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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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场初期,农场开展学习《宪法》及各时期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
尤其是公安部颁发的各种劳改管制条例,以加速罪犯及就业人员的改造。
“文化大革命”期间,普法教育停止。1983年公安分局、保卫科组成法
律知识宣传组,到农场各分场、学校宣讲法律知识,教育职工、学生学法、
懂法、守法。1984年3月,公安分局、保卫科、团委、人武部、女工委联合组
成“法律知识宣传月宣传队”,在全场和各基层单位重点宣传保护妇女儿童
权益和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1985年,成立普法领导小组,
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同时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
培训法律知识骨干,担任法律宣讲员。1986年3月,东营市普法工作会议结束
后,“一五”普法工作在全场铺开。农场在原普法组织的基础上充实人员,
调拨经费,制定出“一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制
定具体实施细则。具体是:场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市法制教育轮训班;中层
干部集中办班重点培训;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群众采取分散举办培训班,
法制知识讲座、法律知识问答、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一
五” 普法期间, 发放《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00册,《职工法制知识读本》
2000余册,《“一五”普法知识讲座》读本500册。
“一五”普法结束后,总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中
层领导考试合格率95%,职工考试合格率在90%以上。为“二五”、“三五”
普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上级普法规划,“二五”、“三五”普法
期间将普法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农场每年都组织1至2次全场范
围的普法知识问卷和考试。 2000年冬, “三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经过
“三五”普法,全场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的观念普遍提高。刑事案件、
民事纠纷明显下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