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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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试验项目》(以下简称试验项目),是由国
家计委审批立项,国家与地方共同投资建设的开发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农业中的一项重要经济建设活动。实验项目由
国家计委、山东省计委、东营市计委共同负责,由东营市计委具体负责组织
和管理。
一、实验项目的提出
黄河三角洲是我国三大三角洲之一,是祖国最年轻的土地,气候条件优
越,自然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很大,发展前景广阔。地下有储量丰富的石油、
天然气和盐卤资源,地上有广阔的荒野、草场和滩涂。土地总面积79236公顷,
其中未利用土地157204公顷,并且每年黄河还新造土地2600公顷左右。黄河流
经全市138公里,年均来水量332.6亿立方米,淡水资源比较充足。经过东营
市和胜利油田多年的开发建设,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的基本框架已建
成。通过综合治理黄河口,黄河入海流路基本稳定,为全面开发黄河三角洲
创造了条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国农业
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现了粮食供应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的历史性转
变。但是,耕地逐年减少,人口不断增加,农业负荷越来越重;基础设施落
后,老化失修,农业投入不足,综合生产能力不强;农业后备资源有限,可
开发利用的土地不多,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农业和
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把大力加强和发
展农业作为今后十年和“八五” 时期国民经济建设的重点, 并明确指出:
“解决八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头等大事,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
的基础”。正是在这种形势下,黄河三角洲以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和得天独
厚的开发条件,迎来了农业开发建设的良好机遇。
1989年4月,国家计委副主任刘中一,在山东省计委主任王裕晏、农村处
处长潘永科陪同下,视察了黄河三角洲地区。刘中一副主任对东营地区土地
资源、开发条件和开发潜力给予高度评价,并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作了重要指
示。他指出,黄河三角洲地区在农业开发方面具有极为广阔的前景;要实行
综合开发,加强配套建设,打破地域界限,投资集中使用,注重效益;要实
行适度规模经营,把科技培训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并注重生态和环
境的保护。1989年9月,全国计划工作会议期间,根据山东省计委和东营市委、
市政府的意见,省计委农村处潘永科处长、市计委戴福禄副主任等,向国家
计委农村经济计划司汇报了黄河口地区农业资源开发的条件和潜力,并提出
《东营市农业综合开发试验项目初步方案》。国家计委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的
分析和研究,认为《方案》是可行的,确定将东营作为国家计委的农业开发
试验区,以期为大规模农业综合开发探索经验,树立样板。1989年12月9日,
国家计委以计农经[1989]1235号文批复东营市农业综合开发试验项目,决
定从1989年农林水非经营性基金(国家预算内)中,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
于东营市试验项目建设。
试验项目实施后,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田纪云、刘
中一、何康、项怀诚、马永伟、杨成武、江华、曾志、姜春云、赵志浩、李
春亭、王乐泉等有关领导先后到试验区视察,国家计委农经司和省计委领导
也前来考察和指导工作,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社、农牧渔业报社、
大众日报社等新闻单位也前来采访,并陆续作报导。1989年11月12日,中共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田纪云副总理以及国家计委刘中一副主任、财政部
项怀诚副部长、农业银行马永伟行长等领导,在王乐泉、周永康、李殿魁等
省、市领导陪同下,视察了垦利县水稻开发试验区和南郊畜牧场水稻开发试
验区。田纪云副总理充分肯定了黄河三角洲的开发潜力,并对农业开发提出
明确要求。
二、试验项目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全市总体发展战略,以及“七五”期间综合开发
治理荒碱地的经验,试验项目实施总的指导思想是:以荒碱地资源开发利用
为基础,以水利建设为龙头,以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为手段,以改善生产
条件和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增加粮食、棉花生产能力为目标,实行水、土、
田、林、路综合治理,水稻、棉花、草场综合开发,资金、物资、科技综合
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经营承包机制、资金投入机制、科技投入机制和土地
开发机制,将实验项目建成农业综合开发的样板,推动全市土地资源综合开
发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其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按流域治理、成片开发、因地制宜、区域种植的原则,开发一
片,收益一片,发展一片;
二是坚持先易后难,由近及远、梯度开发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基
础设施,做到引、蓄、灌、排完善配套;
三是坚持当年投资、当年开发、当年见效的原则,优先选择自然条件好,
开发潜力大,领导班子强的区域立项;
四是坚持从资源开发入手,从科技开发起步,运用科技手段,控制资源
潜力的原则,强化农业科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成果;
五是坚持土地规模经营、有偿使用、联产承包的原则,发展农业机械化,
强化服务功能。
三、试验项目分布及投资规模。
试验项目共分3期实施,1989~1991年实施第一期试验项目,项目区分布
在垦利、利津两县和南郊、渤海、黄河3个国营农场;1991~1992年实施第二
期试验项目,项目区分布在东营、河口、垦利、利津、广饶5县(区)和畜
禽良种场、广北农场;1992年开始实施第三期试验项目,主要是在渤海、黄
河两大国营农场建设与第一期试验项目相配套的草场开发后续项目,依托农
场现有基础,探索改碱、种草、养殖、加工、冷藏、销售系列化开发的经验,
同时搞好垦利县黄河三角洲大米批发市场的配套建设。三期项目共计划投资
17456万元, 实际投资18856万元, 完成计划投资的109%。其中国家到位资金
7700万元,到位率100%;省到位资金2421万元,到位率95%;市县(区)两级
配套和自筹资金8735万元,到位率120%。
四、试验项目建设的质量标准
试验项目工程的标准质量,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效
益,关系到项目的生命力。对此,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始终把强化各级干部、
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标准质量意识放在第一位。尤其是水利工程建设,从
设计、施工、运行都严把质量关,实行责任制,以确保试验项目建成后产生
永续效益。
1.水利建设标准。要求达到引、蓄、灌、排、桥、涵、路、林八配套,
做到旱能浇、涝能排、碱能改、进得去、转得开、看得好、出得来,建设高
标准、高质量的高产稳产田。
2.农业机械化建设标准。要求达到大中小型、牵引机和工作机、主机和
辅机、农机和农具、田间作业和运输、人机畜等全面配套,在能够采用机械
作业的生产环节尽力实行机械作业,以消除劳动力不足给开发造成的阻碍,
最大限度地提高适度规模效益。
3.农业科技设施建设标准。要建立全面规模适中,设施适用的科技网点,
并加强科技人员的培训。在实用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和应用上做到一体
化。
五、试验项目的管理。
1.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长李殿魁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张庆
黎、副市长张万湖为副组长、市直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
组,并确定一名副市长主管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农业
综合开发试验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试验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和管理的日
常工作。
2.制度建设。为确保试验项目的顺利实施,先后制定并印发《项目实施
方案》、《项目管理办法》、《资金回收使用管理办法》、《项目验收办法》、
《项目实施意见》、《会计核算办法》、《开发性农场经营模式》等一系列
文件,签定了经营承包、资金使用等大量的协议、合同。各项目单位都根据
各自的实际,分别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制度。
3.计划管理。试验项目是国家计划内的农业基本建设工程,必须强化计
划管理,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制。一是土地开发实行项
目管理,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立项,分级分阶段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检查验收,避免土地开发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将土地开发范围、开
发任务和投资规模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分级管理,逐步
达到土地开发计划管理上的规范化。三是按照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标准、质量
进行开发治理,确保开发一片,见效一片,巩固发展一片,以期取得最佳投
资效益。四是落实土地开发利用责任制。凡是参与土地开发计划的集体或农
民,必须认真执行土地开发计划,明确开发任务,落实开发目标。对开发效
益好的要给予奖励,对土地开发后造成荒芜者要收取土地荒芜费,以调动农
民投入开发的积极性。
4.资金和物资管理。在资金管理上,建立“三专”、“五定”制度,既
专人负责、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定开发任务、定投资额度、定还款时间、
定奖罚条件、定审计制度。在拨款制度上,实行按项目建设进度、配套资金
比例、建设内容拨款的办法,提高试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物资管理上,
省计委和市计委对项目所需物资和生产资料实行重点倾斜政策,安排专向指
标,及时调拨供应。如第一期试验项目,计划部门就解决钢材指标1530吨,
木材指标1450吨,水泥指标5000吨,氮肥指标3000标准吨,磷肥指标700吨,
柴油指标1168吨,汽油指标474吨,煤油指标4000吨,农药指标5吨。这对于加
快试验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项目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
5.科技应用管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资源开发和科技开发有机地
结合起来,是提高开发效益的最佳途径。其主要方法:
一是科技协作。东营市项目区先后与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农科院、中国
科学院沈阳林土所等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在山东农业大学的帮助下,对项目
区进行土壤详查,编印《水稻、棉花、林业和畜牧四项技术操作规程》,制
定《试验项目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经营模式设计》、《经济
效益评价》 等文件。 1990年遭受特大涝灾后,山农业大学专家组及时提出
《水稻、棉花灾后技术管理意见》,印发万份发至农户。同时,山东农业大
学土化系、农学系、畜牧系、林学系等教授定期到项目区进行技术指导。
二是技术培训。在山农大的帮助下,编印40多万字的《农业综合开发技
术讲义》。市举办技术骨干培训班,培训技术骨干200名;各项目区举办各类
技术培训班21期, 培训人员3895人次。 涌现出科技示范户412个, 科技能手
1260人。
三是科技应用。试验项目实施初期,推广工厂化大棚育秧技术,插秧6
万亩;推广棉花地膜覆盖技术6万亩;采用配方施肥面积14万亩;实行机械插
秧面积达8万亩;推广盐碱地植棉综合技术6万亩;推广盐碱地植树技术4万亩;
推广棉花化学控枝技术3万亩;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12万亩;水稻、棉花、
牧草品种全部实现良种化,并进行了四种棉花品种的对比试验,20多种牧草
品种的种植试验。
六、试验项目的成效
(一)土地开发利用。三期试验项目计划共开发改造宜农荒碱地51万亩,
其中开发稻田18.5万亩, 粮田3.5万亩, 棉田25万亩, 草场4万亩, 实际完成
49.62万亩,完成计划的97.3%,净增耕地面积30万亩。第一期计划开发宜农
荒碱地17万亩, 其中开发稻田11万亩, 棉田3万亩, 草场3万亩, 实际完成
20.63万亩,完成计划的121.4%,新增耕地面积15.71万亩。第二期和第三期计
划开发宜农荒碱地34万亩,其中开发稻田7.5万亩,粮田3.5万亩,棉田22万亩,
草场1万亩,实际完成85%以上,新增耕地面积14.29万亩。
(二)配套设施建设。三期试验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阵劳力达10万
余人,完成土石方总量4300万立方米,建成各类沟渠5846余条,长近4000公里,
其中支渠以上沟渠313条;建成生产路876余条,总长2163公里;建成各类建筑
物8785座。其中第一期试验项目,建成分干渠12条,分干排14条,支渠46条,
支排67条,斗渠433条,斗排448条,农渠、毛渠1606条,农排毛排1206条,生
产路192条,沟渠路总长1737.8公里; 建设水库7座,改造坑塘9个,新增蓄水能力
2000万立方米;建设各种建筑物4493个,其中扬水站12座,扬水船一艘,新增扬水
能力25.7个流量;建设工厂化育秧大棚130个;建设金属网围拦15800米,深沟
围栏17.5公里;建设草场看护房1041.6平方米;建设输电线路8条,总长66公里。
项目工程建设共投入劳力4.4万人,投工21061万个,总计完成土石方2854万立方
米。
(三)改善了生产条件。试验项目未实施前,项目区内是“春天白茫茫,
夏天水汪汪”的不毛之地。通过开发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农业基本生产条
件,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土壤肥力水平显著提高,大大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
的能力。1990年,尽管遇到历史上罕见的涝灾,但开发种植的6万亩水稻,总
产仍达到2124万公斤, 平均亩产350公斤; 新开发的2.1万亩棉花,总产皮棉
0.74万公斤,平均亩产35.2公斤。而项目区以外的棉区则减产50%~80%,有些
棉区几乎绝产。
(四)农业生产能力增强。通过试验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农业的生产能力,
1991年,全市粮食总产达到822818吨,比试验项目实施前的1988年增加238945
吨,增长40.9%; 棉花总产达到49804吨(籽棉),比试验项目实施前的1988年增加
5164吨, 增长11.57%。 1991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57859万元, 比1988年的
107309万元,增加50550万元,增长47.11%。
(五)优秀工程项目。三期共安排试验项目33个(包括回收资金再安排项目),
其中涌现出垦利县6万亩水稻开发试验、利津明集乡3万亩棉花开发试验、黄
河农场2万亩草场开发试验等一批优秀工程项目,成为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
样板。实现了国家计委提出的“一要效益,二要经验”的目的。
垦利县6万亩水稻开发试验项目该项目系国家计委支持的农业开发项目,
设计规模开发种植水稻6万亩,总投资2402.6万元,1989年10月始建,1991年4月
竣工。该项目按照设计任务书和计划的要求,开发宜农荒碱地8.5万亩,净面
积6万亩.建成分干渠3条,清淤疏通分干排2条;支渠7条、支排9条;斗渠49条、
斗排52条;农渠80条、农排762条。修筑支级生产路8条,斗级生产路46条。建
水库4座,总蓄水能力1135万立方米,投资1025.74万元;建设工厂化育秧大棚
40个,投资70.61万元;输配电设施完成投资50.56万元;购置各类农机具34台
(件),投资59.37万元;仓库等生产辅助设施建设投资150万元。累计完成
总投资2602.6万元, 完成投资计划的108%。种植的水稻经测产,一类田亩产
565.2公斤,二类田亩产426.8公斤,三类田亩产441.5公斤,平均亩产441.5公斤。
经省、市计委联合检查验收,综合得分95分,被评为优秀工程项目。
利津县明集乡3万亩棉田开发试验项目该项目系国家计委立项的国家级
商品粮基地项目之一, 设计规模种植面积3万亩,总投资888.84万元,1989年
11月始建,1991年3月竣工。该项目按照设计任务书和计划的要求,开发宜农
荒碱地3.7万亩,净面积3万亩。建成分干渠4条,分干排6条;支渠22条、支排41
条;斗渠288条,总长度421.1公里,完成土石方426.8万立方米,完成投资391.71
万元;建设生产路22条,总长32.4公里,完成投资25.9万元;完成各种水利建筑物
1398个,其中扬水站3座,完成投资338.3万元;购置农业机械设备208台(件),
投资79.4万元;输配电完成投资55万元。总计完成投资890.3万元,超计划投
资1.46万元。种植的棉花经专家测产,一类田亩产皮棉90.9公斤,二类田亩产
皮棉63.9公斤,三类田亩产皮棉38.3公斤,加权平均单产皮棉66.85公斤。经省、
市计委联合检查验收,综合得分95分,被评为优秀工程项目。
黄河农场2万亩草场开发试验项目该项目系国家计委立项的草场开发项
目, 计划三年内开发草场净面积2万亩,投资总额300万元。1989年11月始建,
1991年4月基本竣工。该项目按照设计任务书和计划的要求,建成斗渠8条、
斗排8条, 农渠80条、农排380条,毛渠50条,总长度205.6公里,完成土石方
124万立方米,投资92.5万元;建成生产路3条,长度6公里,投资10.3万元;新建
草管站2个, 库容8万立方米,投资8.2万元;建成各种水利建筑物112个,完成投资
61.1万元;购置农业机械设备22台(件),投资69.03万元。省、市计委联合检
查验收时,完成总投资241.14万元,占计划投资的80.38%。开发毛面积1.8万亩,
净面积1.6万亩,净面积占计划的80%。未完成工程量,1991年底全部竣工。该项
目综合得分85.5分,被评为优秀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