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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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的民兵训练,按照民兵条例规定,结合农场具体情况,加强生产,
加强战备,组织广大民兵开展生产中心工作。坚持“劳武结合,工武结合”
的原则,采取适当集中与小型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因地因时制宜、小忙多训、
大忙少训、有突击任务停训,生产空隙抓紧训,提高了民兵的军事素质。
1964年8月份,黄河农场部分民兵到省参加过民兵大比武。1965年8月1日,
黄河农场人武部组织全场民兵进行了:①射击比赛(精度射击、对空射击、
地面百米射击)②手榴弹投掷;③队列;④刺杀;⑤歌咏比赛。1976至1978
年,民兵训练由山东惠民地区军分区统一制定训练计划,农场每年春秋季节
组织各营,连实施。分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训练,训练内容是队列、射击、
刺杀和投弹项目。时间一个月左右。1979年,民兵训练由垦利县人武部统一
制定训练计划,重点是提高武装基干民兵的军事训练质量,农场组织人员自
带武器到县人武部训练,其他民兵在农场训练。1980年,根据农场各单位不
同情况和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安排了“三防”常识,队列训练及战术训练。
1981年到1990年,选派民兵代表集中到垦利县人武部统一训练,实行以农场
为单位进行集中训练,每期训练时间10~20天,参加人员主要是基干民兵和
民兵干部,训练项目是队列、射击、投弹、爆破和战术。
1991年到2005年,由垦利县人武部统一组织民兵军事训练,农场严格选
好参训人员,保证参训人数,由专职人武干部带队参训。训练经费由农场自
理,并给参训人员误工补贴,实行训练政绩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