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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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财务管理是通过财政渠道,将农业事业费划拨到农业事业单位。从
而保证和支持农业事业的发展,提高全市农业生产水平。同时监督农业事业、
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充分发挥农业资金的效益。
一、农业财务管理体制
农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包括农业事业费的预算管理和农业所属行
政、事业、企业单位的收支管理。
1958年以前,农业事业费预算管理由省统一管理,以条条为主,条块结
合,年度计划指标由农业部报财政部后,然后逐级分解下达。
1959年始,事业费下放地(市)管理。1963年到1980年由省统管,实行条
块结合。1980年以来实行分灶吃饭、财政承包制,以块块为主。
二、农业事业费及专项经费支出管理
事业费支出的管理,以农业事业费为主。农业事业费支出采取统收统支、
实报实销的办法。1980年以后,采取定额定向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
一年一定的预算包干办法。决算按实际支出数填报,并报同级银行。
1996年6月底前,市农业局各事业单位均在银行设有帐户,每单位设有会
计、出纳各1人,局财务负责监督和审计。
局财务按照年初预算将事业费分月划入各事业单位帐户,实行全年定额
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一年一定的预算包干办法。
专项经费由局财务统一掌握。按照项目进度,由项目承担单位写出支出
申请,局财务审核后支付。
1996年7月1日,市农业局取消局属事业单位在银行所设帐户,所有财务
收归局财务统一管理,各单位设1名报帐会计。同时,对各事业单位的事业
费实行“零基预算”,分户管理,仍采取定额定向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
补、一年一定的预算包干办法。专项经费支出采用预算“一支笔”审批办法,
各单位支出前要将支出预算送局长或分管财务局长审批,后办理支出手续。
农业事业费决算由各基层单位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汇综报省农业厅
和市财政局。
三、农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国家对农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其他行业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是
一个模式,对其固定资产、预算拨款和收入、预算支出、结余的管理,采取
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三种形式。
四、会计和会计人员
全市农业系统按其业务性质分别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
预算会计制度、农业良种作物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
为提高全市农业系统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市农业局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
加省农业厅和市财政局组织的财会人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