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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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6年建场初期,总场设统计人员1名,编制属总场生产计划科,负责
全场的统计工作。1957年,总场在2个职工分场、2个犯人分场、4个生产区各
设1名专职统计员,15个生产队各设一名临时统计员。同年,农场制定了统
计人员职责和统计管理办法。统计内容广泛,主要包括生产进度、机械作业、
开荒面积、作物产量、劳动效率等,做到当日统计、当日上报、当日汇总。
1959年,总场设综合统计人员1名,编制属总场经营管理室。另外设行业统计
2名,(编制属总场生产计划科),其中,生产统计1名、机务统计1名。一
至四分场各设统计人员1名,编制属各分场核算组,各三级生产单位(生产
队)均设统计人员1名。全场共有专职统计人员51名。统计系统初步建立,
统计范围逐步扩大,统计资料详实全面。除全场农、牧、副、渔业的生产经
营统计外,人口、卫生、教育等也纳入农场的统计范围。
1961年,农场对原始统计记录及业务报表的填报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实行有月报、季报、年报。统计资料做到基本完整,报送时间准确及时。同
年五月,组织编制了1956年至1960年五年统计资料汇总,资料共分三个部分,
即土地开荒利用情况、农作物生产情况、畜牧业生产情况。1963年,渤海农
垦局下达了《关于统计工作方法指标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统计人员的职责
范围和工作程序。统计内容增加到农场各行业,各生产周期情况的数据,主
要包括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气象、气候、地温、土地、基本建设、工副业
生产、机械化作业、生产物资供应、劳动生产率、水产养殖、产值计算、交
通运输、党政工团、人口、文教、卫生等18项指标。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计工作受到冲击和干扰。直到1976年,农场
的统计工作才恢复正规。统计业务隶属总场生产科管理,各分场(站)、生
产队、场直企事业单位都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实行全面统计的
办法,逐级统计汇总上报。1979年,农场组织编制了22年(1956年至1978年)
统计资料汇总。资料共分隶属关系变动、期末职工人数、期内化肥用量、期
内农药施用量、农场用电、固定资产增减、基本建设、经营利润、科研组织、
文教、卫生、知青安置等12部分。1980年,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统
计方法也作了相应的改变。种植业生产实行冬播、春播、夏播面积一次性统
计上报,作物产量实行预产、实产两次统计上报。1985年,统计工作隶属总
场计财科管理,设统计人员一名。由于家庭农场体制的形成,统计方法在原
来全面统计的基础上,对农产品产量等数据采用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结合的
方法取得,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程度。
1989年,农场统计工作由计财科改为生产科管理。农场统计工作按照当
地市、县统计局的业务要求,统计工作实行农村一套表制度,逐级统计,汇
总上报。1994年,统计工作隶属总场企业管理部管理,统计方法在原来的全
面统计、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农场住户5%比例的一次性收支调查的办法,
利用调查结果,开展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1995年,农
场统计人员在做好正常统计工作的同时,分行业进行经济效益对比分析和研
究,并形成书面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996年,完成了
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任务的资料搜集、整理、审查、录入等工作,报表质量
全省创优。1997年,完成了全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农场普查区的全部
任务,农场被评为市级“普查先进单位”。是年9月,农场统计人员编写的
题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全国农垦统计一流水平》一文被国家
农业部农垦局选中,刊登在全国农垦经济统计信息刊物上。此篇文章的选登
是山东省唯一入刊的一篇材料,对此国家农业部农垦局给予了奖励。
1998年开始,农场统计工作隶属总场农林科管理,统计方法以抽样调查
为主。2001年至2003年,农场进入破产程序后统计工作受到影响。2004年,
农场设立审计统计科,编制1人,负责统计工作。2005年,农场审计统计科增
编1人,编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