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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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建市前,境内县区全部归属惠民地区,农机管理工作由惠民地区农
业机械管理局负责。1983年10月,东营市成立,将原惠民地区管辖的广饶、
利津、垦利3县和博兴县的龙居乡、沾化县的义和、四扣、太平、新户4个乡
镇划归东营市,农机管理工作由东营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
一、市级管理机构建市初,在市农牧渔业局内设农机管理站,科级单位。
1984年10月16日,东营市政府批准成立“东营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副县级
事业单位,隶属农牧局领导。1989年12月28日,“东营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成立,正县级事业单位,行使政府管理职能。2001年4月,农业机械管理局撤
销,并入市农业局,在市农业局内设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二、县、区农机管理机构县级农机管理机构多年来一直反复变更,名称、
职能、部门性质等随着不同时期的变化而变动。
东营市三县二区的农机管理机构沿革情况:
(一)广饶县
广饶县于1955年7月建立农业机器拖拉机站,站址临时设在六户,于1957
年5月正式建站于牛庄。
1959年建立广饶县农业机械科, 年底改建为广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1962年撤销。
1961年建立广饶县拖拉机总站,站址设在广饶县城。
1972年撤销拖拉机总站,改称广饶县革命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
1984年撤局建立广饶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机
务股、监理站、农机校、推广站、财务股等职能部门,下设拖修厂、农机加
油站、农机开发公司、农机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1989年6月改农机管理总站为农业机械管理局。
1993年10月改农机局为农机服务中心。
1996年9月改称广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02年3月机构改革,并入农业局,改称广饶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加挂农业
机械管理局的牌子。(二)垦利县
1961年6月,垦利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建立,同年11月改称垦利县拖拉机总
站。
1972年3月,垦利县拖拉机总站与县农电组合并,改称垦利县农机电局。
1973年4月,撤销农机电局,设立垦利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1984年7月,县农机局改称垦利县农机管理总站。
1989年7月,撤销农机管理总站,改称垦利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1993年10月,农业机械管理局改称为垦利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内设办
公室、业务股、农机监理培训站,下设拖修厂、农机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1996年9月,改称垦利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02年2月机构改革,并入县农业局,加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牌子。
(三)利津县
1956年4月,利津县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在陈庄建立。
1958年,沾化、利津两县合并。1959年陈庄拖拉机站撤销,成立了沾化
县农机管理科,1961年9月,利津县与沾化县分立,成立了利津县农业机械管
理局。
1962年,利津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改称利津县拖拉机总站。
1968年4月,利津县拖拉机总站与利津县农机修造厂合并,1969年9月分立。
1972年2月,改称利津县革命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
1984年7月,撤局改称利津县农机管理总站。
1990年5月,改称为利津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1993年10月,改称为利津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基层业务
股、推广站、修配管理站、安全监理站、财务股、农机校等职能部门,下设
拖修厂、农机开发公司、农机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1996年4月,改称为利津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02年3月机构改革,并入县农业局,加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牌子。
(四)东营区
1984年7月,牛庄区农机管理总站筹建。
1985年1月,东营区农机管理总站成立。
1987年7月,牛庄区撤销,牛庄区农机管理总站与东营区农机管理总站合
并,称东营区农机管理总站。
1990年4月,改称东营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1993年10月,东营区农机局改称为东营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内设办公
室、机务股。下设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培训学校、推广站、拖拉机站。
1996年4月改称东营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02年1月机构改革,并入区农业局,加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牌子。
(五)河口区
1984年9月,河口区农机管理总站筹建。
1985年5月,河口区农机总站成立。
1990年8月,改称河口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1993年10月,改称河口区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农机监理站、
农机校、机务股、财务股。下设农机公司、农机开发服务站、劳动服务公司、
孤岛镇农机管理站、仙河镇农机管理站。
1996年3月,改称河口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02年3月机构改革,并入区农业局,改称河口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加
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牌子。
三、乡(镇)农机管理机构20世纪70年代,随着社营和队营农业机械的
增加,根据上级农机管理部门的要求,从1972年底开始,广饶、利津、垦利3
县将乡(镇)国营拖拉机站分批下放,至1977年秋,全部下放完毕,并且在
每个乡(镇)建立农机管理站和社营拖拉机站。农机管理站长由乡(镇)政
府配备1名副书记或主任兼任,县农机局每站配备1名副站长或1名技术人员,
每站配备1名农村户口的专职统计员,由县农机局发定额补助。1989年,根据
上级农机管理部门的要求,东营市将乡(镇)农机管理站与乡(镇)拖拉机
站“两站合一” , 使农机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结合起来,统称为“×××乡
(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到1990年底,全市除刁口乡外,全部建立乡(镇)
农机管理服务站,共56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担负着农机管理、服务、
经营三项职能,负责乡(镇)农机培训、新技术推广、农机维修、农机供应、
农机开发、安全监理工作。至1995年底,全市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工
作人员达到781人,其中管理人员219人。
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农机管理服务机构发生了变
革,部分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中的社营拖拉机站被撤销和改制,个别乡
(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名存实亡。2002年底,全市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
为37处,管理人员为202人。
四、村级农机管理机构20世纪60年代,除部分生产队有零星排灌机械和
农产品加工机械外,村级农机管理机构基本处于空白。70年代,队营机械迅
速发展,机械较多的村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农机队),负责集体农业机械的
使用、维修工作。1977年,省农林局制定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农机管理办法,
提出搞好农机队的“三库一间”建设(机库、油库、配件库、修理间),纠
正“重使用、轻保养、重购置、轻管理”的倾向。至1982年底,境内的村级
农机化发展达到高峰,广饶、利津、垦利3县队营拖拉机达到1982台,占3县
拖拉机总台数的60%。其后随着村级农业机械的减少,村级农机队的数量逐
年减少。至1995年底,东营市的村级农机管理机构(农机队)数量为71个,
其中广饶县为57个。为了适应农村生产体制改革后农机化的变化情况,1989
年12月,山东省政府制定《山东省乡、村级农机管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
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农机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农机大院,每村要设1
名农机管理员。到1995年底,全市村级农机管理员人数达到1505人,全市恢
复重建村级农机大院(机务队)52个,总数达到149处。至2002年底,全市村
级农机管理服务机构总数为181个,管理人员32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