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减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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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中共山东省委颁发《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
农民额外负担的暂行规定》,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随即展开。1985年9月7
日, 省委、 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文件规定以乡
(镇)为单位,人均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费一般应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
以内,乡统筹费和管理费实行定项限额,农村义务工,一般每个农村劳动力
平均负担5~10个标准工;农民劳动积累工,每个农村劳动力平均负担数量应
控制在30个标准工以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出工出劳为主,除本人
自愿出资者外,不得强制推行以资代劳的办法。1990年,省政府发布省长令,
公布《山东省减轻农民负担暂行办法》,农民负担管理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1993年,全市农民承担“三提五统”4634万元,人均34.59元,占上年农
民人均纯收入的5.09%,农民负担依然较重。1993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
全市深入开展以清理文件、项目、非生产性建设和整顿乡统筹村提留、收费
与罚款、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为主要内容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清理、三整
顿”工作。全市共清理出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250余件,其中市级40余份,查
出卫生院改貌、派出所达标、法庭达标、国办校舍达标等30多项达标升级项
目;查出治安费、绿化费、卫生事业费、办电集资等40多项集资、收费和罚
款项目。经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明令宣
布废止24项达标升级活动,35项集资、收费、罚款项目,28份涉及农民负担
的文件,10种对农民承担费用错误的收取与管理方法。
1994年,全市各级深入贯彻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继续开展农民负担“四清理、三整顿”工作,全面推行农民负担卡和农民负
担统一收据制度。突出了农民负担资金的管理,做到取之有度、用之合理。
1994年全市“三提五统”总额4880万元,农民人均44.30元,占上年人均纯收
入的4.93%。农民承担“两工”1371万个,劳均26个。
1996年,全市减负工作实施“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
责任制,并调整充实市减负领导小组。落实减负“四项制度(预决算制度、
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全年
全市三提五统预算总额8930万元,农民人均直接承担82元,占1995年农民人均
纯收入的4.9%,“两工”劳均29个。
1997年,东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文件要求实施目标管理、
落实“一票否决”、健全农村负担卡等六项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开展专项
清理,搞好截流堵源。全市共清理市级涉负文件12份、项目22个;清理县级
涉负文件62份,项目62个。全市有60%的乡(镇)实行负担资金由乡(镇)经
管站统一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资金使用实行报帐制,农村财务一月一审
计。全市全年三提五统预算10547万元,人均99.74元,占1996年人均纯收入的
4.6%;两工预算2139个,劳均26个。
1998年,减负工作强化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印制并向农民发放农民负担
监督卡30万份。全市三提五统预算总额11254万元,人均107元,占1997年农民
人均纯收入的4.75%;两工总量1305万个,劳均27个。
1999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199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的通知》。同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实行农民负担规范化管理
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全面推行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管理办法,以
1998年为基数,到2000年一定三年不变,1998年农民负担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
以村为单位,既不超过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也不得超过1997年的预
算额,全面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社会负担登记审批制度、农民监督卡
制度、村提留乡统筹资产管理制度、专项审计制度,“两公开、一监督”等
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两工”使用办法和规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继续实
行“一票否决”制度。从此,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全市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两改一规范”,即农民负担改一年一定为一定
三年不变、农民负担计提改以乡为单位为以村为单位、将农民负担纳入规范
化管理轨道。 全年全市农民直接承担的三提五统预算总额9023万元, 人均
85.36元,占1997年农民人均收入的3.8%;审批“两工(义务工、劳动积累工)”
1294万个,劳均27个。减免特困户、烈军荣残等负担810万元、减免劳力1.05
万个、 “两工”30万个。落实耕地承包费抵顶政策,全市共抵顶三提五统费
753万元。
2000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00年农民负担预
算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按照要求,4月底全部完成2000年农民负担预算
工作。全市承担三提五统总额10336.18万元,人均106.25元,占1997年农民人
均纯收入的4.7%;两工预算1267.38万个,劳均27个。5月下旬,对全市农民负
担工作进行大检查,就查出的问题向各县(区)减负领导小组下发限期整改
通知书,各县(区)逐条进行排查,做到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市直涉农部
门和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涉及农民负担项目的清
理,重点清理三提五统以外的收费、集资、摊派和各种达标升级活动。针对
农作物因严重干旱减产的实际情况,做好农民负担减免工作。据统计,全市
共调减农民负担1384.08万元,比预算下调13.4%。加之预算中对特困户、70岁
以上老人、烈军荣残等减免的883.77万元,年内全市共减轻农民负担2267.85
万元。全年全市农民负担共收取8511万元,人均80.29元。
2001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法规,落
实农民负担预决算、农民负担监督卡等项制度,完成年度农民负担预决算,
并严格监督检查。 年内全市农民承担三提五统预算总额10313.5万元, 人均
106.3元,占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72%,扣除市县两级减轻农民负担转移
支付专项资金35元, 全市农民实际负担71.3元, 占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3.17%。 减免烈军荣残、 特困户、 70岁以上老人等负担84196人, 减免资金
901.9万元。“两工”预算劳均27个。三提五统以外的集资项目共120.4万元。
2002年,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在制定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过
程中,严格遵循上级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在农业税收征收范围、税目、税率
和附加比例,标准粮的计税价格,“两工”使用时限,“一事一议”筹资筹
劳,乡村公益事业金的上限控制标准,村干部配备标准,报刊征订标准和取
消村级招待费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省方案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在计税土地核
实、常年产量核定和农业税收核定的“三核”工作中,采取张榜公布和群众
直接参与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各项减免政策,对每一个符合条
件的减免对象及时给予税前减免。2002年市里拿出600万元资金,用于社会困
难减免和灾歉减免。全市农民实际负担总额10064万元,比年初预计减少433
万元,比1999年减少6555万元,农民人均减负63.64元。在乡村公益事业金的收
取与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与标准、“两工”提取与使用等方
面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实现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规范化,确保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取消一切
专门面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集资项目目录及由农民出资、
出劳、出物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目录,建立并落实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度等具体措施,村村建立涉农收费价格公示牌,印发涉农税收、收费价格公
示册,印制了33万份农民负担监督卡,将农民应该承担的农业两税及附加、
经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乡村公益事业金、“两工”等内容明确公开,
农民对负担监督卡上没有的项目有权拒绝交纳,堵住了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