领导签署意见。
八、完善办公用品的购置手续
各科室购置办公用品,须事先申请,填列购置物品申请表。经领导审批后办
公室统一购置,需政府采购的物品,由计财科统一到财政局办理采购手续。
九、严格控制办公电话费用支出
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尽量节约电话费支出,严格执行局电话费规定标准。
办公室电话超标准部分由科室有关人员补交。
十、托幼费报销办法
单位职工应报销的托幼费, 按财政局规定,只报销年管理费的50%,伙食费
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工作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和夜间值班。全体干部职工均为值
班人员。
(二)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在节前安排好值班表,发放
到值班人员手中,并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夜间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因特
殊情况不能值班时,自己进行调整安排,并告知带班领导和办公室。
(三)实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每位领导带班一天,夜间值班每
位领导带班一周。带班领导负责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四)严禁出现空岗现象,无故不值班者,视为旷工,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
问题负责。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做好
值班记录,及时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出现的情况,并将处理情况报告带班领导,遇
有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
(六)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在门卫处填写值班交
接表,如因特殊情况需早走或晚到,必须同交班人员搞好衔接,防止出现空岗。
对未处理完毕的事项,在交班时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避免误事。交接班时间:
夜间值班人员从下午下班至第二天上午8:00,值班电话,8082893;白天值班,
除节日期间统筹安排外,其他双休日及上班时间由局办公室人员值班。

公文审批制度
为促进公文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确保公文审批工作的政治性、法定性、权威
性和程序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结合市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外经贸局报送市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省、
市有关公文处理规定; 由局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呈批,重大问题报送局主要领导
审批。
(二)以市外经贸局名义发文,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后,由局长或者受
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 涉及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经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通
过后,由局长签发。
(三)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重大工作事项,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
分别由人教科或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拟稿,由党组书记、局长签发。
(四)涉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人民来信的事项,由办公室督办,以公函
的形式答复,由局长签发。
(五)局各科室对外行文须经分管领导向局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取得同意
后办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涉外部门的形象,
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院内、办公楼公共场所(含会议室和局长办公室)划分到各科室,
科室长为第一责任人,每日上午上班前十分钟内清扫卫生。
(二)卫生区内保持清洁。每两周由分管领导同各科室长对卫生区进行检查
打分,按打分情况排出名次,将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年终考评挂钩,实行奖
惩。
(三)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着装整洁,讲究仪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
裤、超短裙,参加外事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着装。
(四)各科室办公用具必须按统一要求配备、摆放,做到整齐划一,不准在
办公楼内乱贴、乱画、乱放物品。
(五)严禁在办公楼内喧哗、嬉闹。
(六)不准在办公楼内用餐。

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
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内容主要是
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局机关的党建工作,局机关党组织的学
习、宣传、教育和党员的审批、表彰、处分等内容。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
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安排。
三、机关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委员都
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同
志的缺点错误,从关心和团结的愿望出发,大胆地开展批评,对于自己的缺点错
误,要勇于暴露思想,严格剖析自己,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党组领导下,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
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
项重要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

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礼仪规范
一、仪表仪容
1.着装整齐洁净,衣冠端正,庄重大方。着装时要扣好钮扣,不得敞开外衣、
卷起裤脚、衣袖,领带须系正。
2.皮鞋要光亮,鞋跟高低要适中,工作时间不得有脱鞋、光脚等不雅行为。
3.身体、面部、手部要洁净、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头发要干净、
整齐。
4.男同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不准戴戒指,不烫发、蓄长发和胡须,
重要的公务活动要穿西服、打领带或穿其他正装。女同志不准穿透明、过度暴露
的服装,不浓妆艳抹,不留怪发型,重要公务活动要穿职业套装。
二、仪态
1.站姿端庄,肩平头正,目不斜视。
2.行走要挺胸、抬头,脚步轻而稳。
3.坐姿要自然端正,不前俯后仰,不伸腿挠脚或把腿放在桌子上。
三、言谈
1.公务活动要尽量讲普通话。
2.语言文明,不讲粗话。使用“你好、请稍候、麻烦您、抱歉、对不起、没
关系、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
四、举止
l.做到举手投足大方、得体,与人交往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2.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在别部门、单位吸烟时,要先征求主人同意。
3.在公众场合要避免以下举止:
(l)双手叉腰、交叉胸、插入衣裤兜内。
(2)挠头、抓痒、挖耳、抠鼻孔。
(3)哼唱歌曲、吹口哨、跺脚、说笑、喧哗。
(4)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5)面对人咳嗽、打喷嚏。
五、接打电话
1. 接电话要及时,要在电话振铃3次内接听;要用语文明、语气和气,首先
说“你好”;尽量不使用“免提”;不使用办公电话聊天。
2.给上级领导打电话,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不过多重复,对领导的答复
和指示要记清楚;给下级机关打电话,态度谦和,不盛气凌人。
3.参加会议、到领导办公室或接待重要客人时,要避免手机发出音响。在公
众场合接、打手机时,要回避众人,以示礼貌。
六、进出领导办公室
去领导办公室时,要先轻轻敲门,经允许后进去。送批文件时,要在离领导
稍远位置等候,待领导阅示后,如无其他交待,要迅速离开领导办公室。
七、外出乘车
1.乘坐四排座或四排座以上的中型或大型轿车时,前排即驾驶员身后的第一
排为领导或客人座位。其他各排座位由前而后依次乘坐。
2.乘坐双排五座轿车时,座次为:后排右座,后排左座,后排中座,副驾驶
座。
3.乘坐吉普车时,前排驾驶员身旁的副驾驶座为上座,车上其他的座位依次
为:后排右座、后排左座。
4.上车时,要给领导、长者、女士或客人打开门,请其先上车,待他们坐好
后,关上车门;下车时,为领导、长者、女士或客人打开车门。他们进出车门时,
为其用手遮挡车门上沿。
5.坐在轿车后排左座的人,要等后排右座的人下车后再下车。
八、待客
1.工作时间一般不会私客;对办理公务的客人,要热情大方,做到“一起身、
二让座、三倒水、四办事、五送客”。实行第一承办人制度,即第一接待人要负
责引导客人承办公务到底,客人要见领导或其他同志,要请客人稍候,待联系后
再引导客人会见。
2.介绍。
(1)介绍主客人见面时,先把主人介绍给客人。
(2)介绍男女见面时,先把男士介绍给女士。
(3)介绍年龄有显著差距的人时,先把年轻一方介绍给年长者。
(4)介绍职位有高低差别的人时,先把低职位者介绍给高职位者。
3.与客人握手。
(1) 握手时双眼要正视对方,面露笑容;握手的力度要适宜,不可太紧,
也不可显得太随意。
(2)男士与女士握手时,要待女士伸出手后方可伸手,握手时间不要过长。
(3) 下级与上级握手时,要待上级伸出手后方可伸手;上级与下级握手,
以其职位高低为序。
4.引导客人。
(1)接待人员要走在客人左前方引导客人。
(2) 需乘电梯时,接待人员要为客人要电梯,让客人先进;出电梯时,要
让客人先出。
(3)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时,要为客人开门,示意客人先进。
5.送客。
(1)客人离开时,要让客人先出门,并与客人握手道别。
(2)根据情况,对有的客人要送出门外。
(3) 对重要客人要送出大门外,乘车的,要为其开后车门,客人上车后再
关好车门,并挥手道别。
6.会见和会谈。
(1) 会见的座位安排,通常为:主宾、主人席安排在面对正门位置,客人
座位在主人右侧,其他客人按礼宾顺序在宾一侧就座。
(2) 会谈安排:双边会谈常用长方形或椭圆形桌子,宾主相对而坐,以正
门为准,主人在背门一侧,客人面对正门,主谈人居中,如会谈长桌一端向正门,
则以入门的方向为准,右为客方,左为主方。
(3) 客人(领导)到达前,主人要提前到达会见(会谈)场所。客人(领
导)到达时,主人要在门口迎候。
(4) 领导之间的会见(会谈),工作人员安排就绪后均应退出,谈话中不
要随意进出。
(5)会见(会谈)结束后,要送客人至车前或门口握别。
(6)会议主席台座次排列顺序,一般按职务高低排列,以主席台座位为准,
1号首长确定后,然后从左到右依次排列。
7.宴请活动。
(1)宴席前宾客到达时,主人要到门口迎接,并引领宾客进入餐厅。
(2)宴请要考虑主宾的饮食习惯、民族、地区、身体状况及其他特殊要求。
(3)通常对门口或居中的桌是主桌和主人的位置.
(4)桌次的高低以离主桌位置的远近而定,右高、左低、近高、远低。
(5) 同一餐桌上席位的高低,以离主人远近而定;一般情况下,第一主人
的右边是第一主宾,第二主人的右边是第三客人;也可考虑主人的职务、年龄以
及属于上级来宾等情况灵活处理主人位置。
(6) 宴席中,以第一主人与第一主宾交谈为主,依次类推,其他人一般不
主动提话题,不随便插断别人交谈。
(7)宴会中要文明敬酒、不劝酒,文明进餐,不发出不雅声响。
(8)宴请时间要适当,一般掌握在一小时左右。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规范
(一)领导干部知悉和接触秘密范围广、事项多、密级程度高,要严格遵守
中央下发的领导干部十条保密守则和保密法律、法规。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 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
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4) 不在非保留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箱设备中记录、传输和
存储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5)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
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专人严格保管。
(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
子女。
(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演讲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 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
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
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
密措施。
(二)带头贯彻落实上级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传达保密工作文件。
(三)组织制定办公室保密工作计划和保密工作制度。
(四)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定期组织保密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认真总结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对做出突出成绩和突出贡
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规范
(一)认真学习《保密法》,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
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三)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谈论国家秘密。
(四)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出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五)不通过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不擅自在传真机、复印机、计算机及其网络、扫描仪、打字机等办公
设备上处理或者传递涉密信息。
(七)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及时报告,并尽可能采取补
救措施。
(八)工作人员在辞职、退休、被辞退后,继续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
密的义务。

行政效能监察制度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
1.各科室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分管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范围、内容、标准
及目标要求进行分解,制定科长及每个公务员的目标责任制,做到岗位清楚、任
务明确、责任到人。
2.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要科学、合理,严密,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
分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
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每位公务员要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并根据
岗位职责制定保证工作落实的措施。
4.各科室长负责对本科室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体机关公务员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实行行政效能考评。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公
务员的考评,行政效能考评与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
奖惩挂钩。
7.建立健全行政效能考评档案。对机关公务员考评结果登记建档,并纳入干
部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
二、服务承诺制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政策意识,恪尽职守,讲究文明礼
貌和热情服务。
2.各科室建立服务承诺制度。按照科室职能,对本科室承担的服务事项,要
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制定服务承诺制度。
3.实行政务公开,各科室要在醒目处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等。
4.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个人行为。
5.机关公务员要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不利用手中权利为
个人或单位谋私利。
6.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要对承办人批评教育,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视情节对承办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科室长负责对所属公
务员进行监督检查。
8.外经贸局效能监察投诉电话:8082971
三、限时办结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各项事务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说明理由。
2.局对外明确承诺了办结时限的,各科室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能提前办
结的,应尽量提前。
3.凡尚未明确承诺办结时限的,应及时补充明确,以便监督检查。
4.无故违反对外承诺服务时限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科室负责
人的责任。
四、首问负责制
1.服务对象来局办事、咨询等,凡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
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局办事的人员,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
“不归我管”等敷衍搪塞,简单生硬的回绝办事人员的请求或询问。
3.对服务对象要办的业务,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要在承诺的服务时
限内,积极的予以办理;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负责向服务对象讲清
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
4.对于不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事项,要热情的将询问人引荐到办理此
项业务的科室或个人。
5.办理事项不属于局管理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的予以说明;确实清楚
属于哪个部门办理的,要向询问人说明办理该项业务的部门。
6.对来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
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然后根据职责划分引
导其到有关科室办理相应事项。
7.凡局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履行首问责任人责任的,按有关规定予
以处理。
五、失职追究制度
1.失职追究,指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
作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按规定
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2.失职的种类
(1)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2)在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失察和放任错误;
(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务被盗窃、诈骗、
浪费,造成较大损失;
(4) 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延误工作,造成国家、集
体和个人经济损失;
(5)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6)在执纪执法、行政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
(7) 执法过程中因故意和过失做出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对行
政管理对象造成损害;
(8)其他失职类错误。
3.责任追究及查处
(1) 因失职造成的损失,须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者、直接领导责任者或
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别赔偿;
(2) 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等有关
规定进行查处;
(3) 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渎职失职罪的,交
由司法机关处理。
六、超时默认制度
1.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确定明确的工作时限,各个科室和每个人都要按照
局对外承诺的服务时限开展工作。
2.只要是服务对象的各方面基本情况符合有关规定、资料齐全的,必须保证
在服务时限内完成。
3.考核办法: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无记名
投票,打分,每项内容20分,按考评成绩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4.对优秀和称职者要给予表扬奖励,对基本称职者要提出警告,对不称职者
要批评教育,给予告诫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