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程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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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初期,施工企业技术素质差、管理松散,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未
开展工程评优活动。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调动建设、施工等单位创优
争先的积极性,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1987年起,市建委、建设银行、
胜利油田基建处联合组织了全市“全优工程”评选活动。每年在企业申报、
质量监督机构和县区主管部门审查的基础上,组成专家检查组进行检查评审,
对施工精细、质量优良的工程进行表彰,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991年,市建委、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开展了“十佳工程”和优质工程的
评选活动。1998年,设立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金洲杯”奖。坚持严
格标准,优中选优,积极推荐申报省优良工程和省工程质量“泰山杯”奖。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施工企业创优业绩与工程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升级、
建筑市场管理、先进评选等结合,进一步激发了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热
情。
为积极推行工程优质优价政策,市政府出台了《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管
理办法》(市政府第37号令),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按质论价,对工程质
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实行优质优价。市优建筑工程按造价增加1.2%结算,省优
建筑工程按工程造价增加1.5%结算;市优安装工程按工程造价增加0.6%结算,
省优安装工程按工程造价增加0.8%结算等。要求发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期
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给予承包单位相应的价格补偿,大大调动和提高了施工
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建筑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争
创优质工程活动。各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严、细”
管理,严格质量奖惩;落实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不断增强企业自控能力,
切实抓好图纸会审、施工准备、组织施工、安全生产和交工验收等主要环节,
真正做到施工按规范、操作按规程、检查验收按标准;严格施工全过程的质
量控制,所有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做样板间、样板墙,坚持样板引路,
把质量通病消灭在分部分项施工中。
经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设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市建设工程
质量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建成了一大批优质工程。至2002年底,共评选市
建筑工程质量“金洲杯”奖市优秀工程439项,创建省优良工程127项,荣获
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25项、省工程质量奖1项。