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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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农业生产主要靠农户投入小量的直接经营费用,维
持简单再生产。新中国建立后,除农户投资外,国家财政每年投入大量资金
支援农业生产。 建国初期, 主要是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事业费两项。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增加“支援农村生产支出项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后,在贯彻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的方针指导下,
1982年增加“财政支农周转金”,1989年增加“农业发展基金”。此外,国
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每年还发放大量农用信贷资金,形成多形式、多渠道、
多层次、全方位的农业资金投入机制。随着财政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
加大,农业生产有了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农业生产和农业
经济的发展。
一、财政资金投入
(一)支农建设投资
1984~1995年,全市对农业投入资金4.5亿元,重点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开
发、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984年,全市支农资金
投放318万元,重点扶持蔬菜基地建设和903个养殖、种植业专业户。1986年,
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3141万元,为农业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提供了资金保证,
当年建成2.2万亩养虾池和饵料加工、对虾育苗室、淡水鱼种场、冷藏加工等
海淡水养殖配套工程。 1989年, 贯彻中央向农业倾斜政策, 对农业投入比
1988年增长48.1%,超过同期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的17个百分点,先后支持完成
麻湾灌区、王庄二干等一批水利工程。1995年,支农资金比1994年增长52.12%。
1996~2000年的“九五”期间,全市支农资金投入8.24亿元。其中支援农
村和农业开发资金58095万元,农、林、水、气象事业费24275万元。1996年和
1997年,各级财政支援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分别是10684万元和11159
万元,重点支持蓄水工程、“丰收计划”、“双高一优”农业示范项目和农
业综合开发。1997年,对全市12个财政困难乡(镇)和8个财政强乡(镇)进
行重点扶持,取得明显成效。1998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农业资金投入,全
市支援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3159万元,重点扶持农田水利建设和畜
牧、水产养殖等项目。1999年和2000年,各级财政支援农村生产和农业综合
开发的资金支出分别是11947万元和11146万元。重点扶持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和
农业产业税税源基地建设,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001年,全市对15个乡(镇)的税源基地建设贴息537万元;大力支持龙
头企业发展,全年贴息1000万元,投入有偿资金500元;加大扶贫力度,全市
用于农民减轻负担资金3090万元。
2002年,集中资金办大事。安排500万元实施小康型农村引水工程,彻底
解决513个村庄、2个农场15万人吃水困难问题;安排1500万元用于麻湾灌区节
水改扩建工程;安排240万元用于农村合作医疗及农村卫生。加大转移支付力
度,市财政用于对下支付资金总额达1.66亿元,主要用于减轻农民负担、解
决乡镇人员的工资问题。 其中, 农村税费改革中, 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475万元用于减轻农民负担;筹集600万元用于社会困难减免和灾歉减免资金;
配套投入下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700万元,用于日本协力项目建设。
(二)农业事业费
农业事业费是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展各项事业的
经费,包括人员工资、设备购置及各项事业费等。东营市建立以后,随着机
构的不断完善,人员不断增加,设备更新购置等,全市的农业事业经费逐年
增加。1984年农业事业费财政拨付为497.30万元,1990年财政拨付为1545.10万
元,2002年财政拨付达10782万元。2002年农业事业经费比1984年增加10284.7
万元,增长了20.68倍。
二、农用信贷资金
农用信贷资金,是国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发放的农业贷款,包括农
业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贷款,以及收购农副产品单位的预购
定金贷款、按政策规定的专项贷款。农用信贷是农业资金投入的一条主要渠
道。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
东营农村信用社各个时期农业贷款有其不同特点。在“一五”期间,农
业贷款的方针是“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在帮助农民
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同时,又大力支持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发放贫农合作资
金贷款。到1957年,广饶、利津、垦利三县共发放农业贷款182万元,其中代
理银行放款78万元。
1958~1965年,大办人民公社和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农业贷款大量增
加。广饶、利津、垦利三县119个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业贷款1066万元,其中
社员贷款556万元,发放贫下中农贷款1066万元,发放生产队贷款1224万元。
主要用于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上某些临时性的资金困难,支持农村大搞
农田基本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在信贷资金管理
使用中出现了周转慢、效果差、贷款不能按期收回等问题。但是多数信用社
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到1976年底, 共发放农业贷款10560万元, 年均发放
1056万元。此期农业贷款主要用于“农业学大寨”和农业机械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信贷贯彻“因地制宜地支持商品生产,讲
求经济效益,活跃农村经济”的农村金融工作总方针,到1993年,全市各级
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业贷款1358179万元,比1979年增长135倍。
1994~1996年,东营市农村信用社将信贷服务范围扩大到农副产品加工、
运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领域,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2000年,针对
农民贷款难、找担保难这一实际问题,农村信用社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户、
个体工商户贷款制度》。
2001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办理贷款证116146个,核定贷款总额189298万
元,实际发放179877万元;成立“联户联保”小组1450个,发放贷款63000万
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和找担保难的实际问题。2001年末,全市农村
信用社共为408000户农民累计发放农业贷款889902万元,占各项贷款累计发放
额的65.6%;发放农业贷款占全市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96%。
至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业贷款468572万元,农业贷款余额
达315739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4.71%,农业贷款占全市金融机构贷款总
额的96.7%
(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
1996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营市分行年内发放各项贷款85259万元,其
中,农副产品收购贷款76861万元,农业开发贷款5569万元。1997年,全市发
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2.48亿元。全年累计发放农业开发性贷款3130万元。支
持林业治沙、农机配套、花卉农业、节水灌溉、畜牧养殖、粮油加工等15个
龙头项目,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1998年,农业发展银行东营市分行为确保
政策性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按照“收一斤粮棉,给一斤粮棉的钱”的
要求,全年投放贷款12817万元;投放棉花贷款20189万元。1999年,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东营市分行积极支持粮棉收购,全年累计发放贷款49091万元。2000
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营市分行以收购资金持续稳定封闭运行为中心任务,
积极落实粮改“三项政策”,即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封闭运行。2001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营市分行发放各项贷款89554万元,其中粮油贷款62535万
元,棉花贷款27019万元。
至2002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营市分行各项贷款余额89359万元,其中
粮油贷款余额57316万元,棉花贷款余额32043万元。同年,全行发放粮油收购
贷款24527万元,非保护粮价贷款767万元,棉花收购贷款9550万元。
(三)农业银行贷款
1984~1987年,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分行重点支持承包户实施集约化经营
和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户、重点户,以及各种新生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商品生产,大力支持国营农场促进其一业为主、多种经营。4年内发放农业
贷款总额38567万元,年均9641.75万元,年均发放贷款总额是1983年3328万元
的2.9倍。
1988~1992年,农业贷款重点支持粮棉油生产、黄淮海平原开发项目、发
展畜牧业和副食品基地建设,支持荒水、荒地、荒滩综合开发。五年内发放
农业贷款总额126760万元,年平均32552万元。
1993~1995年,以支持“双高一优”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支持
农业向高层次发展。三年内发放农业贷款总额161140万元,年平均53713.33万
元,1996年,全年安排技术改造、农村电力、星火计划、小城镇建设、乡镇
供销、 粮棉大县及“银桥工程” 等专项贷款规模20950万元,年增贷款投入
42003万元。
2001年,加大对“三农”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年累计投入28566万元。一
是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全年累计投放贷款11200万元,其
中新增3720万元;二是重点支持与农村经济信息相关的“企业+农户”型的个
体私营企业发展。年末,“企业+农户”型的个体私营企业贷款额近3690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为农户贷款业务,全年累计投放贷款11226万元。至2002年,中
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营市分行各项贷款余额432405万元,同比多增7526万元。不
良贷款占比为7%,较年初下降2.5个百分点。
在农业信贷上,银信系统先后进行了四方面改进:一是由单纯支持粮食
生产扩大到多种经营,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二是由单纯支持社队经济扩
大到支持专业户、承包户共同发展;三是由单纯支持生产环节扩大到支持流
通环节,搞活商品流通;四是从单纯重视放贷,转变为放贷和管理并重,提
高贷款使用效益。以上四方面改进,使农业信贷有力的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
展。
三、农村合作基金
1987年,东营市学习滕州市经验,按照“自愿互利、有偿使用”的原则,
建立起管理和融通资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承担管理农
村合作经济资金,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支持集体经济和农户
的经营职能。资金来源:原生产大队、生产队的集体积累资金,清理回收的
各种欠款和联产承包过程中集体财务的作价款、土地征用补偿费、公积金、
农业合作发展基金和乡(镇)统筹费等。合作基金的投资对象是:社区内各
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乡村企业、农户等。它是农民自我积累、自
我投入、自我服务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很受农民欢迎。1990年东营市有12
个乡(镇)创建了农村合作基金会,代管资金逾800万元。1995年,全市乡(镇)农
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到20个,融资金额超过1亿元。1996年,全市乡(镇)农村合
作基金发展到48处,聚集融通资金,向农村各产业投资2.8亿元。1997年,全
市50个乡(镇) 建立了基金会,占全市乡(镇)总数的85%;聚集资金3亿元,比1
996年同比增长20%;累计投放3.2亿元,比1996年同比增长14%。1999年,为有
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东营市按照国务院
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全市现有的39个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了清理整顿。
至当年11月底,清理整顿工作基本完成,全市没有发生挤兑现象,社会秩序
稳定。
四、农户资金投入
农户资金投入是农业生产投资的主体,包括生产经营费用和生产性固定
资产支出。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农业经营体制几经变革,农户在生产经营中
的地位随之变动,农户投资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变化。
新中国建立初期,农户分散经营,农户是农业资金投入的主体。由于当
时农民收入水平很低,投入能力极其有限,1949年农民人均生产投入不足10
元。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发展生产的措施,让农民休养生息,在短时
间内农业生产迅速恢复,1952年农户人均投入增加到12元。
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农业实行集体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
业生产资金投入的主体,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农用生产物资价格的上涨,农业
投资成逐年上升趋势。各项资金投入占当年总收入的比重:20世纪60年代以
前在25%左右,60年代期间在30%以上,70年代末期达到40%。农户投入仅限
于经营少量的家庭副业, 资金投入明显减少, 尔后,农民家庭副业被作为
“资本主义尾巴”强行割除,农户资金投入更是大大减少,多数年份在人均
2元左右,最少仅1元多。20世纪70年代后期,农民自留地、家庭副业逐步得
到恢复,农户投资再度出现增长趋势,到1978年已达到人均20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陆续推行,再次使农户
转变为农业生产资金投入的主体。这一时期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1978~1982
年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过度时期,生产投入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农户作为集体经营的
一个层次,短期经营费用投入较多。1983年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
实行,重新确立了农户投资的主体地位,加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
集体经济一度受到削弱,有的成为“空壳”村,农户生产投资迅速增长。到
1986年,农户人均生产投资达到126.20元。此后,随着集体经济在改革中不断
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农业投入出现了多元化,农户生产投资所
占比重相对减少。
1987~1993年,由于经济过热给农民带来不利的外部环境,农户人均生产
投入一直徘徊在200~400元之间。
1994年,农户人均生产投入达到655.37元。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农用物资价格上升,家庭经营费用增加,1996年,农户人均生产投入突破千
元,达到1330.94元。
2002年,农户人均生产经营投入达到1574.91元,比1986年的农户人均投
入126.20元,增加1448.71元,增长11.4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