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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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5月30日,中共东营市委以东普发〔1989〕9号文件,同意成立中国国
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营市支会,内设办公室。1996年11月20日,市编委办公室以
东编办发〔1996〕 19号文件批复,为贸促会重新核定机关事业编制5人,其中包
括工勤人员编制1人。 1997年9月8日,市编委以东编发〔1997〕29号文件批复,
经研究并请示市委、 市政府同意, 批准贸促会为正县级单位,使用事业编制。
1997年12月2日, 市编委办公室以东编办发〔1997〕85号文件批复,成立“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营市支会法律事务部”,为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
编制4人,配备科级领导职数1人,工勤人员1人。2004年4月30日,全市事业单位
清理整顿时,市编委以东编发〔2004〕24号文件批复,贸促会为挂靠市外经贸局
的准公益类事业单位, 正县级, 内设办公室, 核定编制5人,经费财政拨款。
2005年11月21日,市编委办公室以东编办发〔2005〕50号件文批复,撤销中国国
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营市支会法律事务部,编制收回;会内增设业务部,增加编
制2人,配科级职数1名。2006年4月8日,市编委以东编发〔2006〕5号文件批复,
同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营市支会名称变更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
营市委员会, 简称东营市贸促会。 2008年8月14日, 市委组织部以东组普发
〔2008〕43号文件批复,同意东营市贸促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