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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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至1962年7月,农场没有民兵组织和专门机构。1962年8月,成立
人民武装部,李生海为国营黄河农场武装部部长。按照“全民皆兵”的要求,
大办民兵。农场凡年满18~50岁的工人、学生和机关干部,严格进行审查保
证政治上可靠后,普遍参加民兵组织。总场建团,分场建营,生产队和场直
单位建连,全场建立4个民兵营,10个普通民兵连,5个普通民兵独立排,1个
基干武装民兵连,5个基干武装民兵独立排和1个骑兵排(鞍具、马匹均齐备)。
王起任民兵团团长,张道德任政治委员,苏本山任参谋长,李万芳任政治处
主任。1964年1月,“社教”开始,农场整顿民兵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进行
思想教育的基础上重新整组。1967年,在“抓革命,促生产”的同时,搞好
民兵整组,对农场强化了军事管理。1970至1974年底,农场改建为山东生产
建设兵团一师一团,全团有6个营,34个连。军民联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976年,恢复建立国营黄河农场人民武装部,民兵建制是总场建团,分场建
营,生产队(厂、站、校)建连队,小队班组建排,除专职人武干部外,其
他民兵干部由分场,队各级党政领导兼任。民兵组织,主要是维护社会治安,
带头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1981年后, 民兵组织简化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个层次,凡18周岁至
35周岁的男女公民均列为民兵。其中18至28周岁的男女公民,参照应征青年
的政治,身体条件,登记列编为基干民兵。1984年,深入学习新《兵役法》,
贯彻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的方针,以调整民兵编组和整顿基干民兵
队伍为重点,简化整组程序。1985年12月,民兵组织整顿把调整民兵编组和
基干民兵队伍作为重点,民兵编组以队、厂为单位建立民兵连,以分场或公
司建立营或直属连,营或直属连由场人武部直接领导。对职工严重老化,民
兵人数较少的单位,本着就近连片的原则,几个厂企单位联合编组。各单位
民兵营、连长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调配,选拔比较年轻的干部担任营连长,
人数较少的营、连干部只配正职不配副职。队厂企业单位的民兵连长,一般
由队长、厂长(经理)担任,教导员、指导员,分别由单位党总支书记担任。
1986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住重点,打好
基础”的指示,民兵数量进一步压缩,全场民兵总数为315人,其中应急分
队30人。1987年,突击抓好民兵的政治教育,各分场(站)都建起了“民兵
青年之家”,民兵活动有场所,有器材,阅读有图书。1988年至1998年,确
定年内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抓基干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民兵的
编组及出入转队以及训练工作。
1999年至2005年后,随着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责任制的推行,民兵
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书记、场长责任制的同时,不断精简民兵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