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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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17日)东政发[200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推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
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性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保护、支持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实现农
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由之路。面对新
的形势和任务,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要定位在加快黄河三角洲建设和发展的基
础工程上,定位在立足大农业、实施大开发、促进大发展上,定位在强化农
业、富裕农民、美化农村上,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开发工作的重点由
改造中低产田为主转变到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上来,
实现农业综合开发由外延型为主向外延内涵相结合、由土地资源开发向农业
产业开发的转变;开发工作目标由增加产量转到优化农业结构、实现高产优
质高效上来,实现农业综合开发由数量型扩张向质量型提高的转变;开发形
式由国家项目开发形式为主转变到国家项目开发、集体组织开发、群众开发、
外商开发等多种形式上来,实现农业综合开发由单一开发向多元开发的转变。
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大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政策为指针,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和建设国际
绿色产业示范区的突破口,坚持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
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本任务,面向国内外市场,依靠
科技进步,大力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
经营,努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
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出口创汇基地,为加速实现全市农业现代化,
建设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新经济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综合开发应遵循以下原则:政府目标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统筹规划,
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综合治理;依靠科技,综合开发;国家引导,配套投
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定资金,资金
跟着项目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相结合。
“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的奋斗目标是:开发智力土地面积70万亩,
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发展冬枣密植园和粮枣草间作30万亩,建设蔬菜、
林果、花卉等名优特农产品基地20万亩,有重点地扶持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
龙头企业,建设农业高科技示范园5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2处、高效生态农
业示范区1处。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十五”期间要突出高效农业、生态农
业、科技农业、有机农业四大特色,重点培育大王、北岭、陈庄、永安、胜
利办事处、龙居等特色生态高效示范园区,建设绿色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
项目区重点抓好农田林网建设、生态防护林建设、草场封育改良、优质牧草
种植以及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等措施,全面改善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
(二)狠抓农业龙头企业建设。要紧紧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
积极实施龙头带动战略,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一批建设起点高、市场竞争力
强、辐射带动能力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十五”期间重点建设和
培育大王奶业、利津三得利、广北牧草等加工企业和一部分苗种繁育项目,
形成强大的龙头带动作用,达到扶持一个龙头、带动一个基地、发展一个产
业、致富一方群众的目的。
(三)积极发展节水农业。要把发展节水农业作为中低产田改造的重要
内容。黄灌区开发项目要搞好以节水为中心的灌区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大
力发展明渠衬砌和地下管道灌溉,重点建设义和、北岭等几个节水灌溉示范
区,项目区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0%以上。井灌区开发项目要大力发展防渗渠
道、地下管道、滴灌、喷灌和微灌,重点建设李鹊、大王各5万亩节水灌溉
示范区,力争全部实现节水灌溉。
(四)努力推进科技进步。“十五”期间要加大农业科技推广投入,力
争达到农业综合开发总投资的10%以上。丰收计划、星火计划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科技项目原则上安排在农业开发项目区,建设成技术水平较高的农业科
技示范园区。要切实搞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十
五”期间重点建设和完善大王、北岭两个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及陈庄、正农等
各具特色的示范区。各县区要结合农业开发项目实际,建设1—2个农业科技
示范区或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区要发挥基地和资金优势,积极与大专院
校、科研单位搞好技术合作,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要加快农村科技信息服
务体系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四、创新机制,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项目实施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从源头上
把住项目建设质量。二是建立经济自立的运行维护机制,结合产权制度改革,
对经营性工程如中小型水利设施、林带等要推行承包、拍卖和租赁。承包、
拍卖和租赁收入,除用于分期偿还有偿资金外,其余资金建立工程管护基金,
由乡镇统一管理,报县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批,主要用于公益性工程的
运行维护支出。三是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在市级年度项目验收中被评为第一
名、第二名的县区,除适当增加开发任务外,由市财政分别奖励县区10万元
和5万元;对验收不合格、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单位,要坚决追回投资。县
区政府要视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四是建立
有偿资金回收机制。对有偿资金,要签订还款合同,落实还款责任,确保按
时足额回收。
五、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拓宽投入渠道,逐步建立以政
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农业开发投入新机制。
市县区财政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按计划规模列入同
级财政预算。任何单位不得减少配套和擅自变更无偿、有偿资金比例。鼓励
财政状况好的县区在预算时多安排财政配套资金和无偿资金。市级财政部门
要严格按照先配先拨、多配多拨、少配少拨、不配不拨的原则拨付农业综合
开发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不得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抵顶历史陈欠。在条件成熟时,财政有偿资金可以
由正式批准的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
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劳折资至少应分别达到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50%。农
村税费制度改革后,凡需要农民投资投劳的开发项目,要严格按照“谁受益、
谁负担”的原则,充分征求农民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要积极吸引利用社会资金、外资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开发项目要符合我
市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项目选
址和规划设计工作。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把农业综合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
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业、水利、林业、畜牧、
海洋渔业、科技、国土资源等部门和农业科研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技
术优势,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要切实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
室职能,理顺工作关系,选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
人员充实开发队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
业务素质。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成就和先进模范人物的
宣传报道,为开发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