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区县科协机构有关问题的报告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5&A=12&rec=95&run=13

市委: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的通知》(鲁发[1997]5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科协工作
领导的意见》(鲁发[1997]13号)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精神,
市编委于今年9月11日下发了 《关于县区科协机关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东编发[1998]43号),就区县科协机关机构设置等问题,要求“由各区
县党委、政府按管理权限规定予以确定,负责落实。”根据我市实际,现就
建立完善区县科协机构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区县科协组织的重要性。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
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
要社会力量,在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
鲁发[1997]5号、13号文件和省人大颁布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都
对加强区县、乡镇、厂矿科协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鲁发[1997]5号文
件指出:“科协是开展科普工作的主要专业力量,各市地、县(市、区)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
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科协的组织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工作力量,
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在组织经常化科普活动方面的主力军作用。”鲁发[1997]
13号文件指出:“科协组织是科协工作的基础,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
进一步强化科协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其活力和凝聚力。要保持科协组织的相
对稳定,加强科协网络建设。”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区设置了科协机构。
我市广大农村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科学技术普及推广的任务十分繁
重,建立完善科协组织显得更为紧迫。各区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协组
织建设,按照市编委文件要求,年底前建立完善区县科协机构。
二、区县科协作为群众团体组织,要按照各自的章程建立完善并独立自
主地开展工作,其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编制,应按东编发[1998]43号文件执
行。
三、根据鲁发[1997]13号文件精神,要按干部“四化”标准,选派热
爱科协事业、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干部担任科协领导职务,配备年富力强、具
有较高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把他们的使用、考核纳入党群干部统一管理。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区县组织落实。东营市科学技术协会
199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