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平反冤假错案 资料库:东营市情资料库 章节:黄河农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1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1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14/article/20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14/article/20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79年,场党委抽调干部组成落实政策办公室。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
审查处理的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调查。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陆续为11名
错划右派摘帽(外单位调入);为14名错定反革命平反;为20名处分不当的
给予了撤销处分; 为4名“文化大革命”期间自杀的人员重新进行了定性。
1983年4月,进一步复议了历史遗留的各类案件。1984年对“文化大革命”中
的事件和犯有“三种人”错误性质的人进行了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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