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争议与土地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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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的原因及独特的自然条件,农场自建场以来,与周边乡村土地
纠纷时常发生。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的20年间,集体或个人以不同形式到
农场境内耕种农场耕地9000余亩。为此,农场先后多次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
告,要求维持农场正常的生产、生活程序。1985年12月,山东省农业厅〔85〕
鲁农垦字第11号向东营市政府发出《关于商请查处广北、黄河农场被当地群
众强占耕地问题的函》,但没能得到及时落实。1987年、1992年农场又先后
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呈送请求尽快解决强占农场土地的报告,但由于种种原
因,都未能得到解决。
比较突出的土地纠纷和争议有:
三分场老河道2253.8亩原农场土地,自20世纪80年代初,被垦利县黄河
口镇的东增林、利林、四八等村民耕种至今。
科研站老河道850亩原农场土地,自1982年由黄河口镇的新育林、老育林、
小幼林等村民耕种。
奶牛场以东66.7亩土地一直由农场经营管理,1991年被新林村民耕种。
此地块有奶牛场水库, 为保障奶牛场用水, 1999年8月,农场在二分场割让
212.2亩耕地将此地换回。
供电站水库及周边33亩土地,1985年农场供电站开挖并经营,1991年新
林村占用。
四分场小岛河大片耕地862.8亩,一分场五七渠南185.55亩耕地,与友林
村存在争议。
农场土地管理办公室为解决土地纠纷问题,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做了大
量工作。奶牛场大门口沿外墙10亩土地,与友林村存在争议。1997年6月,经
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协商解决了土地争议。五七渠南88亩耕地,被友林村民
耕种多年,双方多次协商未果,1999年通过上级土地部门裁决,土地全部收
回。糖厂与东林站村地界,一分场与军马场地界长期存在争议,经过细致地
工作, 双方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从大局出发的原则,分别于2000年、
200 4年协商确定了争议地段的界定线。
对周边一些零星耕种农场土地的群众,农场都以说服劝阻的办法,采取
积极措施,尽力避免土地矛盾和纠纷的发生。2003年12月,农场和黄河口镇
政府发出“关于对在农场范围内乱开乱种土地进行清理的联合通知”,并组
织了4部宣传车,历时7天,深入到各分场、村庄、集市,进行广播宣传,对
维护农场土地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另外每年“6·25”全国土地日,农场都组织宣传活动,通过标语、宣
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加强对《土地法》的宣传,提高了
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土地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