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源头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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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形势,纪检监察工
作的重点逐步向源头反腐防腐转移。2001年,“四农合一”组建东营市农业
局。根据实际,市农业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制定公务接待、
办公电话费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人事管理等11项规章制度,并认真
加以落实,从源头上根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公务接待实行审批制度;办公电
话费实行定额包干制度,各单位电话费每季度公布一次;车辆修理定点维修,
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与司机一同到修理厂,核定修理部位
与费用,按程序报销。财务管理上,大额经费开支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购买物品由两人以上办理,由财务科长、纪检组长、分管局长签字后报销;
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凡是私设小金库的不论数额大小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