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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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场初期,特殊的环境,特殊的工作,造就了社会治安的特殊性和艰巨
性。1956年至1968年底,农场为劳改就业场,人员构成极为复杂,素质低,
部分人员改造不彻底,道德败坏、品质恶劣,造成重大案件发案率高。加之
农场初期条件很差, 生活艰苦而周边杂草丛生,犯人逃跑不断。从1956年到
1960年底,5年间共有321名就业人员逃跑,后公安人员将其大多数追回。
1958年至1963年底,共发生重大刑事案件88起。其中:杀人案7起,纵火
案1起,强奸案8起,偷盗案61起,破坏案7起,贪污案3起,盗枪案1起,其中
56起被侦破。因为农场是由开垦荒地建场,造成耕地与当地群众毗邻而种,
后区划又几经变动,造成土地纠纷不断。1962年4月4日曾发生新安公社东隋
大队百余名干部、群众以因土地争议哄抢机关食堂,欧打职工,辱骂场领导,
造成总场机关百余人无法正常上班的严重事件。夏秋季节,周边群众集体来
农场复收,造成治安混乱,“保夏”、“护秋”成为派出所、保卫科的重点
工作。农场种植向日葵、水果、芦苇、蔬菜每年均有不同程度被盗。1988年
秋,一夜之间农场二分场一百余亩向日葵几乎全部被盗。公安分局迅速侦破,
并做出治安惩罚。
20世纪80年代,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当地农民来场开荒占地,造成土
地纠纷,引发历史争议。至今农场仍有4000余亩土地在争议之中。
1996年9月、1997年11月连续二年农场奶牛场发生奶牛中毒事件,造成分
别死亡奶牛9头和10头的重大案件。东营市政府领导作出批示,市公安局副
局长带队来场侦破。
2000年后,职工违法犯罪率呈连年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