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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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纪检机构组建后,积极开展工作,促进了农场的党风廉政建设。
1980年从场纪律检查委员会组建到11月,农场收到来访案件353件,其中
来信163件,来访290件。经过内查外调,认真审理,处理12人,其中:受政
纪处分4人,受党纪处分4人,道德败坏腐化堕落4人,其中提起诉讼案件2例。
并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1起。1981年12月,共接待来访22名,
其中初访11名,重访11名。来信共计49件,其中初信28件,重信21件。1982
月3月,向全场党员干部传达“关于严格制止向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
伸手要钱要物的紧急通知”。对违反政策、违法乱纪事件进行认真检查,问
题严重的严肃处理。10月,农场纪委下发《学习十二大报告思考讨论题的通
知》并制定了全场党员干部学习计划。
1983年3月,制定贯彻中央纪委《必须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
的歪风公开信》 的通知。 4月,农场传达学习了国务院、中央纪委发出的
《关于坚决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和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的通知》。8月
下发“严禁动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通知。1986年,为
进一步做好纪检工作,制定《关于明确各有关单位纪检工作人员的通知》,
相继为基层党组织配齐了纪检员。1989年11月,印发中共山东纪律检查委员
会《关于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致全省共产党员的公开信》。1990年8月,农
场认真清理干部职工拖欠、挪用公款和外单位欠款,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