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垦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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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土地开发利用有着悠久的历史。早期农业垦殖见于元朝,盛于明清两
代。民国时期虽有“军垦”和“民垦”,终因军阀扰民,地主欺压,屯垦步
履艰难,农民视屯垦为畏途,致使垦务经营多年,实绩甚微。
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利津、广饶边区建立“垦区”抗日
根据地,在当地垦户中采取“计口授田”的政策,重新确定地权,调动了垦
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安定了垦区农业生产。
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把农垦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
计划地建设了一批国营机械化农场,开垦了大量荒地,发挥了国营农场在农
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党和政府还多次移民来此安垦,逐步改善
了生产条件,使黄河三角洲由原始的土地资源开发,逐步走向农林牧副渔综
合开发。
一、建国前的农业垦殖
早期开发时期
境内垦荒最早始于元朝末年。现董集乡大请户、东请户、南请户和胜坨
镇宋家庄等村,便是官府请住户来此安垦而形成的村落。明王朝推行“移民
就宽乡”和“鼓励自由民垦荒”的政策。明代的土地开垦,有军屯、商屯、
民垦三种方式,在境内主要是民垦。据《读文献通考·田赋》记载,民垦规
定,“凡民众垦田,免赋三年,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从洪武二年到永
乐十年(1369~1412年),先后有多批移民由山西洪洞县和直隶(现河北省)
枣强县迁来境内垦荒定居。因此,这一时期耕地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据清
康熙十二年(1673年) 《利津县新志》 记载,明初(1368年)利津县有额地
374772亩,经多年民垦,到明万历九年(1581年),增加到464452亩,另外新
增垦荒升科额地85608亩。明崇祯年间(1628~1644年),利津县屡遭兵燹、荒
年,不仅没有新垦荒地,且农田亦荒废过半。
清代推行劝垦政策,民垦在境内再度兴起。按照清政府颁发的部弓(240
部弓为1亩),先清丈田亩,后行放垦。对所垦荒田,只征地价银,不征田
赋。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在利津县盐窝镇设立专门垦务管理
机构,名曰勘丈局,统一管理土地开垦事宜。顺治二年(1645年),利津知
县许养高奉令清丈地亩,劝民垦荒。两年间全县开垦下荒地14543亩1分;中
荒地70596亩5分;上荒地74337亩9分。康熙十二年(1673年),全县额地恢复
到404706亩2分。乾隆二年(1737年),推行“滩荒下地免去升科”的政策,
到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全县额地增长到446105亩,新垦荒洼地39301亩。
嘉庆元年到光绪七年(1766~1881年),全县总计新增垦荒地144543亩。光绪
八年(1882年)六月,南岭、北岭黄河决口,海滩灶地多淤盖,灶地以北也
有不少新淤地。以后黄河决口频繁,到宣统二年(1910年),铁门关(今汀
河境内)以下至海岸30多公里成为荒洼,经过垦户开发,大都变成粮田。
民国时期的农业垦殖
民国时期, 实行“军屯” 、“民屯”两种方式垦荒,亦称“军垦”和
“民垦”。1928年山东省国民政府根据全国垦务会提出的“实行屯垦,采用
保护、奖励政策”等方针,并根据国民政府制订的《清理荒地暂行办法》,
在滨县、蒲台、利津、沾化、无棣、广饶等县分别设立垦丈局,实行丈放荒
地,开科缴租。据《垦利县志》记载,有组织的垦殖,第一次是1930年,国
民党军驻山东二十师五十九旅赵新德部来此“军屯”,强行霸占原垦户之熟
地,分给其“功劳兵”,无地老垦户只好靠出卖劳力或租佃土地维持生活;
新来垦户则在屯田周围新开生荒。1933年,五十九旅撤走后,屯垦集中地带
发展成为王营屋子、刘家屋子等若干移民村。第二次是1935年的“民垦”。
黄河连续两次在鄄城县决口,河水平漫荷泽、郓城、嘉祥、巨野、济宁、金
乡、鱼台等县,造成数以万计灾民无家可归。于是,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从上
述地区迁移灾民4200余人,到现垦利县境内垦殖落户。这次移民垦殖是每200
人编为一个大组,每组划分荒地一段,诸如八大组(现永安镇政府所在地),
一村、二村、……二十五村等,就是由此而建立的。
1904年和1917年黄河两次改道,现河口境内新户、太平、义和、四扣北
部地区,因淤土压盖成为草木生长之地,遂有利津、寿光、沾化、无棣及鲁
西南等地的移民迁至定居。1931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在四扣、义和、马营
一带安置退役的大批“功劳兵”垦荒种田,实施“富兵于农”政策;1935年,
军阀韩复榘主鲁时,以“屯垦”为名,派兵勒收接管垦户承租多年的祖业地,
划归“屯田”,并与地主勾结,掠夺垦户的好地。垦户被骚扰欺压,无心安
于农耕,视屯垦为畏途。同期,国民党驻聊城的山东第一路民团指挥赵明远,
热心兴办“民屯”垦荒,遂成立移民垦殖办事处,亲任指挥并拟定垦殖计划
督导实施,堪称义举。他组织灾民200余人,迁往利津、沾化两县实行移民垦
种。为确保移民安全垦殖,曾调集官兵和灾民4000余人,于当年5月份进行筑
堤、堵口,仅25天即完成黄河筑堤41.5公里,并堵住乱荆子决口处。赵氏此
举,颇受群众颂扬,留下美名。1935年,韩复榘将东平万余灾民迁移垦区,
因灾民中混入部分不劳而食之辈,不仅依势侵占已垦好地,而且肆意进家掠
夺财物,甚至有的游民啸聚为匪,为害一方。1938年10月,国民党鲁北行辕
主任何思源进驻义和庄、老鸭一带,实施“富兵于农”政策垦荒种地。时值
日军侵占山东,由于日伪政权力量集中于铁路线和重点县城,对垦区鞭长莫
及。同时畏于抗日烽火,至时垦殖事宜呈现出较好的时期。
抗日根据地移民安垦
1941年秋,垦区获得解放后,垦区建设委员会成立。为把垦区建设成丰
衣足食的抗日根据地——清河大后方,1942年春,在土地清丈队的基础上成
立垦区土地局,采取一系列奖励移民垦荒的政策措施,稳定了原有的垦户。
敌占区的贫苦农民慕名来此垦荒定居。1942年到1943年,垦区抗日民主政权
共安置垦户17000户,分配淤荒地344504.98亩。同时,抗日政权还为垦户贷粮、
贷款,解决其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困难,从而扭转了垦民的流动现象,安定
了垦民情绪,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支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发挥了重
要作用。
二、建国后农业垦殖
计划迁移安置
建国后,党和政府有组织、有计划地成批安置移民到垦区垦殖,繁荣了
垦区经济,加快了垦区的建设和发展。
垦利县安置移民主要有6次:
第一次是在1949年,鲁西南发生水灾,东平、巨野、阳谷、寿张、梁山、
嘉祥等县的灾民3000余人,到垦利县开荒定居。垦利县政府每人分给土地3亩,
分别安置在友林、新林、富林、义林等村。
第二次是在1950年春。经山东省政府决定,将长清、平阴、东平3县的沿
黄484个村庄、灾民5200人,安置在垦利县当时的罗镇、临河两区的部分村庄,
未设移民新村。
第三次是在1950年9月到1951年春。由东平湖蓄洪区(东平、长清、平阴
等县)迁来移民1万余人,5000余人安置在三区(利津县罗家乡);5000余人
安置在四区新建的桥北、新立2个乡(现均属利津县)。
第四次是在1958年,因东平湖扩展蓄洪区,由梁山等县迁来5200余名移
民,共建7个移民村,即利林、东增林、西增林、丰林、新育林等。
第五次是在1961~1962年,由于广饶县北部人多地少,加之打渔张灌区土
地盐渍化严重,群众生活难以维持等原因,经垦利、广饶两县协商,并经省政
府批准,计划由史口、北辛店、郝家等乡(镇)迁往垦利县1万人,开发孤
岛地区。实际迁入2024户,9190人,安置土地1万亩。连同原有在孤岛地区的
垦户2000余户,组建成新安公社(现黄河口镇)。
第六次是在1968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由东平湖区迁来移民1316户、6948
人,分别安置到永安、下镇、建林、西张、新安、民丰和西宋7个公社的53个
生产大队、244个生产队定居。到1969年6月,这批移民返回原籍974户、5455
人。利津县在新中国建立后,先后四次移民安垦,垦荒亩数不详。
集体垦荒
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中期,为稳定垦民和加快新淤地开发,垦区的
新淤地由政府统一划分地段,分配给集体单位垦种,主要是原惠民地区部分
县的人多地少单位。对原有零散垦户,实行集中成村垦种。
1952年,垦利县在大孤岛安置护林、广林、建林、幼林等12个新村,总
面积(包括每户宅基地1亩)3.4万余亩。到1953年,大孤岛地区共安置集体
垦荒10万余亩,其中利津县1.3万亩。
1954年,在小孤岛和大孤岛的林中空地,安置垦利、利津、广饶等县的
垦种单位土地10万余亩。同时,还把在小孤岛地区分散居住的垦户集中建村,
定名为友林、新林、富林、增林、义林、育林等7个村。
1955年,惠民专署安置指挥部成立。1956年1月开始,先后安置了垦利、
广饶、博兴、桓台、浦台、滨县、阳信等7县部分人多地少单位的农民,安
置垦荒15万亩,至此,垦利县大、小孤岛内的林中空地和成片淤荒地基本安
垦完。
1958年“大跃进”时期,孤岛地区大搞毁林开荒,一时间莽莽林海千疮
百孔。 尤其1960年,惠民专署平调1.5万人到孤岛开荒种地,大干45天,毁林
10万余亩(多系国有自然林)。由于当年秋季黄河水涨,所种庄稼大部分绝
产,从桓台、广饶、阳信、博兴等县迁来的移民返回故里。这部分土地,在
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多数被建林、民丰、西宋、下镇、新安等公社的部
分生产大队耕种。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利津县集体垦荒成效显著。据统计,到1980年底,
利津县在北洼种地的单位13个公社,209个生产大队,粮田面积13.21万亩,年
均总产粮食650万公斤左右。另外还有林地、草地、荒地的林牧副业收入。
国营农场垦殖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把创建国营农场作为农业垦殖的一项重要战略
任务。1949年新中国建立不久,中央即发出《垦荒建场的指示》,同年12月,
中央军委又作出关于《组织军队参加生产的决定》。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
在黄河三角洲建立国营农牧场。军垦、农垦、公安等部门的人员相继来到黄
河三角洲,踏看荒原,勘探地形,逐步在这里建立了国营大型农、牧、林场。
1950年,华东局建立国营广北机械化农场,当年垦荒23000亩;1951年组
建农二师实行军垦,当年垦荒5万亩,后移交新建的五一劳改农场。1954年,
渤海公安局劳教所总队由惠民县迁至渤海农场,最大垦殖区域面积255.8平方
公里。1956年,建立黄河农场,规划面积达47万亩。1959年,创建济南军区后
勤部牧场,垦殖面积9万亩,后并入济南军区军马场。1960年,孤岛林场改为
国营共青团林场,共青团山东省委在8个地市调集3507名青年来林场安家,开
荒面积67万亩。同年3月9日,共青团中央书记胡耀邦视察孤岛,在护林村西
头栽下数棵小叶杨树,后被命名为“胡耀邦纪念林”。胡耀邦书记并题诗二
首,其一是:“黄河万里送沃土,渤海健儿奋双手,劈开荆棘建新舍,定叫
荒岛变绿洲”;其二是:“青年干的欢,大战渤海滩,造起万顷林,木材堆
成山”。孤岛林场后移交军马场。1961年,外贸部在境内成立林垦局。1963
年,建立济南军区军马场,垦殖面积达102万亩。1992年12月,经中央军委批
准, 在军马场的基础上, 成立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生产基地, 占地总面积
118.63万亩。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境内还先后建立同兴、联合、支脉沟、青坨
等国营农场,共有土地总面积204万亩。这些农场在50年代和60年代沿海淤荒
地垦殖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少荒地被改造成良田。
随着国营农场的建立和移民的迁入安垦,昔日“人过不落脚,鸟来不搭
巢”的荒洼孤岛,现在已成为当代的粮仓,天然的牧场,优质瓜果、蔬菜、
水产品的生产基地。
胜利油田垦殖
20世纪60年代初,油田开始租种当地农民的土地,随着油田发展的需要,
逐步划拨了部分国有荒地进行开垦,同时还接收了五一、支脉沟、青坨等几
个国营农场,累计获得耕地近20万亩。垦殖初期,主要是种稻、养猪、种树。
20世纪70年代后,水稻种植面积增加,产量提高;养殖业增加蛋鸡、肉鸡、
奶牛以及鱼、虾、蟹等;林果业增加观赏树、花草、果树等品种。油田领导
对农副业生产十分重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兴修水利,进行土地
开垦和治理,从1964年至今,直接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05亿元。油田农业拥
用大小水库105座,库容量6375万立方米,各种排灌渠道4238条、5437公里,
排灌站154座、装机容量139994瓦。1964~1983年,粮食总产由11.3万公斤提高
到4773.64万公斤。1984年,粮食总产达到5628.9万公斤,首次实现年产粮食过
亿斤的目标。1986年1月,油田党委作出决定:“凡来油田探亲家属统统组织
起来劳动,开荒种地,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并且越多越好,越快越好”。
整个油田农业形成了农林牧副渔门类齐全,各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1988年,
油田农副业生产战线上的职工、家属在“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的思想指导下,
利用春冬季节开发配套农田586.67公顷;完成水库清淤、护险工程19座,新
建水库2座;干支渠清淤100条,总长286.2公里;新增水利配套建筑物105座,共
计完成土石方500多万立方米。90年代后,由于黄河来水减少,并经常断流,
油田农业受到严重影响。1995年,油田农业积极探索“高产、优质、高效”
农业发展的路子,按照“一种二养三加工”的指导方针,大力发展农副产品
加工项目,相继建立奶制品厂、禽类加工线、植物油生产厂、饮料生产线等,
初步形成了种养加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的油田农业新格局。2000年,油田
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油田与荷兰、东营市三方合资,组建专门从事盐碱
地改良的金川公司,当年完成盐碱地改良1267公顷。2002年,油田成立油田
金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开发土地6667公顷。油田农业向着种植业的机械
化、养殖业的工厂化、加工业的规模化和贸工农一体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