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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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6月,成立农场党委,初设一、二、五分场,12月,总场直属荆林
中队改组为第四分场;一、二分场为犯人场,四、五分场为就业场。党委下
设政治处、管教科、分场党支部;总场设秘书科、生产科、计划科、基建科、
财务科、供销科、职工科、机务科。分场设秘书股、管教股、生产股、财务
股,下设生产队;场属企事业单位有加工修配厂、砖窖厂和总场小学、卫生
所。1957年,增设会计科、卫生科;成立工会,职工科并入,属政治处。财务
科、计划科、供销科合并为计划财务科,基建科并入生产科,各分场增设兽医
站和机务队。7月,分场序号变更,原一分场改序号为三分场,原五分场序号
改为一分场,二、四分场序号不变,时农场下设一、二、三、四农业分场,
其中二、三分场为犯人场。总场设政治处、管教科、秘书科、计财科、生产
科、会计科、机务科,场直单位有副业厂、卫生所和小学。1958年,政治处改
称党团办公室,成立人事科、场长办公室、工业筹建组;筹建湖田煤窑厂,
隶属副业厂领导;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国营黄河农场附设中等农业技术
学校”;一、三、四分场新建糖酒厂。是年,总场设党团办公室、人事科、
工会、就业科、场长办公室、技术指导科、计划财务科、经管科、基建科、
供销科、供应站,下设一、二、三、四分场及副业厂,场直单位有卫生所、
附设农校、子弟小学。1959年,场社合一,农场内部按农场需要设置机构。增
设畜牧办公室和机务办公室,财务与计划业务分离,计划与技术指导合并为
生产计划科,附属农校撤消合并于济南农校,二、三、四分场设立复式班小
学,二分场新增酒厂。总场设党团办公室、人事科、工会、场长办公室、生
产计划科、经营科、会计科、就业科、基建科、供销科、供应站、机务办公
室、畜牧办公室、卫生所、总场小学,下设一、二、三、四分场及副业厂。
1961年,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农场公安分局,与就业科合属办公;青坨
牧场移交黄河农场,组建为四分场四队;在一分场四队(西大地)组建农科
所,属总场直辖;组建一分场小学,组建三分场大汶流小学。党委设党委办
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群团办公室和工会,总场设场长办公室、农业
科、畜牧科、工业基建科、财粮计划科、供销科、就业科(公安分局),场
属企事业单位有卫生所、小学,分场有一、二、三、四分场及副业厂;各分
场设立机务队,工业基建科修建队分为木工队和瓦工队。1962年,从二分场
划出二、三农业队组建为第五分场,增设工副业办公室,经淄博军分区批准,
成立“国营黄河农场人民武装部”,组建农场职工消费合作社,四分场新建小
学一处,五分场新建小学一处;农业科改为农林科,四分场三队改建为总场
实验队,四分场四队划出。一分场三个生产队增为五个生产队,二分场两个
生产队增为三个生产队,三分场四个生产队增为五个生产队,四分场三个生
产队增为五个生产队,五分场设三个生产队。1963年,设立监察科,行党风
党纪监督和政务督查之职;成立团委,成立电影队,成立机械科取代原机务
科;接省轻工业厅及垦利县工业科通知,一、二、三、四分场酿酒厂停止酿
酒。党委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工会、团委、人武部和监察科,
总场设办公室、计财科、农林科、供销科、机械科、畜牧科、工业基建科、
就业科、卫生科、卫生所、总场小学、科研所,工、农业单位设五个分场及
副业厂。1964年,总场小学扩建为完全小学;总场试验队合并于科研所,升
为科级单位,实验队编为五分场四队;成立水利大队,属基建科领导,砖窑厂
划归基建科管理;湖田煤窑厂划归省劳改局领导。1965年,成立生产计划科,
计划与财务业务分离,计划业务归并生产计划科,撤消农林科,合并于生产
计划科,撤消卫生科;设立政治处,负责监委、工会、团委、人武部及干部、
组宣业务,组建采石队,属基建科管理。是年,党委设政治处,总场设办公
室、生产计划科、财务科、供销科、基建科、机务科、畜牧科、就业科,农
业单位设一、二、三、四、五分场,场属企事业单位有副业厂、农科所、卫
生所、小学。
1966年,惠民地区海滨农场并入,设为“黄河农场第六分场”;渤海农
场并入,设为“黄河农场第七分场”;惠民地区孤岛气象站移交农场,改为
黄河农场气象站,属生产计划科管理;成立“山东省地方国营黄河农场子弟
学校农中班”;组建“山东省地方国营黄河农场职工医院”,设内、外、妇
儿、五官、中医、药剂、检验、护士等科室;砖窑厂停产。党委设政治处,
总场设办公室、生产计划科、财务科、供销科、基建科、机务科、畜牧科、
就业科,下设一、二、三、四、五、六、七农业分场,场属企事业单位有副
业厂、医院、学校及农科所。1968年,第六分场移交济南军区后勤部军马场,
农业中学撤消,就业科撤消,科研所合并于一分场管理,筹建农场初中;成
立“国营黄河农场革命委员会”,革委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总场革委会下设
三部一室,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后勤部和办公室;各分场(厂)相应成
立革委会领导小组,工农业生产由生产指挥部统一指挥。1969年,设立“济
南市五七黄河农场驻济南办事处”,属办公室管理;成立“革委会党的核心
领导小组”,11月,成立“农场军事管制委员会”;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下
设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后勤部和办公室,各分场(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主持工作。
1970年,成立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临时党委,按军队编制下设司令部、
政治处、后勤处,各分场改编为营,队改编为连;成立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
团糖酒厂,为一团直属;一团设五个营及直属连,计36个连129个排,团部营
部设小学、卫生队(所);另有师部直属营及中小学、医院。划出第七分场
组建兵团一师二团。1971年,成立一团党委,师直属营加工连、修理连、基
建连、及团直属制糖连,家属连组建为一团六营,五营四连组建为团直属科
研连,二、三、四、五营组建初中班。时一团下设六个营及直属连;另有师
部直属连及中小学、医院。1972年,一营三连改编为师训练队;撤消一营四
连编制,合并于一连;撤消三营一连编制,合并于二连;撤消五营一连编制,
合并于二连;组建团直属水利工程队,成立变电站,归团直属。1974年,二、
三、四、五营营直初中班合并,在水利工程队驻地组建一团初级中学。时一
团设六个营及团直属连,计40个连122个排;另有师部直属连及中小学、医院。
1975年,经惠民地区革委会批准,总场机关设六科二室,即政工办公室、场
长办公室、生产科、财务科、机电科、基建科、供销科、工副业科;分场设
一、二、三、四、五分场及农科所;场直单位有中小学、医院。原一团六营
加工连、修理连、基建连、制糖连、团直属运输连、服务社、变电站、原师
直属菜果园归工副业科管理,原团直属科研连并入五分场;成立农场计划生
育领导小组,挂靠在医院办公,医院制剂室改建制药厂;师部中学与团部中
学合并为总场完全中学。
1976年,恢复人民武装部,总场中学成立印刷厂,成立科研站(西大地),
队级单位,隶属生产科管理,采石队撤消;三分场一连并入三连、六连并入
二连,五分场五连改为一连。时总场科室设政工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
科、生产科、基建科、供销科、机电科、工副业科,场属单位有中学、医院,
农业单位设一、二、三、四、五分场。1977年,科研站移交惠民地区五七干
校,组建干校农场;五分场四连组建为农场科研站,隶属生产科领导;增设
畜牧科,制糖厂停产,改建综合加工厂,从事五金件加工销售,隶属工副业
科管理。时总场设政工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生产科、畜牧科、供销科、财
务科、基建科、机电科、工副业科,场直单位有中学、医院,农业单位设一、
二、三、四、五分场。1978年,机电科改为农机科;是年,总场设政工办公
室、行政办公室、生产科、畜牧科、供销科、财务科、基建科、农机科、工
副业科, 场直单位有学校、医院,分场设一、二、三、四、五分场;
一分场三个生产队合并为二个,二分场四个生产队合并为三个,三分场五个
生产队合并为三个,四分场四个生产队合并为三个,五分场四个生产队合并
为三个,全场农业生产队14个,畜牧队5个,机务队5个,工副业科下属单位8
个。
1980年6月,惠民地区五七干校撤消,干校移交农场;12月,成立科研站,
科级建制,成立良种场,科级建制;增设教育组,负责全场中小学管理,中
学印刷厂改属工副业科管理,职工服务社改称黄河商店。是年,总场设政工
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生产科、财务科、农机科、畜牧科、供销科、基建科、
工副业科,场直单位有中小学和医院,分场设一、二、三、四、五分场和科
研站、良种场。1981年,撤消良种场,重新编为五分场四连;综合加工厂停
产,改建为胱胺酸厂;科研站组建酿造厂,从事酱油、食醋、酱菜生产;二
分场畜牧队、三分场畜牧队、四分场畜牧队、五分场畜牧队归各分场管理。
1982年,生产科改称农林科,负责全场农业生产和林业生产;撤消畜牧科,
其业务归入农林科;成立农场保卫科,与人武部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个
牌子;成立冷胶结料厂,隶属一分场管理。时总场设政工办公室、行政办公
室、农林科、计财科、机务科、保卫科。经费包干单位有,供销科、基建科、
工副业科。单独核算单位有,分场机务队、农业队、畜牧队、副业队。场办
事业单位有,学校、医院、门诊所。1983年,胱胺酸厂停产,农业单位试办
家庭农场。1984年,划出第四分场交东营市司法局成立劳改支队;经省农业
厅批准,成立“黄河农场鲁北兽药厂”,从事兽药生产;加工厂糕点车间分
离,组建食品厂;恢复工会;医院制药厂停产。是年,总场设政工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农林科、计财科、保卫科、机务科、供销科、基建科、工副业
科;场办事业单位有学校、医院,下设一、二、三、五分场及科研站,工副
业单位8个。
1985年,成立农场皮革厂,从事皮革制品生产,隶属工副业科管理,成
立教育科,成立财务结算中心,属计财科领导,撤消政工办公室,分设党委
办公室、纪委、工会、团委,成立工资改革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改称场长办
公室,农林科改称生产科,供销科改为供销公司,下设门市部,机务科改为
农机公司,基建科改为建筑公司,工副业科改为工业公司,第五分场改称为
第四分场,各分场畜牧队并入农业队。是年,总场设党委办公室、纪委、工
会、团委、场长办公室、生产科、计财科、工资改革办公室、保卫科;场属
企事业单位有供销公司、农机公司、建筑公司、工业公司及学校、医院;农
业单位设一、二、三、四分场及科研站。1986年,组建孤岛东方红旅社,隶
属工业公司管理;成立塑料厂,为集体企业,属工业公司管理;黄河商店改
称贸易公司,成立劳动工资科,成立老年体协。1987年,成立农场计划生育
办公室;组建中德合作黄河奶牛场,队级单位,隶属生产科;成立滩涂开发
指挥部,开始开发养虾池。是年,总场设党委办公室、纪委、工会、团委、
场长办公室、计财科、劳资科、保卫科、计生办;场属企事业单位有供销公
司、农机公司、建筑公司、工业公司及学校医院;分场设一、二、三、四分
场及科研站。
1988年,奶牛场升为副科级单位,改属总场直管。成立老干部科。中学
普通高中班停止招生,改为职业高中。供销公司改称供销科,农机公司改称
农机科,建筑公司改称基建科,工业公司改称工副业科,其管理体制和职责
范围不变。成立“两水”会战指挥部,实施稻田开发。是年,总场设党办、
纪委、工会、团委、老干科、场办、计财科、劳资科、保卫科、计生办,场
属企事业单位有供销科、农机科、基建科、工副业科、奶牛场及学校、医院,
下设一、二、三、四分场及科研站。1989年,组建水产养殖公司,副科级单
位,下辖一、二、三养殖队及饵料厂,属总场直接管理;皮革厂转产养虾饵
料;组建劳动服务公司,副科级单独核算单位,属劳资科领导;成立草场管
理站,副科级单位,成立畜牧公司,下辖奶牛场、草场站、兽医站及畜牧队,
隶属总场直接领导;撤消一分场小学并入总场小学。是年,总场设党办、工
会、纪委、团委、老干科、场办、计财科、生产科、劳资科、保卫科、计生
办;场属企事业单位有供销科、农机科、基建科、工副业科、劳动服务公司、
畜牧公司、养殖公司、学校、医院;分场单位有一、二、三、四分场及科研
站。
1990年,二、三、四分场设稻田队(列入农业队),一分场组建石蜡厂,
成立综合福利厂,从事银粉、铝制品生产销售,隶属工副业科管理;成立大
酒店、成立电讯股,属办公室领导;组建物资综合供应公司和大米生产线,
属供销科管理;成立审计科,成立老龄委挂靠党办办公。是年,总场设党办、
工会、纪委、老干科、老龄委、团委、场办、计财科、审计科、生产科、劳
资科、保卫科、计生办;场属企事业单位有供销科、农机科、基建科、工副
业科、劳动服务公司、畜牧公司、养殖公司、学校、医院;分场单位有一、
二、三、四分场及科研站。1991年,成立土地管理工作办公室,挂靠生产科;
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挂靠工会;成立科技推广委员会,撤消审计科;科研
站小学并入总场小学。1992年,鲁北兽药厂停产,改建化工厂,生产油田用
固井剂,属工副业科管理;成立乳制品厂,属畜牧公司管理;成立物资联合
供销公司,属供销科管理;组建劳务公司,独立核算,属工副业科领导;总
场成立住房改革办公室。是年,经职代会三届二次会议通过,机关科室精减
为“一会、两办、四科”,即工会、党委办公室、场长办公室、财务管理科、
保卫科、劳资科、生产科。农机科改为农机服务公司,各分场机务队改为农
机服务公司直属机械队; 一分场组建石蜡厂, 草场站改为草牧开发公司。
1993年,成立审计科;成立油区工作办公室,与土地办合并为土地油区工作
办公室,属场办领导;工副业科更名为工副业公司,供销科更名为物资综合
供销公司,基建科分设为基建公司、水利服务站和房产管理开发公司,房管
公司与房改办合署办公;变电站更名为供电所,场长办公室更名为农场办公
室,印刷厂更名为五金厂,组建建筑安装公司,单独核算单位,属工副业公
司管理,食品厂停产;一分场一、二农业队合并,二分场撤消农三队,三分
场农一、二队合并,四分场三、四队合并,科研站撤消园林队,草牧开发公
司畜牧一、二队合并,养殖公司养殖队合并,计生办附属于医院办公。
1994年,经场长办公会议研究,撤消汽车队;组建畜禽海产品加工冷藏
厂,副科级单位,总场直接管理;职业高中停止招生,四分场小学并入总场
小学;木工厂划归工副业公司管理,三分场石蜡停产;成立产权制度改革领
导小组。是年,实施机构改革,总场科室设工会(含老干科)、党委办公室(含
党务、组织、宣传、团委、劳资、纪委)、办公室(含土地油区)、计财科(含财
务、审计、统计)、人保科;场属经费单位有,学校、医院(含计生办),其他
单位均成立经济实体。撤消生产科,成立农业服务中心,贸易公司归总场直
属,基建公司、房管公司、水利服务站合并为基建公司,为总场直属实体,
劳动服务公司划归总场实体,总场下设二级实体单位有工副业公司、供销公
司、农机公司、基建公司、草牧开发公司、农业服务中心、奶牛场、劳动服
务公司、养殖公司、贸易公司、冷藏厂,农业单位设一、二、三、四分场及
科研站。1995年,按公司模式,总场设机构“五部一会”,即党务部(负责党
务、组织、宣传、信访、档案、统战、计生、共青团、纪检等)、劳动人事部
(负责职工调配,劳保福利、退离休管理、技校招生等)、财务部(负责财务、
会计、预决算、国资管理等)、企业管理部(负责经济指标、合同管理、审计
监督、统计计划等)、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水电讯暖、环境卫生、综治安
全、户籍文秘、土地油区、文印管理、物资管理、驻济办、招待所等),工会
(负责职代会、工会建设、妇联、教育培训等)。二级公司设农业公司、工贸
公司、畜牧公司、养殖公司和劳动服务公司,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
立核算;经费单位有学校和医院。农业公司取消农业分场,按农业生产队编
为1-8队,组建农机站、水利站和农业技术服务站,供销科并入农技服务站;
工贸公司辖基建公司、贸易公司、供电所、五金厂、化工厂、修配厂、食品
厂、福利厂、劳务公司、电安公司、加工厂、冷藏厂、木工厂、石蜡厂、塑
料厂;畜牧公司辖奶牛场、草牧开发公司、乳品厂、兽医站和畜牧队。1996
年,设立农业开发办公室,设立住房改革办公室;科研站酿造厂停产,塑料
厂停产。1997年,农场内部撤消公司制设置,恢复科室及分场机构。撤消农
业公司成立农林科,下设农、林、水机构;撤消工贸公司成立工贸科;贸易
公司归总场直管,冷藏厂停产。是年,总场设工会、纪检、党委办公室、场
长办公室、计财科、劳资科、农林科、人保科、企业管理科、农业开发办公
室、房改办公室、土地油区办公室、计生办;场直企事业单位有工贸科、供
销公司、基建公司、畜牧公司、农机公司、养殖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贸易
公司;学校、医院。农业设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四分场和科研站。
1998年,农场中学移交垦利县二中,包括资产和部分中学教师;届时农
场学校只设总场小学和二、三分场小学;增设卫生科(医院兼)、供电科(供电
所兼)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因济南市城区改造,驻济办事处房屋使用权由济南
市槐荫区房管局收回,驻济办撤销。9月,各分场集体所有的农业机械全部
拍卖转移产权,分场机务队撤消。是年总场机构设置:党委办公室(挂党办、
纪检、工会、劳资、老干部、信访办6个牌子)、场长办公室(挂场办、房管办
两个牌子)、农林科(挂农林水、开发办两个牌子)、企管财务科(挂企业管理、
财务科两个牌子)、保卫科(兼武装部)、土地油区办公室、计生办;场属企事
业单位有工贸科、供销公司、畜牧公司、草牧开发公司、基建公司、农机公
司、养殖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贸易公司、供电所、学校、医院,下设一、
二、三、四分场及科研站。1999年1月,二分场东干渠以东含草牧开发公司全
部、二、三、四分场部分计63700亩土地由东营市政府收回,出让给一品园农
业开发公司,草牧开发公司撤消,其职工管理纳入畜牧公司;成立“法轮功”
治理领导小组。2000年,二、三分场小学并入总场小学;经市农场改革领导
小组研究同意,黄河医院人员、资产及业务移交垦利县,并入新安乡医院;
黄河子弟小学人员、资产及业务移交垦利县,并入新安乡教委。成立招商引
资领导小组,撤消农机公司,撤消教育科。9月,市派改制工作组进驻农场,
成立改制领导小组;11月,因农场改制,贸易公司、修配厂、供销公司、劳
动服务公司、加工厂、木工厂、五金厂、石蜡厂、冷藏厂、农机公司门市部、
福利厂、食品厂、工艺品厂共13个单位注销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关门停
产。
2001年2月13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黄河农场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市派破产清算组进驻农场,生产经营、人、财、物管理由清算组接管,农场
只设立党务机构,原行政机构停止工作。农场管理人员作为留守人员设办公
室、综合组、财务组、保卫组和分场办公室,协助清算组工作。2003年,因
资产难以变现,职工无法安置,6月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裁定
黄河农场破产中止,恢复正常运营。2004年11月,原一品园农业开发公司土
地5 4730亩由市国土资源局收回,交农场管理使用。是年,总场设工会、纪
检委、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宣传、信访、精神文明、共青
团妇联、档案、医疗保险等工作)、行政办公室(负责文秘、信息、督查、
户籍管理、物资供应、生活服务等工作)、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
理、医疗保险等工作)、生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林、水、土地开发、
招商引资等工作)、人保科(负责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及人民武装等工作)、
劳资科(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养老保险、低保、遗属管理等工作)、计生办
(负责计生管理、计生协会等工作)、土地油区办(负责土地资源管理、油
区工作管理等工作)、审计统计科(负责统计、财务审计及经济合同管理等
工作);成立工贸小区管理服务办公室、畜牧管理服务办公室、总场小区管
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居民区的综合管理服务;供电所负责供电管理工作;一、
二、三、四分场及科研站负责分场单位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2005年,成立
农业开发区,为农场二级农业单位,负责开发区的生产管理及综合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