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机具供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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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前,农业机械的供销业务归供销系统管理。建国初期,各县都
建有生产资料经营部,后改称为生产资料公司,经营半机械化农具和农业机
械、农机配件等。1978年5月,境内的广饶、垦利、利津3县遵照上级要求,
将县供销社的农机经营部分划归农机局,成立县农机公司。内设业务、财务、
配件、保管、行政等股室。1983年东营建市后,市农机公司,河口区农业机
械综合服务公司分别于1984年和1985年成立,东营区在牛庄建立了农机配件
门市部。 到1995年底, 全市农机公司的固定资产由1978年的68.7万元增加到
986万元,职工人数发展到243人,年商品销售总额8.5亿元。90年代以来,随
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机销售经营形成了国营、集体、个体多种形式并存的
局面。到2002年底,东营市农机供应销售单位发展到194个,其中国营农机销
售单位(农机公司)由1995年的5处减少为2处,市农机公司、利津县农机公
司、河口农业机械综合服务公司2000年以后相继破产,农机销售业务主要由
个体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