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区级农业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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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农业局
1984年7月,东营区、牛庄区农业委员会成立。1987年6月,牛庄区与东营
区合并,合并后的东营区农业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下设农牧总站、农机站、
林业站、土地站、水产站、水利站、农广校。1989年,东营区黄淮海平原农
业开发办公室与农委合署办公。1990年4月,农业畜牧局、林业局、农业机械
管理局、水产局、水利局、土地管理局从农委分离单设。1990年11月,东营
区棉花办公室成立,归属区农牧局。1993年11月机构改革,区农业畜牧局更
名为农牧生产服务中心。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更名为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1995年10月,成立东营区农业局。1996年5月,东营区农牧生产服务中心改称
为东营区农业畜牧局,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改称为东营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1996年9月,畜牧业务从农业畜牧局析出,单设畜牧局。2002年1月,区农业局、
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合并,组建东营区农业
局,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区农业机械管理局的牌子。
河口区农业局
1984年6月,河口区农业委员会成立。1988年6月,河口区农业开发区办公
室成立,隶属农委。1990年8月,农业委员会分设为农业委员会、农牧局、林
业局,农机管理总站改为农业机械管理局。1993年10月,机构改革,河口区
农牧局改为河口区农牧技术服务中心,农业机械管理局改为农机技术服务中
心。1996年5月,撤销农牧技术服务中心,成立河口区畜牧局和河口区农业局,
农业局与农委合署办公。1998年12月,农业局与农委分设。2002年3月,区机
构改革,区农业局、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局合
并,组建河口区农业局,挂河口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河口区农业机械管
理局的牌子。
广饶县农业局
清末,民国初年,广饶县农业隶属县署工房。1920年(民国9年),县署
设劝业所,分管农业。自1926年(民国15年)起,农业先后由县署实业局、
县政府建设局、县政府第四科分管。1937年(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
农业机构解体。1946年(民国35年)4月广饶县政府始设实业科,19年设农林
股。1950年实业科改称建设科。1953年建立林垦局。1955年撤销林垦局改设林
业科。1956年2月,建设科改称农业科。6月,农业科改称农业局。1958年8月,
农、林、水利局3局合并为农林局。1959年1月,撤销科局机构,设农业部,
归属广饶县人民公社联社。部以下分设农业、林业、畜牧、经营管理等科。
1959年8月,撤销农业部,先后恢复农业、林业等局,增设畜牧局。1961年9月,
农、林、畜牧、水产4局合并为农林局。1962年6月,水利局并入农林局,改
称农林水利科。11月,水利科、农林科分设。1963年10月,农林科改称农林
局。1967年3月,广饶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称县革命委员会农林局。1976年,
水产局从农林局分出。1980年11月设畜牧局。1984年7月,畜牧局并入农林局,
改称农牧林业局。1986年7月撤销农牧林业局,成立农牧局。1989年5月,成立
农业委员会。6月,成立农业开发办公室,隶属农业委员会。1993年10月,撤
销农牧局,改称农牧业生产技术服务中心。1996年2月,撤销农牧业生产技术
服务中心,恢复农牧局。2002年4月,农牧局、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开发办
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局合并,组建农业局,加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
机械管理局的牌子。
垦利县农业局
1942年,垦区行政委员会,设立经建科管理农业。1964年11月,农业归属
县政府实业科管理。1948年9月30日,县农林局建立。1950年6月20日,农林局
改为建设科,至1956年3月,垦利县建置撤销。孤岛人民公社(县级)时期,
设农业科。垦利县建制恢复后,于1961年6月,农业科改称农业局。同年11月
又改称农林局。1962年4月又复称农业局,8月又改称农林局。1963年11月,农
林局改称农林科。1965年4月,改称农业科。1966年7月,复称农林局。1969年
春, 改称县革委农林组。 1972年6月复称农林局。1973年4月,改称农业局。
1984年7月,农业局与畜牧局合并,称农牧局,内设办公室、农技站、经管股、
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治蝗站、土地管理办公室、草场管理站、畜牧服
务中心、兽医站、农经站。1988年8月,农业局与畜牧局分设。1993年10月,
农业局改称农业总公司。1996年6月,农业总公司改称农业局。2002年3月,机
构改革,县农业局、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合
并,组建农业局,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局的牌子。
利津县农业局
1920年(民国9年),利津县成立劝业所。1928年(民国17年),劝业所
改称实业局,后又改为建设局、建设科等名称。1942年(民国31年)4月,利
津东北境解放区内,垦区行政委员会设有经建科。1945年春设实业科。建国
初实业科更名建设科。1956年春,裁撤建设科,成立农业科。11月,农业科
更名农业局。1961年9月,农业局改建为农林局。1962年农林局与水利局、水
产局合并,称利津县农林水利局。1964年农林与水利分设为两局。“文化大
革命”中,农业局改称为县革委农业组,1968年12月成立农林水服务站革命
委员会。1970年恢复农业局建制。1984年8月,农业局与畜牧局合并,称利津
县农牧业局。1993年10月,农牧业局改组为利津县农业服务中心和利津县畜
牧服务中心。1995年11月,农业服务中心改称为利津县农业局,与农委合署
办公。2002年3月,农业局、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
公室合并,组建利津县农业局,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农业机械管理局的
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